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關于加強高考、中考期間環境噪聲管理的通告
2025年高考、中考在即,為防止和減少噪聲污染,給廣大考生營造安靜舒適的學習、休息和考試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規定,我縣2025年高考、中考禁噪期定為6月3日至14日。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高考、中考禁噪期間,在永昌城區范圍內除搶修搶險等特殊作業外,禁止午間(12時至14時30分)和夜間(20時至次日7時)從事建筑施工作業、室內裝修和其他產生噪聲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高考、中考禁噪期間,禁止各類文化娛樂、餐飲等公共服務場所噪聲超標排放;嚴禁在夜間從事露天燒烤、露天歌舞等娛樂活動;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使用大功率音響舉辦晚會、家庭舞會;嚴格控制在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活動。
三、高考、中考禁噪期間,禁止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發出高噪聲的方式招攬顧客。
四、嚴格控制機動車輛噪聲污染,機動車輛必須遵守相關禁鳴規定。
五、在高考期間(6月7日至10日)和中考期間(6月12日至14日),各考點周圍200米范圍內,禁止產生噪聲的建筑施工作業、室內裝修、大中型貨運車輛(渣土車、商砼車、砂石車等)運行以及其他產生噪聲污染影響考試的行為。
六、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遵守本通告規定,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高考、中考期間的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對違反禁噪規定的,廣大市民可向相關監管部門投訴、反映。公安機關(投訴電話110),負責道路交通、社會生活、商業經營、高音喇叭方面噪聲監管整治;住建部門(投訴電話5358376),負責建筑施工方面噪聲監管整治;生態環境部門(投訴電話5358001),負責工業企業方面噪聲監管整治。各職能部門要加強聯動,密切配合,積極開展聯合檢查和督查,切實做好高考、中考期間的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從嚴處理,并在新聞媒體上予以曝光。
特此通告。
北川羌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8日
來源:北川羌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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