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欺凌
共建和諧校園
“象法有約”
在六一兒童節來臨之際,為全面做好未成年人權益司法保護,預防校園暴力,杜絕學生欺凌,提高青少年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營造文明、平安、和諧的校園環境。5月27日,象山區法院綜合審判庭庭長、“象法有約”團隊成員石小娟帶領庭室法官助理梁小花、俞蔣燕走進桂林市平山二小,以“拒絕學生欺凌、共建和諧校園”為主題開展法制講座,為孩子們送上了一份特殊的節日禮物。
為少年的“你” 撐好法律“保護傘”
活動開始,平山二小負責人為法官助理俞蔣燕頒發了法治副校長聘用證書。
普法講座
“給同學起難聽的外號算欺凌嗎?”
“生活中的小摩擦算欺凌嗎?”
課堂上,法官助理俞蔣燕以“拒絕學生欺凌、共建和諧校園”為主題,通過PPT授課的形式,緊緊圍繞認識欺凌、預防欺凌、遭遇校內外學生欺凌應該如何應對等方面,結合小學生年齡特點和生活實際,以鮮活的案例,融入民法典、刑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內容,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向同學們講述了“法”與生活的聯系以及學生欺凌的特征、表現形式和法律責任,區分“不良行為”與“違法行為”的界限,普及反欺凌知識,為學生們構筑起一道堅固的防欺凌知識防線,讓法律知識化作成長的“護身符”。
普法講座
活動現場氣氛熱烈,同學們積極提問、踴躍發言,課堂通過問答互動引導學生不做欺凌的施暴者,不做忍氣吞聲的受害者、不做冷漠的旁觀者,更不要做起哄的助惡者。要遵紀守法、在遇到不法侵害時,要學會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權益,堅決向欺凌說“不”。讓同學們提高了明辨是非能力,樹立了正確的是非觀念,進一步增強了法治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問答環節
最后,同學們在俞蔣燕的帶領下鄭重宣誓,表明了遠離校園暴力,反對欺凌,爭做文明學生堅定決心。
十年樹木,百年樹人,法治精神的教育宣傳工作是助力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的重要一步。此次普法進校園,讓同學們正視了欺凌,增強了文明守紀的意識,提高了抵制和防范欺凌的能力,下一步,象山區法院將依托一校一法治副校長的長效機制,緊扣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主線,繼續推行象法有約“點單式”普法,引導青少年修身立德,明理向善,努力讓法治觀念在每一個青少年心中生根發芽。
作者:唐柳麗
編輯:唐柳麗
校對:戴嘉隆
初審:馬貴君
審核:李思親
圖片來源:唐柳麗
六一“象法有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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