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燕公子
一個是反抗家暴的兒子,一個是性侵幼女的惡魔,他們,都被判了12年。
2024年7月5日,青海瑪沁縣的廢品回收站里,49歲的宋甲(化名)灌下一斤白酒后,跌跌撞撞沖回家。這不過是他近30年家暴日常的又一個夜晚。
他先是辱罵兒子宋乙(化名),接著又毆打勸阻的妻子李某,兒子宋乙帶著妻兒一同朝著父親下跪,不斷道歉希望能息事寧人,可宋甲依然不依不饒、暴虐如故。
終于,當宋甲再次一腳踹倒為兒孫求情的李某時,心疼母親的宋乙,將拳頭揮向了父親。打斗過程中,宋乙使用羊角錘與折疊凳多次擊打宋甲,宋甲再未起身。
血色當前,母親李某選擇了站在兒子這邊。她與兒子一同將尸體抬進雜物間,用刀刮擦血跡,把兇器和血衣塞進爐膛焚燒。接著,走進公安局自稱兇手,試圖替兒子頂罪。
這位母親的動機很好理解,她希望能保全兒子,這樣的話,兒子還能照顧被家暴摧殘多年的家人——尤其是手臂布滿自殘刀痕、確診抑郁的女兒宋丙。
法庭上,在多方證據的相互印證下,一個家暴男人的形象讓所有人都感到了窒息。原來,宋甲每日酗酒毆打妻兒。
打妻子,打兒女,這都是家常便飯,他的女兒,病歷都記載著“焦慮抑郁狀態,左前臂數條陳舊刀劃痕”。更有多位證人證實,這個“父親”的暴力甚至波及兄弟姐妹和父母。
最終,法院酌情判決:宋乙故意殺人罪獲刑12年,考慮到自首情節、被害人重大過錯及家屬諒解,量刑已從輕;李某因包庇罪判三緩四,讓她得以繼續支撐破碎的家。
同樣是判刑12年,宋乙經歷的人倫悲劇與艱難抉擇讓人唏噓共情,而江蘇如皋的馮某某,卻讓人憤怒惡心。
53歲的馮某某把微信偽裝成15歲少年“張某”,向13歲女孩發送紅包與甜言蜜語。2024年8月倆人見面時,他自稱“張某的大伯”,以給零花錢為餌對女孩實施強奸。
警方深入調查后,在馮某某手機中發現的真相令人心驚:他向近百名中小學女生發送淫穢視頻,還對部分兒童實施了“隔空猥褻”。
更令人不寒而栗的是犯罪成本的計算。2025年5月法院判決宣告:強奸、猥褻兒童、傳播淫穢物品等數罪并罰,刑期定格在12年6個月。
這一數字實在令人費解,近百名受害少女的人生陰影,竟與反抗家暴者的刑期近乎等同。兩個12年,劃出一道刺眼的司法光譜:
一端是家暴中絕望反抗的“罪人”,一端是摧殘童年的真正惡魔。法律條文輸出相似的刑期,但其承載的道德重量卻判若云泥。
這種反差暴露出機械量刑的局限性。當判決僅聚焦行為本身而剝離犯罪者與受害者的具體情境時,正義的天平難免傾斜。
如果敢于低頭看看,我們的法律工作者一定會發現,在刑期數字的公平之下,埋藏著司法體系當下的挑戰——
當反抗三十年家暴的鐵錘砸向施暴者,與誘騙幼女的魔爪伸向屏幕,法律能否在技術理性中注入更細膩的道德丈量?
正義需要刻度,更需溫度。在修復社會關系的維度上,案結事了只是起點,人心歸一才是終結。
-完-
筆不阿貴,文不奉承
yanbaoer2024
比較犀利的文我會發這個備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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