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6月3日電,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深化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 全面打造現代化用電營商環境的意見,鞏固提升“三零”服務。拓展“三零”服務對象。全力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壯大,將低壓辦電“零投資”擴大至160千瓦及以下各類民營經濟組織,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進一步提升低壓接入容量上限。提高“三零”服務質效。低壓用戶全過程辦電時間,無電力外線工程的不超過5個工作日,有電力外線工程的不超過15個工作日;涉及10千伏及以上公共電網升級改造的,供電企業應同步建設配套電網,及時保障用戶用電需求,電網升級改造工期無法滿足接電時限規定的,應明確工程完成時限,并報送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及地方能源(電力)主管部門備案。創新“三零”服務模式。對于春灌秋收、炒茶烤煙、地攤夜市等場景中的臨時性、流動性用電需求,供電企業應配合地方政府做好便民接電點規劃建設,通過“掃碼用電”等模式為群眾提供免報裝、快用電服務,支持鄉村振興發展,助力激發消費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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