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臉識別有了規矩——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公安部聯合公布 《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安全管理辦法》 ,辦法重點規范應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人臉信息活動,保護個人信息權益,將于 今年6月1日起施行 。
當下,人臉識別已覆蓋生活每個角落。刷臉支付、刷臉打卡、刷臉進站……人臉成了一張移動的“身份證”。但風險也暗藏其間。有人吐槽, 線上線下,一天下來臉要被掃上十幾次,很難保證個人信息不被泄露。而且, AI換臉詐騙屢見不鮮,保護個人“臉面”安全迫在眉睫。
無論技術如何發展,都要守護 大家拒絕“賞 臉”的權利。 面部數據屬于生物識別信息,本身就是個人最敏感的數據類型之一,早就被納入公民個人信息的法律保護范疇。 本次公布的辦法,明確了 “非強制性原則” , 即“不得將人臉識別技術作為唯一驗證方式”“個人不同意通過人臉信息進行身份驗證的,應當提供其他合理、便捷的方式”?!安凰⒛槻荒苻k事”, 眼下,辦法給了大家說“不”的底氣。
立法只是第一步,“我的臉我做主”,關鍵還在于監管到位。辦法中明確,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賓館客房、公共更衣室等公共場所中的私密空間內部安裝人臉識別設備,所以排查工作必須安排得當。另外, 辦法還提到,人臉信息應存儲于人臉識別設備內,不得通過互聯網對外傳輸,這對于數據傳輸的管理也是不小考驗。
典型案例
制作虛假人臉視頻獲利
支付賠償金+公開道歉!
從2020年9月開始,鄭某利用某即時通信軟件組建群組。任某、戴某、陳某通過上述群組先后向鄭某購買公民個人信息,制作虛假人臉動態識別視頻,用于解封賬號、驗證App的實名認證,從中非法獲利。
據悉,四被告自認非法處理個人信息2000余條,違法所得103000余元。其間,四被告利用某軟件閱后即焚功能刪除大量信息和交易記錄,受害人數量、身份、信息去向、用途均無法核實。
另外,鄭某、任某、戴某、陳某已經生效刑事判決書認定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2022年1月,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檢察院以鄭某等4人行為侵害社會公共利益,依法向廣州互聯網法院提起個人信息保護民事公益訴訟。
裁判結果:四被告注銷用于侵權的互聯網賬號、解散或退出用于傳授犯罪方法的通信群組;向法院支付公益損害賠償金13000元-30000元不等;四被告在省級以上媒體或具有同等影響力的互聯網媒體上公開發表經法院認可的賠禮道歉聲明。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一年內,通過與個人信息保護相關的警示教育、公益宣傳、志愿服務等方式進行行為補償。
來源:北京日報 廣州日報
編輯:陳俊蓉
審核:鐘忠 莫松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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