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領域治理能力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堅持黨的領導,提升信息化條件下文化領域治理能力,在思想上、精神上、文化上筑牢黨的執政根基和群眾基礎”。這一重要論述為信息化條件下提升文化領域治理能力指明了方向。伴隨互聯網與通信技術的迭代升級,大數據技術的不斷發展,數字化工具的廣泛應用,文化領域治理面臨著新機遇新挑戰。新時代新征程,我們應掌握信息化條件下的文化治理新方式,不斷提升治理本領和能力,更好應對新形勢下文化領域治理的新難題,努力提高治理的系統性和有效性。
一、提升信息化條件下文化領域治理能力意義重大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推進文化自信自強,鑄就社會主義文化新輝煌”,并將“建成文化強國”納入2035年總體目標。習近平總書記在今年第8期《求是》雜志刊發的重要文章《加快建設文化強國》中強調:“建設文化強國,事關中國式現代化建設全局,事關中華民族復興大業,事關提升國際競爭力。”信息化對文化領域治理的影響是全方位、深層次的,既帶來治理效率的提升和文化活力的釋放,也是破解文化安全、數字鴻溝和治理能力滯后等難題和挑戰的有效方式。提升信息化條件下文化領域治理能力、加快建設文化強國,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基礎性工程。
為文化領域治理賦能增效。首先,以信息化技術優化文化領域的治理模式,是提高文化領域治理效能的有效方式。通過技術賦能、場景延伸、多元主體參與的途徑,有效地推動文化領域治理模式從“粗放管控”向“精準服務”轉換,形成黨的領導下政府、社會組織、市場主體、公眾等多元主體共同參與的治理體系,推動全社會文化的大發展大繁榮。其次,有利于提升文化領域治理效率。通過大數據庫、人工智能等技術工具對網絡文化產品開展及時分析監控,能夠在問題出現苗頭之前,預先作出研判,極大提高文化安全管治效能。例如,采用數據庫技術,運用加密技術將數據分布在不同區塊,對數字文物交易、非遺傳承等作品版權登記、流轉路徑全閉環追溯,及時有效抑制文化盜版侵權等行為的發生,提高文化風險防控效率。再次,在科技力量的推動下,文化領域治理范圍實現從局部向全域、從單一向系統、從國內向國際的拓展,形成信息化條件下文化治理新格局。從傳統線下的劇院、圖書館等場所擴展至網絡社交媒體平臺、創作社區等虛擬空間,實現了文化傳播突破物理時空界限。從治理對象集中于文物保護、公共文化服務領域延伸到包括創作、傳播、消費與衍生開發在內的新興文化業態,實現文化多領域協同發展。從區域治理向全域協同聯動升級,全面構建城鄉一體化治理體系,整合基層文化資源,彌合城鄉文化服務差距。從國內治理向國際參與延伸,積極傳播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堅決抵制文化霸權與歷史虛無主義等意識形態滲透,既維護我國文化安全又促進人類文明共同繁榮。
滿足人民群眾高品質文化需求、提升文化服務水平。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文化供給正在從“缺不缺”、“夠不夠”向“好不好”、“優不優”不斷升級轉變。人民群眾多樣化、個性化、區域化的文化需求日益增強,這對我們的文化治理能力和水平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一方面,高水準的文化治理能優化文化產品供給能力。信息化、數字化的高水平文化治理,能進一步拓展“文化+”產業發展空間,構建線上線下貫通、立體覆蓋的文化供給體系。順應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發展趨勢,加快發展以文化創意、科技創新等為引領的新型文化業態。另一方面,高水準的文化治理進一步健全文化服務體系。通過信息化治理不斷優化治理結構,著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推動各類文化經營主體發展壯大,探索更高效率的文化產業運作方式和文化產品供給服務模式,不斷激發文化服務和文化產品的創新活力。伴隨文化領域治理進入信息化時代,高效的治理方式促進我國基本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不斷完善,文化產業快速發展,文化產品供給更加豐富,文化服務能力不斷提升,更好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
有效打擊網絡文化亂象、破解文化領域治理難題。新時代的文化領域治理,亟需運用信息技術統籌做好文化資源的有序流動、有效配置和有效監管。當前,隨著AI(人工智能)、區塊鏈、量子通信等新型技術飛速發展,文化領域治理面臨新挑戰。大數據精準推送,可能導致文化同質化、群體對立極端化。數字鴻溝加劇文化治理失衡,區域間文化數字化進程滯后,導致治理標準難以統一。深度偽造技術濫用,挑戰文化真實性。例如,AI換臉、影視剪輯等偽造技術被濫用,催生網絡黑話、低俗文化、虛假新聞等不良現象的發生,造成跨境數據流動與監管沖突。信息化條件下,一些自媒體平臺傳播偏好短、平、快內容,導致主流價值觀的敘事被娛樂化、情緒化的碎片信息取代,主流媒體輿論主導地位被削弱。伴隨信息化治理快速發展,應充分利用信息化和人工智能技術,來提升內容把關的質量,有效防范技術濫用、信息失真等亂象的發生,進一步加強網絡文化安全風險的防控。
二、深化對信息化條件下文化領域治理的規律性認識
針對互聯網時代的特點,習近平總書記用“四個前所未有”來概括,即“互聯網快速發展的影響范圍之廣、程度之深是其他科技成果所難以比擬的。互聯網發展給生產力和生產關系帶來的變革是前所未有的,給世界政治經濟格局帶來的深刻調整是前所未有的,給國家主權和國家安全帶來的沖擊是前所未有的,給不同文化和價值觀念交流交融交鋒產生的影響也是前所未有的”。我們應深刻把握信息化時代文化發展規律,提升治理本領,更好應對新形勢下文化領域治理的諸多新難題。
文化產品向互聯網、數字化、人工智能等數智科技轉化,治理要求高。當前,數字技術帶來文化生產重大變革,文化生產進入到以新技術為基礎、以新業態為引領、以新政策為約束的新階段,以數字化、融合化、體驗式為特征的新型文化消費成為消費領域的熱點和亮點。大數據、大模型、沉浸式感知交互等創新技術的不斷迭代和發展,實現了傳統文化的數字化“新表達”,以生成式AI(人工智能)為代表的人工智能技術逐漸滲透到文化生產全過程。文化生產創作的邊界不斷拓寬,數據等成為重要生產要素。這些由重大技術突破或巨大社會需求帶動產生的文化產品,極大豐富了新型文化應用范圍和應用場景。同時,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社交網絡、短視頻、直播等新興媒體形式不斷涌現,產生各種新問題,需要及時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以便清晰界定信息化條件下的各類文化活動的內容標準和傳播邊界。同時,需要加強制度性規制,推進文化領域的信息化標準建設。例如,伴隨虛擬現實技術的發展,沉浸式文化體驗項目的制作手段、表演形式、演出內容、觀眾體驗等都有了全新變化,迫切需要加快完善與之相匹配的知識版權保護、文化內容審核等法律法規體系,以防范恐怖、暴力等不良文化元素的泛濫。
文化的傳播更加方便快捷,審核難度增大。從文化領域治理的范圍看,信息化條件下文化傳播的時空限制被打破,治理邊界不斷延伸,治理范圍從線下場景拓展到了線上的虛擬空間,涵蓋了各類網絡文化創作平臺、社交媒體平臺和視頻分享平臺等。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文化的表達和形式更加多樣化,社交媒體平臺、視頻分享平臺和知識分享平臺等都在持續不斷地產生著各類文化信息。面對文化信息的爆炸式增長,傳統人工審核已難以應對,要求我們改變以往路徑依賴,由傳統的人工審核擴展到利用信息技術進行人工智能審核、大數據監控和分析等。通過人工智能審核系統實現對文化信息的快速篩選和過濾,標記出其中可能存在問題的信息,再由人工進行精準復審,以人機協作審核提升效率和準確性。
廣大網民和自媒體既是文化消費者也是生產者,治理的復雜性強。憑借互動強、更新快、傳播廣等特點,自媒體吸引了大量用戶。在信息產業市場快速發展、技術持續迭代升級的大環境下,廣大網民不僅是文化上的受眾和文化消費者,同時也是文化信息的制造者、傳播者。廣大網民特別是自媒體同樣是文化領域治理的參與主體,需要提升其辨別不良、不實文化信息的能力和自覺抵御消極文化侵蝕的能力,提升在信息化環境下傳播和弘揚中華文化的能力。隨著生成式人工智能、虛擬現實等技術的發展和短視頻平臺傳播力的不斷增強,自媒體失真信息更難分辨,給治理帶來新的挑戰,加強自媒體管理需要持續用力。例如,有的自媒體設置虛假身份吸引流量,有的蹭炒社會熱點,還有的自編自導自演、無中生有炮制虛假案事件……類似行為,擾亂網絡空間秩序,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網絡空間是社會公共領域的延伸,治理網絡亂象需要壓實網絡平臺的主體責任,明確網絡服務提供者的問責機制,督促各互聯網平臺企業以身作則、盡職履責,推動形成良好網絡生態。
三、創新提高信息化條件下文化領域治理能力
提升文化領域治理能力,需要科學把握信息化條件下的新變化,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健全制度機制、打造防控鍵條,不斷探索信息化條件下文化領域治理能力新途徑。
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社會效益優先。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過不了互聯網這一關,就過不了長期執政這一關。這里最關鍵的,就是必須把黨管宣傳、黨管意識形態、黨管媒體、黨管互聯網原則落實到位。”黨的領導能夠為文化領域治理的正確方向提供堅強保證。在信息化條件下,提升文化領域治理能力必須堅持并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將黨的文化工作理念、基本方針以及黨的文化戰略、文化政策等融入文化治理中,使信息化背景下的文化創作、文化傳播和文化內容審核等各個環節更好體現黨的意志。同時,把握好意識形態屬性和產業屬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始終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營造出一個積極健康的文化環境,確保文化領域堅守正確的價值取向,彰顯正能量,從而更好滿足人民群眾高質量的精神文化需求。
健全制度機制,培育文化創造能力。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需要及時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以清晰界定信息化條件下各類文化活動的內容標準和傳播邊界。一方面,完善文化法治制度,推動文化產業促進法等法律落地實施,健全創新激勵機制、保護制度、數字版權管理制度,營造有利于文化創新創造的良好社會環境,鼓勵文化主體借助技術手段不斷創新發展文化內容和文化形式,增強文化產品的創新性和競爭力。另一方面,深化文化體制機制改革,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文化服務供給。完善文化建設的制度設計,充分激活文化市場活力,為建設文化強國持續注入動力。
打造防控鏈條,筑牢文化安全防線。采取技防、標準、制度三維聯動的方式,對文化領域存在的安全風險進行全流程管控。一要建立文化安全預警機制,強化對文化安全風險的防范。加強網絡文化安全的實時監管,打擊網絡文化盜版和不適宜信息,維護國家安全和人民文化利益。二要打擊違法,大力實施“清朗”專項行動。集中力量整治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網絡生態突出問題,做到嚴厲打擊和引導規范并重,亂象治理與權益保護并舉,更好提升網民獲得感和滿意度。持續加大對網絡水軍、“自媒體”亂象、短視頻沉迷等問題的治理力度,力爭以重點突破帶動整體生態優化。三要形成制度約束,完善文化領域的管理規章制度和政策法規,落實政府、企業和社會三方共同管理機制,明確文化部門職責,強化文化市場監管和執法,推動文化產業規范中創新、安全中繁榮。
提升行業自律能力,加強自我管束。文化領域的治理,不僅是黨和政府部門的事,文化企業也要履行好自身責任,自覺遵守文化政策和規定,提升自我管理和約束意識,使文化創作和傳播的內容符合主流價值要求。對于文化創作者和傳播者,既要增強運用信息技術工具進行優質文化創造和傳播的能力,也要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尊重他人知識產權,避免侵權行為發生。引導文化創作者和傳播者樹立守法經營理念、遵循商業道德倫理,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
(作者:安徽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黨委書記、安徽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安徽大學研究基地研究員)
來源:求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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