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至29日,全國檢察機關辦案質效分析研判專題培訓班在最高人民檢察院北戴河檢察技術保障中心舉辦,各省級檢察院案件管理部門負責人及全國案件管理條線的業務骨干100余人參加此次培訓。
2024年以來,最高檢黨組著眼推動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做實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堅持破立并舉、先立后破,審慎作出“一取消三不再”決定,部署一體抓實“業務管理、案件管理、質量管理”,推動構建檢察“大管理”格局。
此次培訓是最高檢黨組明確提出貫通推進“三個管理”,推動構建檢察“大管理”格局后組織的第一次全國性的案件管理培訓,旨在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不斷加深案件管理條線對檢察“大管理”格局、“三個管理”的認識,引導案件管理人員明確辦案質效分析研判工作在“三個管理”尤其是“業務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進一步提升案件管理隊伍的分析研判實戰素能。
參訓人員正在進行辦案質效分析研判實戰演練。
記者了解到,此次培訓突出一個“實”字,注重理論與實戰相結合。課程設置上,不僅有“深入理解把握‘三個管理’”和“進一步做好辦案質效分析研判工作”的專題授課、部分省級檢察院案件管理部門負責人圍繞“三個管理”展開的“縱深談”,還以練促學,組織參訓人員在計算機上進行“辦案質效分析研判實戰演練”,圍繞“更加注重對重點案件類型、重點辦案領域、重要業務態勢分析研判”的要求對檢察業務數據深入分析,挖掘數據背后的業務問題和發展趨勢,撰寫辦案質效分析研判報告。實戰演練后,培訓班還專門組織了試題解析,以麻雀解剖式的點評確保參訓人員“帶著問題來,解決問題歸”。
5月29日,培訓班進入尾聲,辦案質效分析研判實戰演練結果揭曉。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檢察院案件管理辦公室副主任劉月等10名參訓選手榮獲“全國檢察機關辦案質效分析研判標兵型人才”稱號,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檢察院檢察官助理徐志恒等20名參訓選手榮獲“全國檢察機關辦案質效分析研判能手型人才”稱號。根據相關規定,此次實戰演練的10名標兵將進入全國檢察機關案件管理人才庫。
(來源:檢察日報·要聞版 記者:常璐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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