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考驚現**“政審風暴”!報考哈爾濱市道外區檢察院司法警察崗的女考生蒼某,因社交平臺被曝“長期發表極端言論”遭舉報,官方回應從“政審未過”到“沒走程序”反復橫跳,公務員政審嚴肅性、言論自由邊界成輿論焦點,“替補躺贏”“舉報動機”“極端言論定義”** 三大爭議撕裂全網!
一、舉報炸鍋:法警崗候選人陷“言論門”
2025年黑龍江省考中,蒼某報考哈爾濱市道外區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崗(執法類關鍵崗位),已通過筆試、體能測試進入體檢考察階段。
然網友扒出其社交平臺“長期發表極端言論”,直指:
- 法警屬執法人員,需“政治立場堅定、道德品質過硬”,“極端言論”是否觸碰到公務員錄用紅線?
- 若言論屬實,為何能通過資格審查、體測?政審是否“走過場”
二、官方回應“羅生門”:從“政審沒過”到“沒走程序”
事件發酵后,輿論場出現多重信息沖突:
- 首輪傳言:哈爾濱市委組織部“答復政審未通過,不會錄用”→ 官方火速否認;
- 二次回應:組織部稱“后續沒再走程序”,道外區檢察院證實“蒼某進入體檢,正調查此事,暫不便透露結果”。
“沒走程序”四字成輿論引爆點:是蒼某“主動放棄”?還是政審環節發現問題“被動終止”?官方未明確解釋,網友質疑聲浪升級。
三、爭議核心:政審紅線VS言論邊界,替補“躺贏”?
政審標準爭議
公務員政審聚焦**“政治言行、道德品行”**(《公務員法》第26條),法警作為特殊執法崗,政審更嚴苛。
法律界(如天津行通律所刑事合規團隊)分析:
- 需區分**“情緒宣泄”與“反黨反社會言論”**:前者屬個人吐槽,不觸紅線;后者則“一票否決”。
- 但“極端言論”定義模糊,易成“羅生門”。
? 舉報動機猜想
“熟人舉報”成高頻詞!考公圈“潛規則”被扒:公示前暴露信息易遭狙擊,“悶聲上岸”成避險共識。
替補考生命運
若蒼某出局,崗位將順延替補,網友戲稱“替補像中了彩票”,考公“遞補機制”公平性再引熱議。
四、網友撕裂:“政審嚴是底線”VS“言論自由要?!?/p>
挺嚴派: “執法崗必須根正苗紅!極端言論者進體制是災難,舉報得漂亮!” “公務員是人民公仆,政審不嚴就是對公眾不負責任!”
松綁派: “誰沒吐槽過?情緒宣泄≠極端,政審別搞‘文字獄’!” “公開言論內容!別讓舉報成‘構陷工具’!”
吃瓜派: “官方快曬證據!到底說啥了?是罵領導還是為底層發聲?”
五、律師解讀:政審“彈性”與舉報“邊界”
刑事合規部指出:
- 公務員政審屬**“政治審查”**,需結合言論性質(是否違反《公務員法》“反對憲法、危害國家安全”等紅線);
- 舉報需有實錘,惡意舉報或涉**“誣告陷害罪”**(《刑法》第243條),但“極端言論”舉證難,易陷入輿論泥沼。
結語:“模糊回應”難解公眾疑慮
這場“言論門”撕開考公政審的**“灰色地帶”**:什么是“極端言論”?政審彈性如何把控?舉報權如何不被濫用?
官方需盡快曬證據、亮標準,給公眾“確定性”——畢竟,公務員是“人民公仆”,容不得半點模糊!
互動話題#你支持公開蒼某“極端言論”內容嗎?# 評論區站隊,聊聊你心中的“政審紅線”!
(本文綜合自官方回應、網友爆料及法律界分析,事件進展以權威通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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