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不拴繩,打人還有理?
重慶兩名女子在小區遛狗卻不牽繩,路人劉先生狗猛追,好意提醒女子不滿,隨后三人發生爭執,劉先生就被其中一位女子毆打了。
經傷情鑒定劉先生的鼻部受傷,已經達到了二級輕傷的程度,本以為打人者會受到嚴懲,誰知道對方取保候審了。
而這起發生在2月份的沖突,直到現在劉先生都沒有得到道歉與賠償,6月2日,再次聯系遛狗者,仍未得到回復,這背后到底還有多少不為人知的隱情?
重慶遛狗沖突升級
2025年2月24日晚,重慶沙坪壩區融匯小區中,劉先生牽著朋友的狗準備外出,行至小區綠化帶附近時,兩只未拴繩的犬只突然從暗處竄出。
它們分別是一只柯基和一只體型龐大的哈士奇,對劉先生進行瘋狂的追趕,劉先生在掙脫犬只糾纏后,向兩名遛狗女子提出質疑。
此時,其中一名王姓女子的反應徹底改變了事件走向:她不僅未約束犬只,反而以“你非要在這里遛狗是不是”的質問作為回應,隨后雙方爆發激烈爭執。
根據監控顯示,王某在爭吵中突然扇出一記耳光,將劉先生的耳機打飛,當劉先生蹲身尋找耳機時,王某趁其不備搶奪手機,并以手機邊框猛砸其面部。
鮮血瞬間從劉先生鼻腔涌出,染紅了他的襯衫領口,經醫院診斷,他的鼻骨骨折、上頜骨額突骨折,屬于輕傷二級。
案件進展
警方最初以治安案件立案調查,2月25日的接報回執顯示,雙方因“肢體接觸”導致劉先生鼻部受傷。
然而,隨著3月21日傷情鑒定結果出爐,案件性質發生根本性轉變:輕傷二級的結論觸發刑事立案程序,警方于當日出具回執,明確案件轉為刑事案件處理。
3月25日,劉先生收到案件辦理情況告知書,內容令他始料未及:王某因“符合取保候審條件”被變更強制措施,這一決定引發輿論嘩然。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取保候審需滿足“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獨立適用附加刑”“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等條件。
但在此案中,王某在調解過程中態度惡劣、拒絕賠償,且事發后與劉先生失去聯系,其行為是否符合“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標準,成為爭議焦點。
法律專家指出,輕傷二級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通常需羈押候審,除非存在特殊情節。
也有律師分析:“若嫌疑人積極賠償并取得諒解,或存在疾病等特殊情況,可能適用取保候審。但本案中王某既未賠償也未道歉,警方的決定可能基于證據不足或案情復雜性考量。”
所以這種情況,直接把公眾的質疑推到了新的高度,有網友在社交平臺直言:“二級輕傷,取保候審,這女的牛哄哄的!”
還有的網友直接跑到了劉先生的視頻下面去聲援他,支持他維權!但是事到如今,結果并不理想。
并且事件發生后,劉先生經歷了身體與精神的雙重煎熬,更令他痛苦的是,王某自3月調解失敗后便音信全無,6月2日,記者陪同劉先生再次聯系王某,電話始終處于關機狀態,發送的短信亦未獲回復。
這種“消失”姿態進一步激化了公眾情緒,網友依舊呼吁對兩名涉事女子嚴懲不貸!
結語
如今劉先生仍在等待一個公正的結果,他的遭遇提醒我們:在追求個人自由時,切勿忘記他人的權利與安全;在維護公共秩序時,法律的執行必須彰顯公平與正義。
但愿這起事件能成為推動規則完善的契機,讓類似悲劇不再重演。
信息來源:
紅網2025-6-3關于《重慶兩女子遛狗不牽繩,男子提醒反被打傷!警方擬刑事立案后取保候審》
抖音@重慶上筑遛狗打人受害者本人發布內容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