眾所周知,我們國家在解放后實行過大集體的社會生產模式。這一模式后來被證明不能夠適應社會發展,甚至限制了生產力的發展,所以就被停掉了,所以才有了改革,有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
通過讀《毛選》,我才知道,大集體這種生產模式并不是新中國建立后才實行的,而是在解放之前就實行過,當時在解放區成立的農民合作社就類似于這種模式,而且實踐是成功了的。
在《組織起來》這篇文章中,有對當時解放區成立的農民合作社的簡單介紹。《組織起來》是一篇講話稿,是毛主席當年在中共中央招待陜甘寧邊區勞動英雄大會上的講話,時間是1943年11月29日。
當時,從農民群眾中、工廠中、部隊中、機關學校中,選舉出許多男女勞動英雄,以及在生產中的模范工作者,大家齊聚一堂。這應該相當于現在的勞動模范表彰大會,毛主席代表中央作了講話。
這次講話內容的主旨,就是強調要把群眾組織起來,成為一支勞動大軍,以促進生產,滿足抗日戰爭與人民生活的物質需求,做到“自己動手,半衣足食”。當時國民黨正在對邊區進行經濟封鎖。
怎么組織起來呢?就是成立合作社。文章中說:
在農民方面,幾千年來都是個體經濟,一家一戶就是一個生產單位,這種分散的個體生產,就是封建統治的經濟基礎,而使農民自己陷入永遠的窮苦。克服這種狀況的唯一辦法,就是逐漸地集體化;而達到集體化的唯一道路,依據列寧所說就是經過合作社。
通過這篇文章可知,當時建立了許多農民合作社,只是還屬于低級的形式,不是蘇聯式的集體農莊。
當時的農民合作社有幾種形式,其中一種是“變工隊”或“扎工隊一類的農業勞動互助組織,特點就是“勞動互助”,實行集體的耕種、鋤草、收割。其他的形式,還有生產合作、消費合作、運輸合作、信用合作等都涵蓋的綜合性合作社。
文章中說:
“這是人民群眾得到解放的必由之路,由窮苦變富裕的必由之路,也是抗戰勝利的必由之路”。
雖然文章中講到的合作社與建國之后的大集體模式還是有所不同的,但顯然化較相似,可以說是初步探索出的雛形。
此外,還有一點值得注意,即這種探索,“是群眾自己發明出來的”。也就是說,并不是政府創造出來的,政府應該只是參與了協調管理。
所以,這種合作社都是群眾自愿參加的。文章中因此說:
“只要是群眾自愿參加(決不能強迫)的集體互助組織,就是好的。”
解放前的種種形式的合作社,其成功經驗,無疑給建國后實行“大集體模式”提供了借鑒與信心支持,再加上蘇聯已經實行多年,并取得一定成就,亦成為一種借鑒與信心支持,所以,新中國走馬克思列寧主義的路線,建國后實行“大集體模式”是必然選擇。而且應當承認,這種模式在建國初期也是可行的,是有成就的。
那么,為什么后來“大集體模式”就越來越走不下去了呢?為什么這種模式在解放前群眾會積極參加、建國初期也能取得一定成就呢?這里的原因自然是復雜的,比如歷史條件的變化、制度的漏洞等,但我覺得最終可以歸到人性上。
人性的特點之一,就是在困難(尤其是獨木難支的困難)中可以同舟共濟,共渡難關,而渡過難關之后,尤其是在共同取得一定成果之后,就開始離心離德。
人性的特點之二,就是私心重,有恒產才有恒心,付出如果沒回報,或回報不成比例,就會懈怠。
人性的特點之三,就是追求公平,合作中不僅得到要一樣多,付出更要一樣多,否則就不愿意繼續合作。
解放前與建國初期,條件困難,單干不容易,甚至難以生存,所以群眾會主動參加合作社。但隨著條件的好轉有利于單干,以及大集體制度漏洞的顯現使很多人感到不公平,看不到希望,所以就越來越傾向于散伙而單干。
單干的好處,就是多勞多得,每一分勞動都可以有所得,而且自己可以掌控,這樣就更有積極性,再苦再累也覺得甜,日子有盼頭。
不過,現在條件又發生了變化,單干的效益又相對下降了,農業再次向集體化過渡,趨勢已經非常明顯。
不過,現在不是過去的簡單重復,而是成為一種新的集體化經營模式,即土地流轉的模式。除了土地集體化經營,其他方面還是單干。
因此,總結起來,大集體模式有其存在的歷史價值,可以說是其興也有理,其停也亦有理,所謂此一時彼一時是也。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