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京華城案今天(29日)再開庭,傳喚認罪被告前“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作證,今天僅完成檢方、柯文哲、前“都發局長”黃景茂的詰問,隨后進行準備程序庭。
今日準備程序庭,受命法官與列位被告確認,下周二(6月3日)開庭續行詰問證人邵琇珮,周四(6月5日)則進行勘驗,預計勘驗“都委會”783次會議記錄、臺北市議員應曉薇“便當會”的會議記錄,還有柯文哲被查扣的編號“A1-37”行動硬碟證物。
法官表示,檢方提出補充理由狀,為了證明行動硬碟是柯文哲使用,篩選了幾個路徑的檔案請求勘驗,法官問檢方能否協助截圖?檢察官表示可以協助截圖,但希望還是當庭跑一次勘驗。柯文哲及律師團則沒有意見。
檢方在4月開庭時就提出,聲請勘驗柯文哲行動硬碟中檔案路徑“photo/human/woman”之中的“不雅照片”、“不雅影片”,檢方強調,“不雅照”不是檢方主動要求勘驗,而是柯文哲前次開庭指稱檢察官林俊言以不存在的硬碟內容威逼他,所以請求勘驗。
據傳,6月5日開庭勘驗“A1-37”行動硬碟就會勘驗“不雅照”、“不雅片”。但據指出,法官并無認為“不雅片”、“不雅照”有勘驗必要性,6月5日勘驗行動硬碟并無包含此部分。
今日準備程序庭還討論要勘驗認罪被告彭振聲、邵琇珮的偵訊筆錄,以及臺北市議員苗博雅質詢時柯文哲抓頭被注記代表特定意涵的“抓頭習慣圖”,檢方針對柯文哲律師的申請駁斥,難道還要勘驗柯文哲2014年自稱抓頭代表“頭抱著燒”的新聞報道嗎?這些都沒有必要,與全案無關。
法官另表示,依目前整理的審理計劃表,全部證人詰問結束的時間可能最快也要落在11月,請檢察官協助盤點重要證人。檢察官答復稱,每個申請傳喚的證人都很重要。柯文哲這時突然怒嗆:“這只是證明你們押我的時候根本沒有證據!”法官急忙制止發言。開庭至下午近6點許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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