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王勃的童年,閃耀到讓人感覺它是捏造出來的。
6歲時,他就已經能作詩寫文章了。9歲時,他讀完了大儒顏師古注解的《漢書》。他認為書里面有不少錯誤,便寫了一部10卷本的《漢書注指瑕》。
很快,王勃因為幾篇出彩的文章和出眾的名聲,被逐層推薦,進入了唐高宗的視線。唐高宗召見王勃,當面詢問考察,王勃引經據典,侃侃而談,唐高宗驚為天人。
很快,王勃就通過了科舉考試,雖然考的是幽素科——這是由皇帝直接設立的一類特殊的科舉考試,專找遺漏人才,注重對其綜合能力和德行的考察。
在唐高宗的授意下,王勃成為進士。進士及第,授朝散郎,官拜七品,主要職責就是作為皇帝的侍從,陪在皇帝身邊。
那一年,王勃才16歲。
2
王勃的人生轉折,是從他被招入沛王府開始的。
沛王李賢,是唐高宗的第六個兒子,他的母親是武則天。李賢只比王勃小5歲左右,非常仰慕王勃的才華,就把他請入府中擔任修撰。
對任何人來說,這都是一個非常好的起點和大好的機會,王勃自然也是很高興和珍惜的。但恰恰就是因為進了沛王府,王勃遭遇了人生中第一次大挫折。
變故,來源于一場斗雞比賽。
那場斗雞,一方是沛王李賢,另一方是英王李顯,他們兩個都是唐高宗和武則天的兒子。斗雞比賽,可以說是皇子之間的一次休閑嬉戲活動。
王勃為這場斗雞專門寫了一篇文章,題目是《檄英王雞》——就是一篇討伐英王那只斗雞的戰(zhàn)斗檄文,為沛王的雞加油吶喊。
這篇文章在史料中只留下了題目。明末清初的文人褚人獲曾著有《堅瓠集》,其中有一篇《斗雞檄》,有后人以為這是王勃的那篇《檄英王雞》。文章是這樣寫的:
“秦關早唱,慶公子之安全;齊境長鳴,羨群黎之生聚……兩雄不堪并立,一息何敢自安……”
唐朝斗雞
無論這篇文章是否出自王勃之手,為斗雞寫一篇檄文,都肯定是戲謔之作。
這篇戲謔炫技之文,卻傳到了唐高宗的手里,唐高宗龍顏震怒。
與當初賞識王勃,高呼“我大唐奇才”不同,唐高宗這次給出的評價是:“是且交構!”
“交構”,作互相構陷、攻擊之意解。很顯然,唐高宗認為,王勃寫這篇文章,就是在挑撥兩位皇子之間的關系,引發(fā)怨恨和爭斗。
唐高宗對任何可能引起“繼承人之戰(zhàn)”的挑撥,都相當敏感,哪怕明知這是無心之舉、戲謔之作。而年少輕狂的王勃,正好撞到了槍口上。
對王勃的處罰很簡單,卻也很殘酷:逐出沛王府,任其自謀生路。
3
離開沛王府的王勃,在長安城也待不下去了。
好在他有一個最大的資本:年輕。而且是年紀輕輕,就已經名動天下。
在沛王府擔任修撰期間,王勃就已經完成了讓自己名垂青史的作品——《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城闕輔三秦,風煙望五津。 與君離別意,同是宦游人。 海內存知己,天涯若比鄰。 無為在歧路,兒女共沾巾。
尤其是那句“海內存知己,天涯若比鄰”,如今,卻成了王勃寫給自己的勉勵之言——他要去四川游歷了。
在游歷散心之后,王勃還是想要回去當官。
咸亨二年(671年)的深秋,王勃從四川動身返回長安,希望再次參加科舉考試,獲得晉升的途徑。但當時他的一個朋友在虢州(今河南靈寶市)當官,告訴他虢州的藥產很豐富,問他有沒有興趣過去。
這件事頗對王勃的胃口。王勃在9歲寫完《漢書注指瑕》之后,轉而去跟長安的名醫(yī)曹元學習醫(yī)術——他覺得學好醫(yī)術,有能力治病,也是孝敬父母的一種表現。
從12歲到14歲,王勃一直在認真學習醫(yī)術,兩年之內,學盡曹元本領而出師。臨別之際,曹元對自己的愛徒關照了一句話:“無猖狂以自彰,當陰沉以自深也。”曹元是了解王勃的,也是擔心王勃的,所以特別提醒他:不要張揚自滿,要保持低調,經常自我反省。
出于對醫(yī)術的愛好,王勃答應了虢州那位朋友的邀請,去那里謀了一個參軍的職位——那是一個八品的官職,主要是輔佐州長官處理事務。
王勃畢竟還是有本錢的:有才華,有名氣,且年輕。但恰恰是這次的當官經歷,給了王勃人生中的第二次暴擊。
4
這一次,改變王勃人生的,是一個叫曹達的官奴。王勃與曹達之間的故事,堪稱一樁懸案。
起因是曹達犯了罪——至于是什么罪,史料并沒有明確記載。但考慮到曹達官奴的身份,而且在唐朝出現過官奴反抗的事件,他逃亡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懸案的第二個疑點是:曹達犯罪之后,王勃居然收留了他。王勃為什么會藏匿曹達,史料也沒有記載。王勃以一個小小參軍的身份,冒著極大風險藏匿一個犯罪的官奴,似乎動機不足。坊間有一種說法,說曹達自稱是王勃的醫(yī)學老師曹元的親戚,但缺乏權威史料的支撐。
而這樁懸案最大的疑點是:曹達死了,死在了王勃家里。
按史書記載,是王勃害怕曹達會牽連他,于是殺了他。問題在于,王勃之前敢藏匿曹達,這說明他對風險是有評估的,他為何在短時間內改變主意,這本身就存疑。更何況,一個文弱書生居然會親手殺死一個人(以王勃的地位,應該沒有什么手下),實在令人難以理解。
但至少史料記載的事實已無法改變:官差是在王勃家發(fā)現曹達尸體的,鐵證如山,王勃無法自辯。
唐朝的官奴身份低人一等:殺普通人,兇手是死罪,但殺官奴,罪輕一等,只需判流刑。但問題是,王勃還有一條罪狀:藏匿罪犯。兩罪并罰,當判死刑。
不過,一生充滿不幸的王勃,那一年終于獲得一份幸運:唐高宗要改年號,于是大赦天下,王勃免于一死。
但這件事還是牽連到了王勃的親人:王勃的父親王福畤本來在首都長安附近的雍州做司功參軍,因為這件事,被貶到了交趾當縣令——這個地方大致在今天越南的河內地區(qū),在當時非常偏遠。
父親被貶對王勃造成的打擊,比他自己出事對他造成的打擊更嚴重——他雖然狂放不羈,但一直以儒家禮法嚴格要求自己,他認為這件事是自己對父親最大的不孝,便發(fā)出感嘆:“嗟乎!此勃之罪也,無所逃于天地之間矣。”
于是,他決定去探望父親,向父親當面請罪。
正是這場旅程,讓王勃留名青史。
5
由雍州前往交趾,王勃途經洪州(大致是今天江西省南昌市及周邊地區(qū))。那一年,恰逢洪州的地方長官閻伯嶼重修滕王閣——唐高祖李淵第二十二子滕王李元嬰建造的一座樓。為慶祝滕王閣落成,閻伯嶼宴請社會名流和文人雅士同登滕王閣,推杯換盞,共慶盛典。
閻伯嶼舉辦這場宴會,還有一個重要目的:隆重向大家介紹他的女婿。閻伯嶼讓女婿事先準備好一篇詩賦,準備屆時當眾“臨時授命,揮筆寫就”,從而揚名。但閻伯嶼犯了一個錯誤:他邀請了王勃。
宴會酒過三巡,閻伯嶼看時機差不多了,就提出,是否能請在座的各位才子名家,為滕王閣落成這件事寫篇序,以作記錄。
在座的各位大多心知肚明:閻伯嶼肯定已經有了人選和準備,自己就算能寫,也不能搶了這個風頭。于是,大家都很配合地擺手搖頭,稱事出突然,無法完成。
閻伯嶼心下甚慰,準備讓女婿出場。就在這時,王勃卻站了出來:“我行,我上。”
畢竟是公眾場合,閻伯嶼作為地方長官,必要的場面還是要維持的。于是,閻伯嶼就命人拿來紙筆,請王勃當場寫一篇。而難掩心中不悅的閻伯嶼,走出房間,坐在閣外,憑欄遠眺江景。同時,他囑咐手下盯著王勃,王勃每寫一句,就給他通報一次。
很快,手下就報來了王勃寫下的第一句:“豫章故郡,洪都新府。”
閻伯嶼冷哼一聲:“老生常談。”
又報了第二句:“星分翼軫,地接衡廬。”
閻伯嶼沒有說話。接著,手下一句句報了過來,閻伯嶼陷入沉默。直到有一句報上來,閻伯嶼再也忍不住了,霍然起身:“此人是天才!這是要流芳百世的!”
而手下報上的那一句正是:“落霞與孤鶩齊飛,秋水共長天一色。”
閻伯嶼隨即返身回閣,眾人正誠惶誠恐,忽然見他面露喜色歸來,不知是何緣故。等到王勃把文章寫完,眾人圍觀,滿屋皆驚:“天才,他真的是天才啊!”
是為《滕王閣序》。是夜,賓主盡歡。
那一年,王勃27歲。在探望父親的旅途中,王勃奠定了自己在中國文學史上的地位。也正是因為這次旅途,他的生命,永遠定格在了27歲。
抵達交趾后,王勃見到了自己的父親王福畤。
父親清貧的生活讓王勃感到愧疚,卻無能為力。不久之后,王勃走海路,坐船踏上了歸途。
關于他的人生結局,《舊唐書·王勃傳》留下了7個字:“渡南海,墮水而卒。”而《新唐書·王勃傳》中也說:“度海溺水,痵而卒。”
一樁未見正史的傳說是,唐高宗后來也讀到了《滕王閣序》,擊節(jié)叫好,命人重新召回王勃。但得到的稟報是,他已經溺死了。
不知那時的唐高宗腦海里,是否會浮現出一片夜空。絢麗的煙花,在夜空中綻放出耀眼的光芒后,瞬間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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