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考生:
盛夏蟬鳴起,繁花綴滿枝,又至千軍逐夢時。2025年全國普通高考這場凝聚汗水與期待的青春盛會將于6月7日-9日舉行,在此,特為大家送上一份赴考溫馨提醒:
1.考生須于6月3日-6日按規定簽領本人準考證。準考證領取后請妥善保管,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除在規定位置本人簽名外均不得涂改或書寫,否則將按違規處理。
請勿將準考證拍照發在微信朋友圈、QQ群、抖音、小紅書等網絡平臺上,以防個人信息泄露,同時要謹防網絡、電信詐騙。
2.考生應根據考區考點安排,錯峰、有序熟悉考場,接受考風考紀和誠信考試教育,并參加外語聽力試聽。
3.高考期間,我省多地可能有降雨,請考生及家長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出門帶好雨具,提前前往考點,預防雷電、短時強降水等強對流天氣影響赴考。同時,建議考生穿較為寬松的衣服并多帶一件備用。
4.請考生做好個人衛生防護,如有發熱、咳嗽等特殊癥狀,要及時就醫,主動向就讀學校或考點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備,并服從考點統一安排。
5.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持由當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證明。
6.開考前50分鐘,考生可以進入考點。開考前30分鐘,考生可以進入考場。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點參加當次科目考試(6月8日下午外語科目14:45以后,禁止遲到考生進入考場)。
7.考生進入考點、考場時,須出示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主動接受身份核驗和智能安檢門或金屬探測儀等設備進行的安全檢查。為確保進入考點考場高效有序,建議考生提前到達考點并確保攜帶證件齊全,盡量不穿戴有金屬配飾的衣服、鞋子、帽子等。
考生可攜帶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無封套橡皮、直尺、圓規、三角尺和透明文具袋等必需的考試用品。嚴禁攜帶任何文字資料、計算器、涂改液、修正帶、不透明的文具盒(袋、套)、不透明的水杯(含飲料)和手機、手表、耳機、電子手環、智能眼鏡以及其他電子設備等違規物品進入考點考場。
8.考生若佩戴口罩,進入考場前須將自備口罩放在考場外“非考試物品暫放處”,不得帶入考場。入場后確有需要的,可向監考員提出申請,由考點提供。
9.考生入場后,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放在“準考證號簽”旁的桌面上以便核驗。入座后,須在《考生簽到表》上簽字。領到答題卡和試卷后,應在指定位置和規定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本人姓名、準考證號等,不得提前作答或動筆書寫任何字跡。
10.遇試卷、答題卡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并在開考前報告監考員;開考后再行報告、更換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延長;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聽力考試期間,不得向監考員詢問并保持安靜。
11.開考信號發出后方可開始答題。考生必須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題(外語科目除外)。考生須在與題號相對應的答題區域內答題,寫在試卷、草稿紙上或非題號對應的答題區域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標記。凡因答題卡上漏填(涂)、錯填(涂)或書寫字跡不清等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12.考生在考場內應保持安靜,不得吸煙,不得喧嘩,不得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得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得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草稿紙,不得傳遞文具、物品等,不得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墊板帶出或傳出考場。
13.考試期間,考生如身體出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報告監考員或其他考試工作人員。
14.在考試結束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離場。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考生須立即停筆并停止答題,將自己的答題卡、試卷、草稿紙依序放在桌面上,用小木塊或小石子壓住后,靜坐在座位上等候。待監考員清點核對無誤并驗收密封后,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考生離場后,根據考點工作人員的指引,有序離開考點。
15.考試實行全程實時監控錄像,并進行考場實時智能巡查。請考生遵守考場紀律,誠信應考,切莫心存僥幸,以身試法,以免貽誤終身。考生如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行為的,將依法依規處理并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考試平安、順利,取得理想成績!
附件:202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場規則
福建省教育考試院
2025年6月2日
202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
招生考試考場規則
1.考生應誠信應考,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持由當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證明。《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均不得涂改或書寫(除在規定位置簽名外),否則按違規處理。
3.應主動接受監考員按規定進行的身份驗證核查、安全檢查和考試違規物品檢查。考生進入考點、考場時,應主動接受智能安檢門或金屬探測儀等設備進行安全檢查。考生可攜帶黑色字跡簽字筆、2B鉛筆、無封套橡皮、直尺、圓規、三角尺和透明文具袋等必需的考試用品。嚴禁攜帶任何文字資料、計算器、涂改液、修正帶、不透明的文具盒(袋、套)、不透明的水杯(含飲料)和手機、手表、耳機、電子手環、智能眼鏡以及其他電子設備等違規物品進入考點考場。
4.考生入場后,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放在“準考證號簽”旁的桌面上以便核驗。入座后,須在《考生簽到表》上簽字。領到答題卡和試卷后,應在指定位置和規定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本人姓名、準考證號等,不得提前作答或動筆書寫任何字跡。凡因答題卡上漏填(涂)、錯填(涂)或書寫字跡不清等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5.遇試卷、答題卡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并在開考前報告監考員;開考后再行報告、更換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延長;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聽力考試期間,不得向監考員詢問并保持安靜。
6.開考信號發出后方可開始答題。考生必須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題(外語科目除外)。
7.開考前30分鐘,考生可以進入考場。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點參加當次科目考試(外語科目14:45以后,禁止遲到考生進入考場)。在考試結束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離場。
8.考生須在與題號相對應的答題區域內答題,寫在試卷、草稿紙上或非題號對應的答題區域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標記。
9.考生在考場內應保持安靜,不得吸煙,不得喧嘩,不得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得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得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草稿紙,不得傳遞文具、物品等,不得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墊板帶出或傳出考場。如身體出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報告考試工作人員和監考員。
10.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考生須立即停筆并停止答題,將自己的答題卡、試卷、草稿紙依序放在桌面上,用小木塊或小石子壓住后,靜坐在座位上等候。待監考員清點核對無誤并驗收密封后,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考生離場后,根據考點工作人員的指引,有序離開考點。
11.考試實行全程實時、無死角監控錄像,監控錄像將實行回放審看制度,請考生遵守考場紀律。
12.如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規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嚴肅處理,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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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福建省教育考試院
編輯:林銹銹
審核:汪晶晶
監制:黃益升
總監制:王良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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