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騰沖市一名女子讓朋友暫住家中,不料竟引狼入室,家中的金項鏈不翼而飛。
5月18日,騰沖市公安局騰越派出所接到劉女士的報警電話稱,她放在家中的一條價值3800元的金項鏈被盜。
接警后,民警迅速趕至現場。劉女士告訴民警,她將金項鏈放在衣柜里的外套口袋中,近日卻發現項鏈莫名失蹤。民警通過偵查很快鎖定了嫌疑人為芒棒鎮的陳某。
近日,民警在秀峰社區將其抓獲,令人意外的是,此人竟是劉女士的朋友。
原來,4月底,陳某因無處可去便向劉女士求助,劉女士便讓其在家中暫住。5月12日,陳某想借劉女士的衣服換洗,在衣柜中找衣服時,偶然摸到了衣兜里的金項鏈,一時貪念作祟將金項鏈盜走。后其將項鏈低價變賣,所得贓款已揮霍一空。
目前,陳某已被刑事拘留。
記者 張恒 通訊員 陸云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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