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莊志明律師
現在一些冒號們不敢得罪狗,只敢得罪人。這不,今天就看到這樣的勃然大怒的新聞了:
是關于學校保安打狗的新聞,|記者搜索發現,有人在問政贛州平臺上投訴此事。5月28日,贛縣區教育體育局給出回復:“經調查核實,5月26日早上8時35分,該校教師在學校微信工作群反饋,有流浪狗在藝術樓一樓流竄,為了消除安全隱患,請求安保人員驅趕。學校保衛科獲悉該情況后立即通知前門在崗安保人員前去驅趕。在找尋近一個小時后(9時35分左右),前門安保人員曾某用網兜兜住了流浪狗。9時40分至10時,保安人員曾某、成某將流浪狗裝進紅色塑料桶,通過倒水和擊打等方式虐殺了流浪狗。后將流浪狗丟棄在垃圾桶內”。在對涉事人員的處理問題上,“責成第三方安保公司立即開除涉事員工。”|
我就納悶了,學校保安打死流浪狗,是為了消除校園安全隱患,打流浪狗明明是其職責所在,怎么反被開除?還有,打狗就是打狗,怎么變成“虐狗”了?沒有一個打狗的方式會讓狗很快活,會讓愛狗分子很愉悅的。
豬馬牛羊被宰殺,每一個都讓人看了心疼,瘆得慌。
我很想問問贛縣中學北校區的校領導,“學校要保護學生不受流浪狗傷害,但保安的處理方式不當”,話說什么叫處理方式得當?難道還有溫柔的打狗方式?退一步說,就算有溫柔的打狗方式,你學校有沒有配置相關設備?是不是說,今后保安在校園發現流浪狗了,就將流浪狗送校長家里,讓校長親自處理?
我查了贛州的相關資料,目前贛州還沒有出臺專門的養犬管理條例(這很遺憾),但從其他城市的養犬管理條例看,學校里是不允許養狗的。校園連養狗都不允許,還允許有流浪狗?保安在校園發現流浪狗是應該進行處理的,及時處理才是合格的保安。如果對時刻可能造成危險的流浪狗都不處理,還要你這個保安干嘛?
對流浪狗的處理絕不是止于驅趕,驅趕了狗它還會來,解決不了問題。本質上說,你驅趕流浪狗只不過是將危險轉移了而已,這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辦法。消除流浪狗才是徹底的辦法。
愛狗分子們只曉得空喊和網暴,從來沒有開展過實質性的愛狗行動,流浪狗在公共場所溜達你應該帶回家,這才是真正的愛狗。你不去表現真正的愛狗,憑什么抵制保安除狗安良?
對于學校來說,你開除了兩個保安,又于心何忍?
《保安服務管理條例》規定:“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學歷的中國公民可以申領保安員證,從事保安服務工作。”可見保安的文化門檻是比較低的,人家2名保安為了保護學生的安全,被你們學校(建議)開除了,你們這是缺德啊。失去了保安工作,這兩個低學歷人的生活又怎么辦,學校的冒號你們想過沒有?
保安打死一條狗,你們開除。話說,你們學校的教師是不是都規規矩矩、干干凈凈的?比如他們有沒有進行有償補課?校領導你們對有償補課的老師有沒有開除過?你敢說你們學校沒有一個老師有償補課?欺軟怕硬有一套啊。
實際上保安真的是為你們學校好,你們開除保安是典型的狗咬呂洞賓。依據民法典的規定,流浪狗在校園流竄傷害了學生,學校是逃脫不了干系的,有可能承擔巨額賠償,保安打死了流浪狗,讓學校避免了法律風險,這對學校不是好事?保安對學校的好賽過勞資對兒子的好,校領導就沒有一點感恩之心?
兩名保安為了學校的利益,為了學生的安全去打狗的,這樣優秀的保安不去保護,而是開除,這是多么缺德的校領導才干得出來的沒屁眼的事啊。
最后說個不討喜的話,狗患問題不僅僅是在贛州未得到高度重視,在江西的其他城市也是短板,比如我去年在南昌短短兩天,時不時見不牽繩狗溜達,實在是無語。江西在治理狗患方面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打死一條流浪狗,開除了2名保安,這足以說明在某些地方、某些單位已經被狗勢力壟斷了。狗患問題真的要好好解決了,不能再耽擱了。再擔擱就會有更多的孩子被狗咬死咬傷。
學校的各位冒號們,財政欠發你們工資時,你們毫不含糊知道為自己吶喊,為自己說話。希望保安打狗時,你們也為保安說幾句話,而不是每次都把自己推的干干凈凈,拿保安當背鍋俠。既然做校長,做冒號,就得有一點擔當,有一點魄力,有一點良心,做討好狗奴的窩囊廢可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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