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號牌是車輛的標識
相當于車輛的“身份證”
然而
卻有個別駕駛人
為了躲避“電子警察”抓拍
自作聰明
竟然在號牌上“下功夫”
近日,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長洲大隊接到群眾舉報:在西堤三路路段,一名男子駕駛一輛用口罩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的兩輪車在路上行駛,且未佩戴安全頭盔。希望交警部門能及時進行查處。
接報后,長洲大隊聯合長洲派出所對舉報線索中的摩托車進行搜尋。經過搜尋,公安交警部門終于發現了該車的蹤跡,并聯系到了車輛駕駛人李某某,傳喚其于5月30日到長洲派出所接受處理。
經查,駕駛人李某某持C1駕駛證,與準駕車型不符。交警現場對駕駛人李某某進行批評教育,并對其駕駛機動車故意遮擋號牌、準駕車型不符、不佩戴安全頭盔的的交通違法行為做出相關處罰。
●增加交通事故隱患。車輛遮擋車牌號后,因司機故意違法行為增多,極易造成交通事故。
●擾亂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因駕駛遮擋車牌的機動車會對按規定參與的其他人員產生負面的心理暗示。
梧州公安交警提醒
故意污損、遮擋甚至偽造變造或使用偽造變造號牌、使用其他車輛號牌等“涉牌”違法行為,不僅影響對車輛號牌的識別,還對自身和其他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帶來隱患。“涉牌”違法始終是公安交管部門重點查處治理的交通違法行為之一,在此提示廣大駕駛人,駕車出行需嚴格遵規守法、切勿心存僥幸,共同維護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版權聲明:“廣西梧州交警”所發表的文章,歡迎讀者分享給好友和朋友圈。原創微信中的圖文版權屬于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和原作者所有。除特殊標注外,轉載請注明來源出處。
禁止任何團體及個人以盈利為目的二次授權第三方平臺使用,如有發現,廣西梧州交警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
審 核:李國民 孟遠航
編 輯:黃俊興
校 對:黃 麗
文 字:黃 麗、巫倩儀
素材來源: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長洲大隊
看點在這里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