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全運會群眾比賽足球項目七人制男子乙組的一場比賽,北京隊球員曹博遠將上海隊球員蔡昕麒踢骨折,對此,受害者非常憤怒。
在佛山賽區北京隊對陣上海隊的比賽中,第55分鐘,北京隊11號曹博遠在明顯無法掌控球的狀態下,從背后故意使用過分力量踢上海隊蔡昕麒的左腿,裁判確認為暴力行為,將其罰令出場。
賽后,經醫院檢查,蔡昕麒左腿腓骨骨折。曹博遠則被處以停賽6場的處罰,并限期離開佛山賽區。
在接受采訪時,蔡昕麒說道:“肯定是惡意的,太惡劣了!比賽都結束了,停賽6場、60場有什么關系?(傷勢恢復需要)6個月到8個月,我周末都要參加當地和外地的比賽,骨折了踢不了了,你說有沒有影響?”
雖然賽事組已經對曹博遠作出處罰,但蔡昕麒認為總決賽都已經結束,停賽、通報批評已沒有實質性作用:“我肯定要讓他賠償我所有損失,我們球隊有專門的人負責處理此事。”
前職業球員王慶表示,曹博遠的行為無疑屬于暴力犯規,而且是非道德、非體育行為的犯規,直接奔著球員去的。被踢的球員腓骨被踢斷,雖然說可能不至于斷送整個職業生涯,但是此種犯規如果踢到諸如膝蓋等部位,會把球員的職業生涯葬送,并且對人的心理產生很大影響。
有網友呼吁對曹博遠終身禁賽,甚至上升到刑事責任的角度,但王慶認為,體育競技行業里面的事情,和刑事責任掛不上鉤。它本身就屬于一個特殊的行業,此類問題可以通過體育行業的仲裁委員會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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