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粉絲網紅賬號名稱或網紅個人昵稱被他人搶注商標的現象,已成為當前知識產權保護領域的突出問題。此類搶注行為不僅損害網紅個人權益,更擾亂市場秩序,凸顯網紅經濟高速發展下品牌保護的薄弱環節。以下是綜合分析及應對策略:
一、商標搶注的現狀與典型案例
- 搶注手法多樣化
- 直接冒用名稱:如“敬漢卿”真實姓名被注冊為商標,搶注方要求其停止使用賬號名稱,否則采取法律措施。
- 攀附知名IP:山東某公司批量搶注“劉媽媽”“網紅散打哥”等快手網紅昵稱,并反向起訴賬號主體侵權,索賠200萬元。
- 跨類目搶注核心標識:“八戒說車”在汽車內容領域擁有千萬粉絲,但第1類(化工產品)和第4類(燃料油脂)商標被他人成功注冊,MCN公司因舉證不足異議失敗。
- 搶注者的商業模式
搶注成本極低(單類別注冊費約千元),而轉讓或勒索費用可達數十萬至數百萬。例如,某公司注冊104件網紅昵稱商標,通過威脅博主牟利。部分搶注者甚至無實際經營,如注冊資金僅20元的個體工商戶“鏡湖區知橋電子產品銷售部”。 - 對網紅與消費者的雙重危害
- 網紅層面:面臨賬號更名、流量流失、高額贖買或訴訟風險。
- 消費者層面:山寨門店(如30余家假冒“泰芒了”飲品店)以次充好,損害消費者權益與正品商譽。
二、網紅品牌維權的難點與挑戰
- 法律程序中的舉證困境
商標異議或無效宣告需證明“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響力”,但網紅早期往往缺乏商標使用證據留存。例如“八戒說車”因無法證明在化工類商品上的在先使用,異議失敗。 - 維權周期與成本高昂
商標無效宣告程序需1–2年,訴訟周期更長。期間搶注者可能持續勒索或濫用商標權,迫使網紅妥協。 - 平臺規則的局限性
電商平臺侵權店鋪隱蔽性強、更迭快。例如名稱使用諧音字(如“XX同源店”)、攀附關鍵詞等,平臺審核滯后導致維權效率低下。
三、系統化品牌保護策略
為應對上述挑戰,網紅及MCN機構需構建多層次防護體系:
- 前置防御:商標布局與類別覆蓋
- 核心類別+關聯類別注冊:如美食博主除注冊餐飲服務(第43類),還需覆蓋食品(第29/30類)、包裝設計(第9類)等。
- 全維度注冊:涵蓋中英文、拼音、圖形標識,并在海外市場同步布局(如通過馬德里體系)。
- 防御性注冊:對易被蹭名的衍生詞(如“XX同款”)進行商標儲備,降低搶注空間。
- 主動監測與快速響應
- 監測工具應用:利用商標監測系統(如中國商標網)及電商數據平臺(如百利云查),實時追蹤侵權線索。
- 分層維權策略
- 平臺投訴:向淘寶、抖音等提交商標權證明,要求下架侵權店鋪或商品;
- 行政與司法程序:對惡意搶注商標提起無效宣告(援引《商標法》第44條“不以使用為目的”),或訴諸反不正當競爭法、姓名權保護(《民法典》第1017條)。
- 消費者教育與品牌溯源
- 官方渠道公示:在賬號主頁、直播間等位置聲明官方商標信息,引導用戶認準認證店鋪。
- 打假宣傳:通過短視頻曝光典型侵權案例,教授識別技巧(如查驗企業資質、產品防偽碼)。
四、行業治理與未來展望
- 法律完善與執法強化
2019年《商標法》修訂已規定“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注冊應當駁回”,并加大對代理機構的追責。后續需進一步推動“商標使用承諾制”,遏制囤積行為。 - 平臺責任深化
電商及內容平臺需優化審核算法,建立網紅名稱商標預保護機制(如B站為UP主提供法律支持),并與監管部門共享惡意注冊者黑名單。 - 網紅自身意識提升
將商標保護納入賬號運營SOP,例如:
- 初創期:名稱啟用前進行商標檢索;
- 成長期:留存使用證據(如首次發布時間、媒體報道);
- 成熟期:定期開展商標審計與漏洞排查。
結語
網紅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離不開知識產權保護的基石。面對商標搶注亂象,需形成“法律規制—平臺治理—主體自律”的三重防線。唯有將品牌保護前置化、系統化,千萬粉絲創造的商業價值方能避免淪為惡意搶注者的套利工具。知識產權的戰場無聲無息,卻決定了一個品牌是曇花一現還是基業長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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