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蘇聯提出停火談判建議,在聯合國大會上說:“目前最尖銳的朝鮮武裝沖突問題,也是能夠解決的。第一個步驟是交戰雙方應該談判停火與休戰,雙方把軍隊撤離三八線。”隨后,中美幾乎同時發表聲明表示贊同,比如杜魯門宣稱“愿意參加朝鮮半島和平解決的談判”。
但“美帝國主義者很傲慢,凡是可以不講理的地方,就一定不講理,要是講一點理的話,那是被逼得不得已了”,因此最終是邊打邊談,其中每次“打”都是美國挑起的,目的是一方面是為了獲得停戰談判的有利條件,一方面是還有打敗全部志愿軍的野心。
1953年,美國還是簽署了《朝鮮停戰協定》,與1951年的核心內容一樣,都是以38線為朝韓邊界。其中,簽署協議的是朝鮮、中國、美國,當時韓國似乎沒有“上桌”的資格。
問題是:從第一次停戰談判到1953年正式簽訂停戰協議,中間相隔2年多的時間,反映出美國的不甘心,那么為何在1953年美國“甘心”停戰了?
上甘嶺戰役的勝利
抗美援朝初期,中國采取的是以運動戰為主,與部分陣地戰、游擊戰相結合的方針,連續進行了五次戰略性戰役,將美軍打的狼狽不堪。若非志愿軍的后勤補給系統不足,真就把美軍趕到大海里了。
1952年,朝鮮戰爭進入敵我相持階段,雙方部隊相持在朝鮮半島“三八線”。那么,如何打破相持的僵局?之后,志愿軍有選擇地對“聯合國軍”營以下兵力防守陣地實施具有戰役規模的進攻作戰,攻占了“聯合國軍”許多營以下陣地。
由于志愿軍已經越來越明顯地掌握了地面作戰的主動權,美軍為了扭轉局勢,策劃了“金化攻勢”、又稱“攤牌行動”。顧名思義,“攤牌”就是各自發揮優勢“坦誠”的打一仗,美軍希望如此“攤牌”,最終也達成所愿,這就是上甘嶺戰役的背景。
上甘嶺戰役不是一場小規模戰斗,而是一場戰役,以美軍為首的“聯合國軍”出動6萬余人,志愿軍是4.3萬人。因此,無論是武器裝備,還是兵力,美國一方都占據絕對優勢。
最終,前后歷時43天,在3.7平方公里的地區,美國共發射炮彈超過230萬發,嶺上泥土平均被炸翻出至少3米,但美國輸了、中國贏了,而且志愿軍傷亡1.15萬,美韓軍傷亡1.5萬。
1952年11月25日,“攤牌行動”失敗,此后美軍沒有能力再發動過營以上規模的的進攻,因為美軍已經意識到真的打不過,什么戰術都不好使,軍事行動解決不了問題,只能通過談判解決問題。于是,“被逼得不得已了”后,美國“真心”談判,接下來就是1953年正式簽署停戰協議。
新中國的多線作戰
除了戰場上真打不過外,美國愿意停戰,還與中國內部一件大事相關。
新中國建立后,本想好好發展,但奈何美國把戰火燒到鴨綠江邊,直接威脅東北安全,中國不得不硬著頭皮上,于是才有“抗美援朝,保家衛國”。
但問題是,美國與麥克阿瑟為何如此狂妄,意圖直接威脅東北安全?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在于新中國剛剛建立,國內還有很多軍事上的問題,內部還不夠穩,美國這時動手正是“趁火打劫”的最佳時間。
三大戰役奠定了新中國的勝局,但依然還有很多軍事問題,哪怕新中國建立之初也是如此。
就抗美援朝初期來說,中國其實面臨多線作戰,除了抗美援朝之外,國內西邊還在西南剿匪、解放西藏,國內還要肅清特務、恢復經濟,東南還有臺灣問題,以及特務、會道門組織(會道門組織就有 300 多種,道徒 1300 萬人)等等。
因此,抗美援朝初期的中國,是標準的多線作戰,軍事壓力特別大,但新中國基本上一一解決內部問題。比如,4年肅清260萬土匪,至1953年基本完成剿匪戰爭。
也就是說,到1952、1953年時,新中國基本解決了內部問題,可以整合資源,騰出手來將更多的力量向朝鮮半島傾斜,自然也可以在朝鮮打持久戰。
當新中國面臨多線作戰時,都能把精銳美軍打的狼狽不堪,而當中國解決了內部問題,可以整合更多人力物力資源后,美軍就更沒有什么希望了。在這種情況下,更占不到便宜,不停戰還能干什么?
關于美國愿意停戰,常見的一種說法是杜魯門下臺、艾森豪威爾上臺,所以美國愿意停戰了。其實,換誰在臺上都一樣,只要是理性的總統,在那種情況下,只能選擇停戰。
當然,為了掩蓋失敗,還會酸溜溜的說一句遮羞的話:“在錯誤的時間、錯誤的地點,與錯誤的敵人打了一場錯誤的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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