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作為中國古代博大精深的文化瑰寶,其中有關卦爻辭的原始記載和后學的闡釋解讀中,蘊含著豐富的哲學思想與道德倫理內涵;且其作為“群經之首”,對古代民眾的思維方式、知識結構進行了全方位的滲透,以至于“百姓日用而不知”①。其影響力也自然波及文學巨著《紅樓夢》的文本創構之中。
《周易》
張新之曾獨辟蹊徑,運用易學視角對其進行深入剖析,提出“全書無非《易》道”②之論。對于其“以易評紅”的學術實踐,學界歷來存在爭議。在過往的一個世紀里,多數學者對其觀點持否定態度:有學者認為,其評點“體現的文學思想和方法論從根本上說都是錯誤的,其評點的結論基本上也是錯誤的”③;還有學者提出,張新之“全朝‘性理之書’的角度去加以闡述發揮,似有誤入歧途之嫌”④。
然而,近年來,隨著對中國古代學術話語體系本土化重構的日益重視,張新之的評點價值開始得到挖掘。例如,劉繼保指出:“‘以易解紅’不僅激活了《易經》這一傳統的學術資源,同時也拓展了小說評點理論空間。”⑤梁從峨專門分析了張新之評點體現出的陰陽觀念。⑥張新之的評點雖顯出陰陽觀念,但其內涵遠不止于此。它蘊含著以易學思想為基石的儒家傳統文化內涵。浦安迪曾指出:“僅就時代,文化背景,哲學背景而言,張新之的評論接近于小說的寫作時間。”⑦
對這部接近于曹雪芹文化背景的評點本進行意義重釋和價值重估,有助于進一步發掘《紅樓夢》的文化意蘊。
一、以《周易》數理邏輯推演情節隱喻
張新之主要活動于嘉慶、道光年間,與其他士人一樣,他自幼接受儒家傳統教育,深研“十三經二十一史”⑧(五桂山人《妙復軒評石頭記序》),作為群經之首的《周易》,自然是其研習重點。
臥云山館刊本《妙復軒評本繡像石頭記紅樓夢》
《周易》通過六十四卦及每卦六爻的精密架構,展現了數字與自然法則的聯系。《系辭上傳》有云:“圣人設卦觀象,系辭焉而明吉兇,剛柔相推而生變化……六爻之動,三極之道也。”⑨此言揭示了象數思維的核心,即通過觀測自然之象與數理規律,洞悉萬物本質與變遷規律。張新之評點《紅樓夢》時,也特別注意挖掘文本隱含的象數原理。
張新之注重揭示回目序號中隱含的情節寓意。在《紅樓夢》第三十六回的總評中,他指出:“此回適當三十六回,天數也,又為六六陰極之數也,為是書一大眼目。”⑩
在《周易》中,“六”被視為陰爻的代表數字,“三十六”是“六”個“六”的重復疊加,象征著極致或轉折。這一回目構成了全書的關鍵節點。
此回聚焦于賈寶玉對人生情緣的深刻感悟。通過寶玉對寶釵等人世俗勸誡的反感,以及他對林黛玉超脫世俗、淡泊名利之情的珍視,強化了兩人之間的知己情誼。同時,寶玉在目睹齡官對賈薔的深情后,深刻領悟到“人生情緣,各有分定”,并對“不知將來葬我灑淚者為誰”?的歸宿產生了深深的憂慮。
此外,該回還揭示了賈府由盛轉衰的預兆,如仆人們在金釧兒死后,試圖通過賄賂王熙鳳以安排親戚去王夫人處伺候,顯示出賈府內部仆從的鉆營之風;而王熙鳳與王夫人的交談中,則暴露了“姨娘丫頭,分例減半”的財政緊張情況。寶玉對情緣的領悟以及賈府經濟的壓力、內部矛盾的加劇,揭示了愛情悲劇和家族悲劇的主題。
《妙復軒評本繡像石頭記紅樓夢》
再如,《紅樓夢》第六十六回回目為“情小妹恥情歸地府 冷二郎一冷入空門”。張新之評道:“書至六十六回,正六六數終,陰極陽生之會,故用兩‘情’字、兩‘冷’字作大對待。”?
此評點再次強調了“六六”作為極陰之數的象征意義,預示著事物發展至極致后必將迎來轉變。在第六十六回的回目設計中,作者巧妙地運用了“情”與“冷”這一對重復卻對比鮮明的詞匯,深刻揭示了情節中的情感張力與冷峻現實。
該回通過尤三姐因情自盡、柳湘蓮心灰意冷遁入空門的情節,展現了情感的極端與人生的無常,預示了寶玉和黛玉的情感轉向與最終結局。
此外,張新之對小說正文中出現的日期也給予高度關注。《紅樓夢》第一回,甄士隱告訴賈雨村“十九日乃黃道之期”,張新之指出:“十成數,九陽數,十除九為一,一則吉,故真勸行而假不應。此書凡有明著日期處,皆有意義。”?
《周易》之中,九被視為陽之極數,寓意長久、吉祥。十為成數,寓意完整、圓滿。二者相減為一,一即元,開始。《周易》乾卦卦辭為:“元,亨,利,貞。”?意謂元始,亨通,和諧有利。
甄士隱真誠地幫助賈雨村擇選赴京趕考的黃道吉日,但賈雨村并未領情,反而不辭而別。此“真勸行而假不應”之態,預示了葫蘆案情節中賈雨村對甄士隱恩情的背叛。
再如,第二十三回,賈政回稟賈母二月二十二日為吉日,宜令寶玉等人搬至大觀園。張新之夾批曰:“二月二十二日,好春也,而一派陰數。綜之得六十,花甲一周,天運復始,大觀全部在內。反之為十六,紫陽所謂‘正好修二八’也。”?
《周易譯注》
在《周易》之中,二為最小的陰數。二月二十二日,以陰數貫通上下,與以女性為中心舞臺的大觀園正好匹配。兩個月共六十天,六十為天干地支紀年法的一個甲子年,寓意家族興衰與歲月循環。六十反之為十六,為二八芳齡,是大觀園女兒們最無憂無慮的青春時光。
張新之以正向、反向的雙重推演,提醒讀者把握曹雪芹節日安排的隱喻。此外,在《紅樓夢》第六十二回,作者也提到林黛玉生日是“二月十二日”。張新之評道:“二二重陰,十歸土數,乃正花朝,林固花敘中主人也。”?
二月二十二日搬入大觀園與林黛玉二月十二日的生日相近,且二月十二日為花朝節,寓意黛玉為群芳之首。寶玉和眾姊妹都搬入大觀園后,寶玉作《四時即事》詩。張新之評點道:“春夏秋冬,天運復始,即所謂二月二十二日。”?四首時令詩,即四季的循環往復,與生命更迭的哲學思考相聯。
由于受到《易經》數理推演的影響,張新之特別注意文本情節的邏輯自洽性。如,第二十二回開頭王熙鳳說“二十一是薛妹妹的生日”,月份是正月。第六十二回探春有言:“過了燈節,就是老太太和寶姐姐,他們娘兒兩個遇的巧。”?
《妙復軒評石頭記》
張新之通過前后推演,發現若寶釵生日為正月二十一,則與其他事件時間安排上存在矛盾。張新之指出:
然自正月十五元妃歸省計之,至二十一中間僅五日,中有寶玉至襲人家因“花解語”為襲人病之三日,“意綿綿”“彈爐意”“諧嬌音”謂之同時事可也,而“箴寶玉”“續《南華》”又二日,五日工夫已盡。乃又有巧姐出花十二日,送娘娘祭祖還愿慶賀以至“救賈璉”當又需數日。此二十一日正月耶,非正月耶?本回湘云又明說“大正月里”云云,作者矛盾,讀者知否??
張新之結合文本事件脈絡分析,正月諸多瑣事遷延日久,非一月功夫所能完成,按照情節進展推測寶釵生日應為二月。這無疑是曹雪芹修改過程中出現的紕漏。張新之的這一發現,正是他“以易評紅”的額外收獲。
綜上,在《周易》中,卦象和爻辭的組成和變化都基于一定的數理原理。通過數理推演,可以揭示出卦象的含義和吉兇禍福。張新之借鑒《周易》數理推演的思維方式,挖掘《紅樓夢》回目設置與情節安排、主題呈現之間的關聯。
同時,他將這種敏銳的洞察力延伸至小說正文的細部安排。對于文中頻繁出現的生辰、節日等各類日期,張新之都給予了高度的關注與深入的剖析,輔助讀者理解《紅樓夢》中特定日期所承載的深層情節隱喻與文化意涵。
《阜陽漢簡周易校釋》
二、用《周易》符號思維剖析人物命運
《周易》中的卦爻變化原理以及《周易》后學闡釋中衍生的陰陽五行學說,對《紅樓夢》人物命運的描繪產生了深遠影響。卦爻和五行觀念都屬于符號思維的范疇,它們通過特定的符號系統來闡釋世界萬物的變化規律。
《周易》中陰陽爻的組合以及文辭表達,構成一個特定的符號系統。五行學說則認為金、木、水、火、土是具有象征意義的特定符號,這五種元素之間構成完整的符號系統,它們相互作用、相互轉化。
張新之注意結合《周易》中的卦爻變化原理及后學闡釋中的五行相生相克原理,來預示人物的命運。
一方面,張新之巧妙運用《周易》的卦象符號系統來剖析小說人物的命運。在《石頭記》讀法中,張新之指出:
上海古籍出版社整理本《三家評本紅樓夢》
書中借《易》象演義者,元、迎、探、惜為最顯,而又最晦。元春為《泰》,正月之卦,故行大。迎春為《大壯》,二月之卦,故行二。探春為《夬》,三月之卦,故行三。惜春為《乾》,四月之卦,故行四。然悉女體,陽皆為陰,則元春《泰》轉為《否》,迎春《大壯》轉為《觀》,探春《夬》轉為《剝》,惜春《乾》轉為《坤》,乃書中大消息也。?
這段評論以《易經》的卦象來解讀《紅樓夢》中元春、迎春、探春、惜春四姐妹的命運。
《紅樓夢》中明確交代元春的生日是農歷正月初一,探春的生日是農歷三月初三,迎春和惜春的生日沒有提及。從人物命名來看,元春中的“元”字,即已表明初始之意,與其正月初一的出生日期對應。
依此推測,迎春應該出生于立春前后,以與“迎”字相符。惜春可能生于農歷四月,此時已是孟夏時節,“惜春”寓意對美好春光的惋惜。四人生日月份對應的消息卦分別是《泰》卦、《大壯》卦、《夬》卦、《乾》卦。《泰》卦是正月的卦象,表示萬物復蘇、和順亨通。元春入宮后加封賢德妃,地位顯赫,象征著家族的繁榮昌盛。
然而,張新之也指出,“《泰》轉為《否》”,意味著元春的命運軌跡與《易經》中“泰極否來”的哲理呼應。探春生于三月,對應的是《夬》卦。《夬》卦代表著決斷、清除邪惡的含義。
身為庶出之女,探春在治理賈府時遭遇了仆從的輕視與阻撓,《夬》與《剝》是錯卦,《夬》轉《剝》隱喻她雖具非凡決斷力,能剔除家族內患,但其努力終難逆轉家族衰敗之勢。張新之將元春、迎春、探春、惜春四位女性角色與四個卦象符號相對應,通過卦象的演變預示了各自命運的轉折。
《李鏡池周易著作全集》
將人物生辰與卦象相聯系,為解讀《紅樓夢》的主題和人物命運提供了新的視角,也從側面展現了曹雪芹在人物形塑時融入了生辰與季節元素,呈現人物的命運軌跡。
另一方面,張新之常常采用五行學說來推測人物的命運。“陰陽五行”這一哲學觀念長久地支配著古人的認識、世界觀。
《周易》闡述陰陽之道,《尚書》提出五行理論,兩者共同詮釋了古人對宇宙萬物的認知。至戰國時期,鄒衍將陰陽、五行相融合,提出了象數與天命觀相結合的陰陽五行哲學,豐富了這一思想體系。西漢學者董仲舒將陰陽五行的哲學觀念融入倫理道德的范疇,衍生出“三綱五常”這一道德原則體系。
此后,陰陽五行觀念逐漸深入滲透到中國傳統社會生產生活的方方面面,成為古人認知世界、理解萬物的固有思維方式。
張新之評本《紅樓夢》第一回
張新之運用五行學說,對《紅樓夢》中人物的姓名寓意與命運軌跡進行了獨到的闡釋,深化了我們對于曹雪芹創作意圖和藝術構思的理解。在《〈石頭記〉讀法》中,張新之采用主客問答的方式提出:
或問:“是書姻緣,何必內木石而外金玉?”答曰:“玉石演人心也。心宜向善,不宜向惡,故《易》道貴陽而賤陰,圣人抑陰而扶陽。木行東方主春生,金行西方主秋殺。林生于海,海處東南,陽也。金生于薛,薛猶云雪,固冷積寒,陰也。此為林為薛,為木為金之所由取義也。”?
這段話探討了木、金的象征意義及其背后的道德文化寓意,借用了西漢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五行之義》中的論述:“木行居東方而主春氣……金居西方而主秋氣。”?木象征新生與向陽。金象征收斂與成熟,同時預示著萬物之凋零。
兩者的對比,可以看出作者構設木石情緣的文化寓意,意謂對寶黛堅貞永恒愛情的肯定。且從人物命名來看,玉石常被視為純潔、質樸、高貴的象征。
《詩經·召南·野有死麕》有言:“白茅純束,有女如玉。”?《荀子·勸學》則曰:“玉在山而草木潤。”?均體現了玉之美德。林黛玉之命名,就預示了其質樸純潔的品格。
《奎壁詩經》
張新之還從陰陽五行角度對林、薛二人的性格進行解讀:“林生于海,海處東南,陽也。金生于薛,薛猶云雪,錮冷積寒,陰也。”林生于海,海位于東南方,是陽氣生發之地;金則與嚴寒、積雪相聯系,代表了陰冷之氣。
張新之借助《易經》陰陽學說和五行理論的觀念,通過對金、木等元素象征意義的剖析,映照了林黛玉情感真摯直接與寶釵情感理性克制的內在緣由。
與“金居西方而主秋氣”的五行觀念相呼應,小說中多位角色的不幸命運與“金”有關。張新之分析指出:“書中不得其死者九人,曰金釧、曰金鴛鴦、曰金桂、曰金哥,尤二姐則吞金,尤三姐飲劍,則亦金,在金居其大半,作者于金,有深痛焉。”?
如此諸多的羅列,提示我們這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曹雪芹有意通過“金”這一元素寄寓深刻用意。金釧、金鴛鴦、夏金桂、金哥等人物或姓或名中帶有“金”字,其命運以悲劇作結。
尤二姐和尤三姐一為吞金自盡,一為以劍自刎。“劍”也為金屬所制,兩人的死亡,進一步強化了“金”在小說中的悲劇象征意義。
年畫紅樓二尤
卦象和五行通過不同的符號來解釋世界萬物的相互關系,體現了中國傳統思維的抽象性、辯證性和整體性特點。
這種符號思維被曹雪芹應用于《紅樓夢》的寫作之中,暗喻人物的品行、命運,如林黛玉作為“木”命之人,其生存離不開“水”的滋養,同時“水”的侵蝕也造成了她的多愁多病,最終指向悲劇的命運。張新之以《周易》卦象及其衍生的五行觀念來解讀《紅樓夢》中人,有助于我們從傳統文化視角把握《紅樓夢》中的深層藝術智慧。
三、借《周易》哲學理念闡發道德秩序
作為儒家道德形而上學體系的重要構成,《周易》通過《易經》卦爻符號系統與《易傳》哲學闡釋的雙重建構,形成了獨特的道德倫理闡釋范式。
《周易·系辭下傳》提出“《易》之為書也,廣大悉備: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易傳》作為孔子及其后學對《易經》的義理拓展,采用“推天道以明人事”的思維模式,將天道秩序投射于社會倫理領域,為道德秩序的調控提供了豐富的思想資源。
在《〈石頭記讀法〉》中,張新之總述道:“《周易》《學》《庸》是正傳;《石頭記》竊眾書而敷衍之,是奇傳。”?張新之將《紅樓夢》定位為“奇傳”,并認為其思想內核與《周易》等儒家經典構成“奇正”呼應,這一評論在清代經學主導的學術語境下具有一定合理性。
首先,張新之的不少評點從《易經》卦爻辭和《易傳》漸進性的釋義出發,闡釋《紅樓夢》中寄寓的防微杜漸思想。
天津古籍出版社整理本《三家批評紅樓夢》
張新之《〈石頭記〉讀法》中提到:“《易》曰:‘臣弒其君,子弒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故謹“履霜”之戒。一部《石頭記》,一‘漸’字。”?“屢霜”出自《易經·坤卦》“屢霜,堅冰至”,強調見微知著、防患于未然。
《紅樓夢》也在不同回目多次點染賈府由盛而衰的漸進軌跡,諸如秦可卿喪儀之奢(第十三回)、元春省親大觀園之費(第十八回)、王熙鳳典當金項圈之困(第七十二回)等連續性情節,正是賈府經濟系統崩潰由量變到質變的積累。
此外,道德主體的代際退化,導致家族整體道德秩序的崩潰,亦是“漸”之體現。如張新之在第四十七回總評有言:“蓋寫情至此,人欲恣肆,已如毒龍不可制伏,必須節節遏抑,故以薛蟠被打為之始。”?
紈绔子弟薛蟠的墮落軌跡從縱欲始,他終日沉迷于玩樂,膽大妄為,為了爭奪英蓮,縱容手下豪奴打死馮淵,又因柳湘蓮相貌俊美而起勾引之意,行為愈發失控。被柳湘蓮痛毆的象征性懲戒之后,薛蟠開始反思自己的行為,最終以外出歷練的偽成長敘事收場。
張新之敏銳指出此情節鏈的倫理功能——“必須節節遏抑”的漸進式干預。以薛蟠為典型個案的德不配位的家族繼承者群像,必然導致四大家族運終數盡的結局。
《宋本周易》
其次,在道德秩序的構建之中,張新之特別強調孝道文化的重要性。
張新之認為“六經四子無非教孝之書”?。雖然《周易》是部卜筮之書,但在經學家看來,蘊含著明顯的孝道思維,尤其是漢代以來許多著名經學家如馬融、鄭玄等都對《周易》的孝道思維有所闡發。?
張新之汲取了這一思想,并將孝道觀念熔鑄于《紅樓夢》的闡釋之中。例如,第九十二回,巧姐提到自己讀過《女孝經》和《列女傳》。張評曰:“孝為性本,故曰‘一本’。陰陽交易,如環無端,來復之機,無分男女。上大段既以賈蘭明此理,此大段又以巧姐明此理,太極兩儀,始無余蘊,而一‘孝’字總之。故《孝經》外即提《列女傳》。”?
在張新之看來,“孝”的地位等同于“太極”,認為其為性本,從而生發出男女之孝。賈蘭、巧姐分別是從男、女的角度來強調孝道,正好順應陰陽和合之理。
張新之不僅肯定賈蘭這樣恪守儒家倫理規范的正面人物,也對薛蟠等紈绔子弟的偽孝進行了批判。
如第二十六回,薛蟠假借賈政之名哄騙寶玉外出赴宴,提及將進貢的藕與瓜孝敬了母親。張評曰:“儼然能孝,照顧書旨。凡寫薛蟠處,有“罪人不孥”之意,然正以重罪寶釵而貴賈氏也。看前說‘更壞了十倍’,意可見。”?
張新之用“儼然”二字點破薛蟠用進貢的藕與瓜孝敬母親的虛偽性。薛蟠的荒唐行徑與表面的“孝”對比,暴露了封建末世中道德倫理的全面崩塌。
《重校八家評批紅樓夢》
最后,張新之在對《紅樓夢》進行闡釋時,借鑒了《易傳》的聲訓法,來發掘其勸懲內涵。
《易傳》常以“因聲求義”的方式闡釋卦辭的思想內涵。如《周易·說卦傳》有言:“乾,健也;坤,順也。”?這段闡發就蘊含了儒家倫理道德觀念。“乾”象征剛健、自強不息的精神,“坤”象征柔順、厚德載物的品質,這些都與儒家提倡的道德秩序密切相關。
張新之深受《易傳》啟發,通過諧音隱喻揭示《紅樓夢》人物命名的道德內涵。例如,第二回中,張新之在冷子興介紹賈政處,有夾批曰:“政乃‘道之以政’之政,如周衰大夫猶有刑政治其私邑者,故字曰存周。”?
“周衰大夫猶有刑政治其私邑者”是指在周朝衰微之際,大夫仍堅持在其私邑實行禮法政治。張新之運用這一典故,指出小說中賈政字存周,意謂在賈府日漸式微之時,賈政仍然恪守禮教,嚴于治家,力圖維護家族秩序的穩定與傳承。
周振甫《周易譯注》
曹雪芹在小說中,也借冷子興之口對賈政予以“為人端方正直”的評價。曹雪芹所刻畫的賈政形象既有著很強的家族榮譽與家風維護意識,同時又有迂腐教條、不辨是非的缺陷。
如,第七十五回寫賈政得知侄子賈珍守喪期間,?賈珍借射箭之名,聚集一些游俠紈绔在家中進行賭博活動。賈政對此失察,還命寶玉、賈環等人參加。張新之認為此處“橫插賈政一節,寫‘漸’字、寫‘昏’字,立失教罪案”?。
這里用“橫插”一詞,指出在情節發展中插入賈政的行為,看似突兀,實則具有深意。賈政作為賈府核心人物,本應以身作則,維護家族道德秩序,然而他的行為卻與此背道而馳。
而“漸”字又與《〈石頭記〉讀法》“一部《石頭記》,一‘漸’字”的總評相照應,賈政的縱容失察,暗示了家族道德秩序的逐漸崩壞。
再如,第五回介紹“賈蓉之妻秦氏”處,有張評曰:“秦、禽同音,轉聲為情,《紅樓》首敘此人,則《紅樓》自云‘談情’正面反面一齊在內。”?
通過諧音的轉換,將“秦”分割為“禽”與“情”兩個層面,準確地概括了秦可卿這一人物的不同側面。“禽”表現了秦可卿現實社會中與賈珍的不正當關系,“情”則彰顯出其作為警幻仙子之妹,對賈寶玉的引導作用,以及為賈府長遠考慮的諄諄勸誡之情。
除了賈政、秦可卿這樣正負面兼具的人物而外,張新之也從遵守道德秩序的角度肯定了李紈、賈蘭等正面形象。
例如,在第四回中,對于李紈和賈蘭的名字,張新之評論有言:“一書止于此人差無貶詞,故姓曰李。李,理也,禮也。蘭,闌也,范圍堤防,留此人種,遏人欲,復天理,循環之機也。”?
《全圖增評金玉緣》
這段評論中,“李”的姓氏被賦予了“理”和“禮”的道德內涵。“理”指天理,即儒家所倡導的宇宙秩序和道德法則;“禮”則指社會規范和倫理準則。
李紈作為小說中知書達理、謹守禮教的女性形象,其姓氏“李”與諧音“理”和“禮”的內涵高度契合,象征了她對儒家道德秩序的堅守與踐行。至于“紈”字,張新之釋義為“紈,完也。取其潔白為完人也”?。
這一解讀突出了李紈德行完備的形象。“蘭”被釋義為“闌”,意指范圍、界限,這一解讀揭示了賈蘭性格中的理智沉穩及其對道德規范的恪守。賈蘭最終科舉有成,成為賈府衰敗后有望重振家族的關鍵人物,正是因為他始終在道德秩序的“欄”內行事,未曾逾越。
此外,張新之還采用“聲訓”法來考察小說中的人物易名問題,借此揭示人物命運及其道德秩序的隱喻。
如,第九回眾人鬧學堂的情節中,賈薔挑撥茗煙,張評曰:“茗煙言名教湮減,因此作書以培植之,故后改名焙茗,焙通培也。正為失教點睛。”?
戴敦邦繪《嗔頑童茗煙鬧學堂》
此前,學界看待小說中“茗煙”被易名為“焙茗”的問題,一般判定是作者筆誤,認為“作者在批閱增刪過程中尚未前后統一”?。
活動于道光年間的張新之早有新解。張新之不認為“茗煙”“焙茗”是創作前后不一的矛盾,而是聯系人物易名前后的諸多情節表征,分析其命名的道德教化意涵。
第二十四回,茗煙改名焙茗后,與其他小廝(如鋤藥、引泉、掃花、挑雪、伴鶴)一起出現,張新之評點道:“既出《西廂記》《牡丹亭》,茗煙便改名了,而以鋤藥、引泉、掃花、挑雪、伴鶴陪之,見名教湮減,自然以性命賠償,至此救藥無及,不過引歸泉路。”?
這里將茗煙所易之名與其他小廝的名字相映照,暗示作者名教理想的逐漸幻滅。同時,小廝姓名與花草泉鶴等山林景象的契合,都預示著寶玉對世俗的疏離與遁入空門的人生軌跡。
出于為《紅樓夢》正名并促成其廣泛傳播的初衷,張新之的闡釋有時也顯得過于牽強。如,其在第二回總評中有言:“政、王乃所自出,政字演《書》,王字演《易》,合政、王字演《國風》。”?
“政”字演《尚書》,或許是出于《尚書》是我國上古時期記載政治歷史大事的重要文獻;“王字演《易》”,或許是因為《周易·系辭下傳》提到人類始祖伏羲“王天下”,觀察天象、地法、鳥獸、草木、人身等,“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
《尚書大義》
將“政”“王”二字合解為《國風》之喻,或許是在強化社會風俗與人情世象的儒家倫理意涵。但是這種比附與聯想,是有意將文本的細部設計統攝于儒家倫理道德框架之下。
自漢代以降,《周易》便取代《詩經》位列“六經”之首,成為傳統士子心中至高無上的文化經典。《周易》將遙不可知的宇宙法則投射到現實社會之中,指導并確立了道德秩序,幫助人們卜測或預知未來。
張新之以《周易》哲學理念為基準,評點并發掘《紅樓夢》的思想意蘊。誠然,張新之的個別闡發略顯牽強附會或有夸飾成分,但不能因其評點的個別偏頗而否定三十萬字的評點成果。
結 語
張新之“以易評紅”的學術實踐,以《周易》的象數邏輯、五行符號與儒家倫理為理論基石,為《紅樓夢》的闡釋開辟了獨特的文化視角。
《紅樓夢評點研究》
通過梳理其評點路徑發現:
其一,張新之將《周易》數理邏輯融入文本細讀,通過回目序號、日期數字的象數推演,揭示了情節發展中“陰極陽生”“天運循環”等隱喻,既對應了賈府盛衰的宏觀架構,也彰顯了曹雪芹對時間與命運的哲學思考。
其二,他以卦象與五行學說為符號工具,剖析人物命名、生辰與命運的深層關聯,凸顯了《紅樓夢》人物塑造的文化密碼。
其三,張新之注重儒家道德秩序的闡發,通過“防微杜漸”“孝道為本”等維度,將《周易》的倫理觀與小說情節勾連,強化了《紅樓夢》作為“奇傳”對儒家正統的呼應。
然而,張新之的評點亦存在局限性。其象數推演與五行學說難免存在牽強之處,部分結論因過度依賴《周易》符號系統容易偏離文本本義;對道德秩序的強調,雖契合清代的經學語境,但有時存在過度闡釋的偏頗。
盡管如此,張新之的評點作為連接《紅樓夢》與傳統文化的橋梁,為當代紅學研究提供了重要啟示:
一方面,其本土化學術話語的構建,提示我們回歸中國小說創構的歷史文化語境,結合中國傳統話語體系,重審傳統文論資源的現代轉化潛力;另一方面,其評點產生的爭議性,也需要我們在考察時采取辯證態度,既挖掘《周易》哲學思想與小說創作的深層互動,又需警惕機械比附,以更開闊的視野探索《紅樓夢》的多元闡釋空間。
《宋本周易注疏》
未來研究可進一步結合古人的知識構成與文化素養,在實證與理論的交融之中,深化對“以易評紅”乃至傳統評點范式價值的重估。
注釋:
①⑨???? 黃壽祺、張善文撰《周易譯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版,第700、692、69、768、793、735頁。
②⑩????????????????????????? 曹雪芹、高鶚著,王希廉、姚燮、張新之評《紅樓夢:三家評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21年版,第6、618、616、1182、13、384、1087、384、1087、361、7-8、4-5、247、2、3、816、296、1622、438、29、1333、76、59、59、159、403、35頁。
③ 王先霈《王先霈文集》第2卷,華中師范大學出版社2020年版,第304頁。
④ 孫琴安《中國評點文學史》,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99年版,第303頁。
⑤ 劉繼保《張新之“以易解紅”詮釋理路的再評價》,《紅樓夢學刊》2018年第6輯。
⑥ 參見梁從峨《經學家如何看見〈易〉?——張新之紅學詮釋研究》(《曹雪芹研究》2020年第3期)。
⑦ 浦安迪《晚清儒教與張新之批本〈紅樓夢〉》,《紅樓夢學刊》1986年第4輯。
⑧ 朱一玄編《〈紅樓夢〉資料匯編》,南開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705頁。
? 董仲舒著,曾振宇注說《春秋繁露》,河南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第280頁。
? 周振甫譯注《詩經譯注》,中華書局2002年版,第31-32頁。
? 王先謙撰,沈嘯寰、王星賢點校《荀子集解》,中華書局1988年版,第11頁。
? 參見陳居淵《〈周易〉的禮儀屬性及其孝道觀念》(《周易研究》2018年第4期)。
? 胡文彬《趣解紅樓》,當代世界出版社2018年版,第19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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