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本報從昆明市五華區政府獲悉,由于在昆明市五華區保利春湖小區項目建設期間分包單位拖欠工人工資,且拒不改正,近日,深圳時代裝飾股份有限公司被罰。
本報注意到,據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五人社監告字[2025]第096號)披露,經調查,深圳時代裝飾股份有限公司在昆明市五華區保利春湖小區項目建設期間分包單位拖欠工人工資;昆明市五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責令深圳時代裝飾股份有限公司對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先行清償,再依法追償。但深圳時代裝飾股份有限公司拒不改正,已違反了《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
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處罰裁量權細化標準》第101條之規定,昆明市五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擬對深圳時代裝飾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罰款伍仟元整的行政處罰。
本報通過企查查及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獲悉,深圳時代裝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03-22,法定代表人為曲毅,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4403007152861884,企業注冊地址位于深圳市福田區泰然工貿園泰然九路云松大廈6D,所屬行業為建筑裝飾、裝修和其他建筑業。(文|中國基建報 陳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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