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2025年高考開考僅剩9天
在高考即將到來之際
我們除了在知識層面上做好準備
也需要提前知曉考場規則
目前,已有多省2025年高考考場規則公布。我們為大家整理相關信息,高考時哪些東西必須帶?哪些千萬不能帶?有什么重要事項必須注意?趕緊轉給孩子看看!
2025高考重要考試節點
01
考試前一天
提前踩點,熟悉考點、考場,計算好從家里到考點的大致時間。請考生和家長提前熟悉考點所在位置和周邊環境,科學規劃出行路線,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做到安全、健康出行;充分考慮天氣、交通等因素,留足出行提前量,避免考試遲到。
02
考前30分鐘
考生需提前到達考點(建議提前50分鐘到達考點)。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入考點。全省每個考點都配備智能安檢門,請考生在規定區域內接受身份驗證和安檢。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點,除規定的考試文具外,其他任何物品一律不準帶入考場。因考生進入考場前要進行“2+1”安檢(兩次人工安檢和一次智能安檢門安檢),應盡量穿無金屬拉鏈的便服,不要佩戴含有金屬成分的手鐲、項鏈、發夾配飾物品,以免影響入場安檢。
03
考前15分鐘
考生入場后,對號入座,將準考證和身份證放在桌角,以便監考員進行身份驗證??忌I到答題卡和試卷后,應在指定位置和規定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寫姓名、準考證號,并在監考員指導下,認真核對條形碼上相關信息是否與本人一致,核對無誤后,將條形碼粘貼在規定位置上。條形碼須按正確方向平整粘貼,不得涂劃、污損、磨損。
4
考前10分鐘
監考員啟封試卷。外語小語種考試開始聽力試聽。
5
考前5分鐘
考生領取試卷和答題卡后,要認真檢查試卷、答題卡。如遇試卷、答題卡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頁等問題,應舉手詢問,在開考前報告監考員。如開考后再行報告、更換的,所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補充。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考生不得向監考員詢問。外語聽力考試期間,要保持考場安靜,不得向監考員詢問??忌仨氃诖痤}卡上與題號相對應的答題區域內答題,書寫在草稿紙上或答題卡上非題號對應的答題區域的答案一律無效。不準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準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
6
考點開考鈴聲響起
考生可以開始答題。注意,所有答案須答在答題紙上,答在試卷或草稿紙上的答案概不評分。
7
開考15分鐘后
切記:每科開考15分鐘后(外語科開考前15分鐘)不得進入考點參加當科目考試。交卷出考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選擇性考試科目不得提前交卷),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入考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8
考試結束前30分鐘
交卷出考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選擇性考試科目物理、歷史、地理、化學、思想政治、生物學不允許提前交卷),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入考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9
考試結束前15分鐘
監考員提醒考生離考試結束還有15分鐘,考生需注意掌握時間,并及時檢查自己的答題情況。
10
考試結束鈴聲響起
考生須立即放下筆,并整理好自己的答卷,將答題紙、試卷、草稿紙從上到下依次排放好后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等待監考員收卷。監考員收卷并清點無誤后,考生起身并攜帶好自己的隨身物品依次退出考場。
2025年黑龍江高考考生必讀
各位考生你們好:
為維護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公平、安全、科學、規范,嚴肅考試紀律,全省每個考場安裝電子監控設備,為每個考場配備電子掛鐘,考生不準佩戴手表進入考場??荚囬_始和結束時間以考點信號為準。請你認真閱讀下面的《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和《考場規則》后,打印《2025年高考準考證》,并在考試過程中嚴格遵守。祝你考試取得好成績。
《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摘要)
第五條 考生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與要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違紀:
(一)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
(三)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
(四)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五)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范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的;
(六)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七)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
(八)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的;
(九)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第六條 考生違背考試公平、公正原則,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作弊:
(一)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
(二)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
(三)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脅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四)攜帶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六)故意銷毀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
(八)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
(九)其他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的行為。
第七條 教育考試機構、考試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或者在考試結束后發現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相關的考生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
(一)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加分資格和考試成績的;
(二)評卷過程中被認定為答案雷同的;
(三)考場紀律混亂、考試秩序失控,出現大面積考試作弊現象的;
(四)考試工作人員協助實施作弊行為,事后查實的;
(五)其他應認定為作弊的行為。
第八條 考生及其他人員應當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擾亂考試秩序的行為:
(一)故意擾亂考點、考場、評卷場所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
(二)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
(三)威脅、侮辱、誹謗、誣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試工作人員、其他考生合法權益的行為;
(四)故意損壞考場設施設備;
(五)其他擾亂考試管理秩序的行為。
第九條 考生有第五條所列考試違紀行為之一的,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考生有第六條、第七條所列考試作弊行為之一的,其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視情節輕重,同時給予暫停參加該項考試1至3年的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同時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
(一)組織團伙作弊的;
(二)向考場外發送、傳遞試題信息的;
(三)使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的;
(四)偽造、變造身份證、準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參加考試的。
第十條 考生有第八條所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終止其繼續參加本科目考試,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考生及其他人員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 考生以作弊行為獲得的考試成績并由此取得相應的學位證書、學歷證書及其他學業證書、資格資質證書或者入學資格的,由證書頒發機關宣布證書無效,責令收回證書或者予以沒收;已經被錄取或者入學的,由錄取學校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其學籍。
第十二條 在校學生、在職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試機構應當通報其所在學校,由學校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直至開除學籍或者予以解聘:
(一)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參加考試的;
(二)組織團伙作弊的;
(三)為作弊組織者提供試題信息、答案及相應設備等參與團伙作弊行為的。
考場守則
參加高考的考生須遵守以下考場規則:
一、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入考點。全省每個考點都配備智能安檢門,請考生在規定區域內接受身份驗證和安檢。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點,除規定的考試文具外,其他任何物品一律不準帶入考場。因考生進入考場前要進行“2+1”安檢(兩次人工安檢和一次智能安檢門安檢),應盡量穿無金屬拉鏈的便服,不要佩戴含有金屬成分的手鐲、項鏈、發夾等配飾物品,以免影響入場安檢。
二、考場配置電子掛鐘,考生不準佩戴手表。
三、考生入場,除2B鉛筆、書寫黑字跡的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橡皮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刮紙刀等物品進入考場。
四、考生領取試卷和答題卡后,要認真檢查試卷、答題卡。如遇試卷、答題卡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頁等問題,應舉手詢問,在開考前報告監考員。如開考后再行報告、更換的,所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補充。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考生不得向監考員詢問。外語聽力考試期間,要保持考場安靜,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五、請考生和家長提前熟悉考點所在位置和周邊環境,科學規劃出行路線。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做到安全、健康出行;充分考慮天氣、交通等因素,留足出行提前量,避免考試遲到(建議提前50分鐘到達考點)。
六、在答題卡上與題號相對應的答題區域內答題,寫在草稿紙上或答題卡上非題號對應的答題區域的答案一律無效。不準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準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
七、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得吸煙、不得喧嘩、不得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得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得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草稿紙,不得傳遞文具、用品等,不得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如身體出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報告考試工作人員和監考員。
八、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立即停筆并停止答題,在監考員依序收齊答題卡、試卷、草稿紙后,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逗留。
九、如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規等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嚴肅處理,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我已閱讀《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摘要)和《考場規則》,保證遵守。如有違反,我接受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相關法律和規定進行處理
相關問題整理
1.保溫杯能帶嗎?
考生入場,除2B鉛筆、書寫黑字跡的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橡皮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刮紙刀等物品進入考場。
2.金屬框眼鏡也可戴嗎?
一般情況下是可以帶的,這個在規定上并沒有嚴格的禁止??忌谶^安檢時,可以把眼鏡摘下來,交給監考老師檢查,確認無誤可以重新戴上。
3.可以自備草稿紙,帶進考場嗎?
不可以!考場會分發草稿紙、墊板給考生,考試結束后考生不可以將草稿紙、墊板帶出考場。如果草稿紙不夠用,可以舉手示意監考老師,請求老師多給一張草稿紙。
4.考場有鐘嗎?
考場配置電子掛鐘,考生不準佩戴手表。
5.可以帶零食嗎?
不可以帶零食,比如糖、巧克力等。
6.可以帶耳塞嗎?
不可以
高考時周邊路段都會進行交通管制,周圍不準有車輛通過以及建筑施工,會很安靜。
綜上,高考考場內無意違規的形式大概有兩種:一是攜帶物品不合規,二是場內行為不恰當。
原因大概有兩個:一是主觀上“沒打算”,自我感覺不是問題,想當然而為之,造成違規;二是意識上“不自覺”,渾然不知所“錯”。
總的建議大概有兩條:一是在臨考前用上一小會兒時間看一看考場規則、讀一讀考試要求,做到心中有數;二是考試時保持清醒頭腦,聽清指令和提示,做到行為有序。
總之,對無意(無意識)違規,核心要義就是要突出一個“防”字,同學們一定要提高警惕,謹防無意違規,確??汲隼硐氲某煽?。
那高考作弊會有什么后果呢?提醒大家,高考場上作弊,不僅會被取消考試成績,還很有可能會被判刑。
監 制:孫劍波
審 核:李振凱
責任編輯:白 玉
編 輯:張 釗
來 源:黑龍江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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