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湖南婁底市婁星區的一條小巷里,一場針對無辜兒童的暴行幾乎得逞。一名38歲的男子酒后強行拖拽一名6歲女童進入偏僻巷道,試圖將其帶離公共視線。如果不是樓上一位老人挺身而出,及時制止并報警,這個尚未成年的生命或許將遭遇難以想象的后果。
監控記錄下令人窒息的一幕:38歲的劉某某踉蹌著攔住女童去路,嘴里念叨著 “我是你同學爸爸”,那只布滿酒氣的手突然攥住孩子的手腕。6 歲的孩童哪里見過這陣仗,本能的掙扎讓她像受驚的小鹿般尖叫,可醉漢的力氣卻異常蠻橫,硬生生將她往巷子深處拖拽。
“爸爸!爸爸!” 女童撕心裂肺的呼救聲劃破午后的寧靜,幸好樓上的大爺聽到了女童絕望的呼喊。當他沖下樓時,看到的是醉漢正試圖將孩子往更偏僻的角落拖,那副嘴臉哪里有半分醉意?“你要干什么?住手!”大爺一聲怒吼,制止了劉某某的行為。
有目擊者透露,當時劉某某見事情敗露,竟掏出香煙和紅包試圖賄賂大爺,大爺不受他這一套,斷言拒絕。劉某某見賄賂不成,惡狠狠地威脅大爺,這一系列舉動哪像是酒后糊涂?分明是被撞破陰謀后的狼狽周旋!沒一會兒,周圍也有不少群眾圍了上來,并將劉某某合力控制住,這個所謂的 “醉漢” 才癱軟在地。
據當地警方通報,目前劉某某因涉嫌“尋釁滋事”被拘留,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劉某某被抓后反復念叨 “喝了酒”,聲稱誤以為女童是女兒同學想帶回家玩耍。這番辯解簡直荒謬至極!試問哪個成年人會在酒后隨意拖拽陌生孩子?哪個 “好心家長” 會選擇在孩子抗拒后使用暴力帶離?更可笑的是,他為何偏偏選中一個毫無反抗能力的 6 歲女童?如果真是酒后糊涂,為何不去拖拽其他成年男子?難道醉漢的 “糊涂” 還懂得挑軟柿子捏?
試想,如果沒有樓上大爺的及時制止,那條陰暗的小巷會發生什么?是拐賣兒童的罪惡交易,還是更不堪設想的猥褻行為?一個成年男性對幼童實施強行拖拽,本身就已突破人倫底線,所謂的 “醉酒” 根本無法掩蓋其行為的危險性。從他試圖用財物賄賂目擊者,到威脅阻攔者,這一系列反應都透著清晰的邏輯 —— 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知道這行為見不得光!當一個成年人將魔爪伸向毫無反抗能力的孩子時,其內心的邪惡早已超越了酒精的作用,這分明是一場有目標、有選擇的惡意犯罪,只不過被意外打斷罷了。
必須嚴正指出:醉酒從來不是犯罪的借口!我國法律明確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劉某某以 “喝了酒” 為自己辯解,本質上是對法律的無知與輕視。如果醉酒可以成為違法犯罪的擋箭牌,那社會秩序何在?公眾安全何存?試問,若一個醉漢開車撞人,能否以 “醉酒失控” 為由逃避懲罰?若一個醉漢當街搶劫,能否以 “意識不清” 為由減輕罪責?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一個人在醉酒狀態下仍保有基本的行為能力和辨別能力,否則他如何能準確找到目標孩童,如何能選擇偏僻的小巷作為作案地點,又如何能在被發現后試圖賄賂和威脅?
劉某某的行為邏輯清晰地表明,他的 “醉” 是選擇性的,是針對弱小目標時的 “壯膽酒”,是面對法律追責時的 “遮丑衣”。這種試圖用酒精掩蓋惡意的行為,不僅是對受害者的二次傷害,更是對司法公正的公然挑戰。
法律必須對這種行為亮出利劍,讓那些妄圖借 “酒瘋” 行惡的人明白:任何觸犯底線的行為,都必將付出沉重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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