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超時未接孩子,老師放門衛引爭議…
近日,一起發生在幼兒園的事件引發了網友的廣泛關注和熱烈討論。究竟是老師不負責任,還是家長無理取鬧?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事件的始末。
據了解,事發當天到了幼兒園放學時間,一位家長因工作原因無法準時接孩子,便發信息請求老師幫忙照看一會兒,老師欣然應允,并詢問家長多久能到,家長回復10分鐘后抵達。但10分鐘過去,家長并未出現。
老師再次發信息詢問,家長稱還需10分鐘,老師也同意繼續等待。但又過了20分鐘,家長依舊未現身。無奈之下,老師發信息告知家長,已將孩子放在門衛處。
沒想到,這一行為卻引發了家長的強烈不滿。家長認為老師此舉極不負責任,發信息質問老師將孩子放在門衛是否合適,為何不陪同在孩子身邊,甚至憤怒地撥通電話,將老師痛罵一頓,堅稱幼兒園必須保障孩子的人身安全,老師不能只因自己遲到就把孩子丟在門衛,否則一旦孩子出問題,幼兒園和老師要負全責。
此事在網上曝光后,迅速掀起了輿論熱潮。網友們觀點不一,部分網友覺得是家長無理取鬧,老師也有自己的生活,需要接自己的孩子、照顧家庭,沒有義務在下班后無償為家長照看孩子。也有網友認為老師的做法欠妥,門衛人員往來復雜,存在安全隱患,萬一孩子遭遇不測,責任難以說清。
實際上,幼兒園放學時家長不能準時接孩子,從而與學校產生矛盾的情況屢見不鮮。
追根溯源,關鍵在于家長和幼兒園之間缺乏有效的溝通,對于延遲接送孩子的問題沒有共同商討出合理的解決辦法。許多家長想免費讓老師幫忙照看孩子,而幼兒園則擔心制定制度會得罪家長,所以一直沒有建立相關機制。
在網友意見方面,有人表示:“準時上下班是基本規則,家長自己接不到孩子不能怪老師,和老師約定了20分鐘卻沒到,老師已經盡責了,家長反倒投訴老師,實在不應該。”
也有人提出:“幼兒園應建立拖管制度,老師也有家庭,雙方應互相體諒,協商解決問題,沒必要為這點小事爭吵,太沒格局。”不少網友還提到,延時收費是個可行的辦法,既能解決家長的難題,又能增加老師的收入,體現對老師勞動的尊重。
為了提供參考,網友們還分享了國外幼兒園的做法。在澳大利亞,放學后會有老師照看未被接走的孩子,但家長需支付50元給老師。
馬來西亞幼兒園則是每延遲10分鐘,家長支付教師10馬幣,孩子會被帶回教室畫畫。這些國外幼兒園的經驗,確實值得國內幼兒園學習借鑒,雙方可以共同探討新的方式方法,達成雙贏的協議。
目前,這起事件的最終處理結果尚未可知。但毋庸置疑,準時接送孩子是家長的責任和義務,不能強迫老師在下班后犧牲自己的時間照看孩子,這是對老師的不尊重。倘若遇到特殊情況,家長應與老師好好商量,而非強勢要求、道德綁架。
家長應認可老師的付出,老師也應體諒家長的不易。只有雙方達成合作,幼兒園盡快建立延時接送機制,才能避免類似矛盾再次發生,讓孩子們在幼兒園里安全快樂地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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