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宋文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企業建立品牌后只有獲得商標注冊才能更好的進行維護和保護,但在商標注冊申請過程中,由于市場主體的增多和商標申請量的增加,可用于注冊的商標資源變得越來越有限,許多常見的詞匯、圖形和設計已經被注冊,導致難以找到獨特且未被占用的商標,并且國家知識產權局對于商標的審查標準越來越嚴格,對商標的獨創性、顯著性要求更高,因此,商標申請往往會遇到商標被駁回的情況,且愈來愈成為企業可能面臨的一大挑戰。
商標駁回是指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商標注冊的審查和核準過程中,依據《商標法》第三十條“申請注冊的商標,凡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注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規定,從而將申請商標予以駁回并下發駁回或部分駁回通知書的情形。
其中,最常見的駁回原因是因存在在先近似商標而駁回的情形,面對這種情況,企業應采取積極的策略來應對,提高商標注冊的成功幾率。以下是幾種常見的應對方法:
01
常見的應對策略
1、根據引證商標情況分析是否具有爭辯余地,并積極進行復審爭取。
根據駁回理由中的引證商標信息,如果通過分析認為在先商標與申請商標具有一定差異,應積極嘗試提交駁回復審申請。并在駁回復審理由中通過比對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的構成要素、顯著識別部分、呼叫、含義及整體外觀等區別,爭辯二者未構成近似商標,從而爭取商標的注冊。同時,應當詳細說明申請商標的設計理念、創意來源,讓官方更好地理解申請商標的獨創性。
如果申請商標包含申請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核心商標,或者為核心商標的系列商標,應當舉證核心商標的知名度,用以說明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共存不會造成消費者對商品或服務來源的混淆。同時,可以通過公開數據庫查詢類似判例的情形,來證明類似情形官方的審查標準。
2、對于無爭辯余地的駁回,可針對引證商標采取措施后積極進行復審爭取。
如果通過分析,發現駁回理由中引證商標與申請商標的近似度較高,僅通過在駁回復審中爭辯二者不近似很難克服的,可考慮對引證商標采取措施的同時提交駁回復審繼續爭取。
針對引證商標常見的克服障礙措施如下:
(1)對引證商標提出連續三年不使用撤銷申請來嘗試消除注冊障礙
若引證商標已注冊滿三年,且初步檢索發現存在連續三年未使用的情況,可以向商標局提出撤銷該引證商標的申請,以嘗試消除注冊障礙。
(2)對引證商標提出異議或無效宣告申請來嘗試消除注冊障礙
若引證商標存在搶注情況或惡意注冊情況等,可以對初審公告中的商標提出異議申請,對注冊未滿五年的搶注商標、惡意注冊商標等提出無效宣告申請,或對注冊已滿五年的惡意摹仿馳名商標、不正當手段注冊商標等提出無效宣告申請,以嘗試消除注冊障礙。
(3)嘗試與引證商標協商轉讓來消除注冊障礙
若引證商標無法通過上述兩種方式進行克服,或基于考慮采用更為保險的消除障礙方案,則可以考慮通過與引證商標所有人嘗試協商商標轉讓來消除注冊障礙。
此外,商標若遇到因眾多在先權利障礙商標而駁回的情形,考慮到將眾多引證商標一并消除障礙的難度較大,可考慮放棄申請商標指定商品或服務中的不重要項目,僅針對阻礙主要商品或服務項目的引證商標采取適當措施,并提交申請商標的駁回復審來嘗試爭取。
3、對于無爭辯余地且引證商標無法采取任何措施的駁回,可修改商標重新申請。
如果商標被駁回且經過分析無法通過直接提交駁回復審申請或針對引證商標采取措施后進行爭取,可以考慮修改商標后重新申請。
比如,可以考慮修改商標的構成要素或增加商標的區別標識,使其更具區分度,以降低與現有商標的近似程度。修改后的商標可以重新嘗試提交注冊申請。
此時,可以考慮選擇正規的代理機構針對商標進行檢索,評估商標的注冊成功幾率后再決定是否申請,提高商標的注冊成功幾率。
02
駁回復審申請的相關法律規定和注意事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
“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注冊申請人。商標注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商標被駁回后,提交駁回復審申請是唯一的救濟途徑,若放棄提交駁回復審申請,則申請商標將會在全部或部分駁回的商品或服務上無效。
商標駁回復審申請是一個重要的法律救濟途徑,企業應充分利用這一機會,積極爭取商標的注冊。
在商標駁回和提交復審的過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注意截止時限
注意駁回復審申請提交的截止時限,確保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復審申請,避免錯過期限。
根據《商標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商標注冊申請人如果對駁回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復審。故對于國家知識產權局郵寄送達的商標駁回或部分駁回通知書,按照郵寄信封背面郵戳日起15日計算期限。
根據2021年《商標審查審理指南》上編第五部分第二十一章商標文件的送達,以數據電文方式送達的,自文件發出之日起滿15日視為送達當事人,但是當事人能夠證明文件進入其電子系統日期的除外。故對于電子送達的駁回或部分駁回通知書,按照文件發出(即上傳至商標網上申請系統)之日起15日+15日計算期限。
2、尋求專業機構
尋求專業的知識產權代理機構或律師事務所的幫助,對駁回復審的成功幾率進行準確的判斷分析,采取合適的應對策略,以提高復審的成功率。
3、準備相關材料
如駁回復審申請書、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委托代理機構的委托書、搜集整理相關證據等。
4、復審后及時跟進
提交復審后及時跟進進展,如果因復審期限較短,尚有其他證據材料沒有及時提交的,還可以在提交駁回復審申請后三個月內進行補充提交。
總之,面對商標駁回的挑戰,企業應保持冷靜、理性分析,并采取積極有效的應對策略。通過深入了解駁回原因,采取準確有效的應對策略,并抓住駁回復審申請這一重要法律救濟途徑,以爭取商標權利的合法注冊,為品牌的長遠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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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知產力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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