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世間最大的悲哀,莫過于生離死別,無可奈何,更使人悲痛欲絕!
6.1兒童節前夕,寶島突傳消息“臺中市2歲錢錢,出生兩個月接連進行兩次腹部手術,第二次卻因缺氧致女嬰全身癱瘓,9個月后真相大白,是麻醉師急救前6分鐘沒有作為...”
檢察官責怪說:哪條法律要醫生馬上急救?
這等于變相說,人命關天檔口,醫生選擇救與不救沒有責任,那么請解釋什么叫急救?6分鐘可能很短,但對病危患者而言,每分每秒都猶如從死神手里搶人。
不過相比肖醫生故意晾曬麻醉患者20.30分鐘,6分鐘確實不多。
但足以要了女嬰的“命”。
都說醫者任心,對醫生而言這是工作是賴以生存手段,手術可以失敗無數次,但患者家屬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敬畏生命,是每個醫者的最底線。
錢錢是23年2月在一家兒童醫院出生,出生時僅有1172克。這是錢錢媽和丈夫努力10年才得來的寶貝,那種老來得子的幸福喜悅經歷過的人應該懂!因此錢錢媽對這胎格外小心,每月產檢都準時報到,所有檢查結果皆顯示無異樣,最終仍在28周又2天時早產。
幸運的是,嬰兒安然無恙,只等女兒足夠體重就回家。但悲劇來得猝不及防。
女兒出生不足一個月,因患上“梅克爾憩室小腸退化未完”做了第一次手術,切除小腸3公分。但因術后小腸再度粘黏又做一臺手術。家長雖不舍,但仍相信醫生判斷而同意。
就是這趟手術,女兒要一輩子躺著活著,生不如死。
4月11日晚6點,錢錢媽親手送女兒進手術室,等待4個小時才接到完成電話,主刀醫生這才告知孩子有急救「5、6分鐘」,但手術順利完成。
不過很快發現「女兒不會動了也不會自主呼吸,眼睛睜著但是昏迷的狀態。」她回憶,女兒術后出來瞬間喪失活動能力,甚至不會眨眼。醫護只是說「再觀察」。轉眼2個月過去情況依舊,女兒被轉院到了加護病房,同時宣布子「植物人的命運」。
后來他們了解到,女兒變成這樣還另有隱情。
當時負責手術醫生,她在接到孩子第一分鐘就發覺要急救,但他中間在思考該如何救人,實際作為是在接手滿6分鐘后才開始施救,盡管后面連續施救長達35分鐘,終究沒能挽救女嬰。
最終導致孩子缺氧而成植物人。
夫妻倆終日以淚洗面,只盼有個公道,但檢察官的言辭,令人夫妻倆難以認同“哪條法律需規定醫生發現患者需要急救,就要馬上急救。”消息一出刷爆全網無數質疑聲緊隨其后。
的確,法律確實沒把這條寫進去,不代表它不是醫療事故。
無獨有偶,相比這種荒唐,我想我們更深有體會。
2010年《燕趙都市報》曾報道一則消息《孕婦手術后被晾40分鐘致女嬰腦癱,醫院賠159萬》,原因竟是醫護人員給待產婦做了側切手術后,把產婦“晾”在一邊長達40分鐘。
戲劇性一幕是,當時有兩名產婦待產,她是凌晨2時40分做的側切,后面一位晚于5分鐘進入產房,但由于后來產婦(有新聞報道是醫護人員熟人)先做了接產,之后才為第一位接產。盡管順利生產,但嬰兒出生后顯示“缺氧缺血性腦病”,幾個月后再診斷顯示智力運動發育落后。
一年后顯示:腦性癱瘓,痙攣型四肢癱極重度;頭小畸形;智力、語言、視覺損傷;癲癇。最終醫院判賠159萬。
這種人脈優先,熟人優先在各行業屢見不鮮,比6分鐘無作為行徑還要惡劣。是拿產婦和嬰兒生命開玩笑,這種醫生沒有醫德,更無人性。
去年曝光2018年一產婦到院臨產,因大意和疏忽三次操作失誤,致使產婦大出血,而后又簡單根據檢查判斷做了縫合手術,凌晨2點,宣告去世....
還有未及時行剖宮產手術致新生兒腦癱的....
對于這些醫院和醫生,這可能只是他們日常工作一部分,但對患者和家屬是一輩子抹不去的痛。醫患關系緊張,從來不是空穴來風,醫生的醫德素養還有巨大空間急需提高。
為什么類似事件,層出不窮,最最本質是追責力度不夠。
是醫德責任心不強,是沒把患者當回事,是醫生水平良莠不齊。尤其在經歷董小姐4+4學歷后,我們不敢想到底還有多少連手術刀都拿不穩的進入醫院工作,這不是為醫院輸送人才,是極不負責任體現。
而遇事就和稀泥的態度,也讓很多人頭疼。
說白就是不嚴!管理不嚴,懲罰不嚴,醫院制度缺陷。你的一時疏忽憑什么要別人買單,這本就不公平。
也終于明白,為什么有錢人生子要跑去國外,不是不信任,其實他們也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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