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是國家的希望和民族的未來。上海市一批青年才俊逐漸涵蓋哲學社會科學各學科領域,形成了具有上海特色的青年學人共同體,這對于加強社科理論隊伍建設和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發揮了積極作用。在中共上海市委宣傳部的指導下,上海東方青年學社近日組織評選出了2022—2023年度“上海社科新人”,本報將陸續予以推介,聚焦其傳承學術、創造思想、影響社會的使命擔當。
本期推介的上海社科新人是上海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副研究員紀園園,她長期從事政策評價、收入差距以及數字經濟方面的研究。在未來中長期學術規劃方面,她主要有三個方面的設想。一是,聚焦分配機制結構性問題,深化對初次分配、再分配與三次分配協調關系的研究,系統梳理我國收入分配體系在不同時期的發展演變,厘清當前分配機制中的結構性失衡與制度性短板。二是,引入多種因果推斷技術和結合機器學習手段,增強政策評估的精度與穩健性。通過構建高維度政策模擬平臺與動態分配測度系統,提升分配政策效果識別、分層次影響分析與長期趨勢預測能力,為制度改革提供數據支撐和風險預警機制。三是,緊密結合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階段性特征,聚焦重點群體與關鍵領域中的分配不平衡問題。通過對具體場景的深入研究與制度創新的可行性評估,力圖將理論研究成果轉化為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方案,提升分配機制對共同富裕目標的支撐力與引導力。
原文 :《完善三次分配機制,助力共同富裕》
作者 |上海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副研究員 紀園園
圖片 |網絡
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本質要求和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特征。共同富裕的實現過程即是“做大蛋糕”與“分好蛋糕”的協調統一,這需要實現更加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建立起初次分配、再分配與三次分配相互銜接、協調推進的制度體系。在收入分配格局的優化中,初次分配與再分配發揮著基礎性與關鍵性作用,而三次分配則作為兩者的重要補充機制,能夠在激勵公益慈善、引導社會力量參與財富再分配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撐。
深化要素市場改革
共同富裕的核心在于初次分配,它不僅構成二次分配和三次分配的前提條件,也是在我國推動低收入群體向中等收入群體躍升、引導收入分配結構向“橄欖型”演進的關鍵環節。初次分配主要由市場機制主導,按照勞動力、資本、土地與技術等生產要素在生產過程中的邊際貢獻進行收益分配,其效率與公正性直接關系到社會整體收入分布的基本格局。在衡量初次分配狀況的多項指標中,勞動收入份額具有核心地位,它反映了勞動要素在國民收入中的相對占比,是刻畫收入分配結構的重要指標。深化初次分配改革的關鍵在于優化要素市場化配置,充分發揮市場資源配置功能,提高生產效率,提升勞動收入份額。
完善勞動力市場,提升勞動者數字化技能。數字技術的廣泛滲透催生了大量新職業形態,拓展了就業空間,有力促進了勞動力的轉移與再配置,但同時技術驅動的產業變遷也加快了就業結構的調整,加劇了技能供給與崗位需求之間的錯配,特別是對低技能崗位的替代效應,可能引發結構性失業風險,進一步擴大收入分配差距。因此,應當大力推動數字化技能教育和培訓,提高低技能勞動者的數字化能力,縮小數字技能鴻溝;推廣“互聯網+技能培訓”的新模式,提高全民數字素養,培養高技能人才,促進高質量就業。
推進資本要素市場建設,借助金融科技支撐普惠金融發展。當前,我國資本市場體系尚不完善,資本要素在城鄉之間的配置存在明顯扭曲。金融科技的發展為破解農村金融服務瓶頸提供了重要契機,通過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手段,有助于緩解農村地區長期存在的信息不對稱問題,提升金融服務的可及性與風險評估的精準性,從而提高貸款審批效率與資源配置效率。積極推動數字信貸、智能風控、線上理財等普惠金融產品向農村下沉,健全農村金融服務網絡體系,增強農村經濟主體參與資本市場的能力,拓展農業及鄉村產業的融資渠道,提升其內生增長動能。
完善技術要素市場,依托數字經濟發展,縮小城鄉數字鴻溝。城鄉收入差距是我國當前收入分配體系中的突出矛盾,其根源在于初次分配中資源與要素配置的不均衡。數字經濟作為引領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引擎,亦為打破城鄉二元結構、重塑要素流動格局提供了歷史性機遇。一方面,應著力提升農村地區的數字基礎設施水平,增強其互聯網接入能力與技術承載力,加大對邊遠及欠發達地區的信息基礎設施投入,推動數字技術在農業生產、農村治理和公共服務等領域的廣泛應用,從而有效彌合城鄉間的信息鴻溝與技術落差。另一方面,應積極探索“互聯網+扶貧”的數字化新模式,依托電子商務平臺、直播帶貨等新業態,拓寬農產品銷售渠道,促進資源優勢向收入優勢轉化。
改善養老保險繳費端的累退性
第二次分配主要由政府主導,依托法律法規、制度規范及相關政策工具對初次分配結果進行調節,旨在縮小收入差距、促進社會公平。從收入再分配機制來看,我國主要通過稅收制度、社會保障體系以及各類財政轉移支付手段,實現對收入分配格局的再平衡與優化。其中,稅收與轉移支付主要體現為單向的收入調節工具,而社會保障體系,尤其是養老保險制度,則兼具繳費與給付的雙向調節功能,因而在縮小收入差距、推進共同富裕目標的實現中具有獨特且關鍵的作用。養老保險主要通過養老保險覆蓋率、繳費率和替代率三個維度調節收入再分配。養老保險覆蓋率和替代率提高可以擴大收益范圍,提高低收入者退休后待遇,有助于縮小收入差距,在收入再分配中發揮著積極的作用,但由于我國養老保險繳費端存在累退的性質,高收入者的邊際繳費率更低,這直接導致了繳費率對個體勞動收入的“逆向分配”效應,從而降低了養老保險整體對收入再分配的調節作用。
我國養老保險繳費制度的累退性表現為個體實際收入與繳費基數之間存在負相關關系,即收入越高者,其相對繳費負擔越輕,反之則越重。高收入群體的繳費基數被“封頂”,其邊際繳費率因而隨收入的上升而下降;而低收入群體則因繳費基數被“托底”抬升,反而在實際收入基礎上承擔了相對更高的邊際繳費率。
適度下調低收入群體的養老保險繳費基準,有助于緩解現行制度中繳費端所呈現的累退性特征,進一步增強社會保障體系的收入再分配功能。一方面,應適當下調低收入群體的繳費基準,以降低其實際繳費壓力,提高參保覆蓋面;另一方面,合理提高高收入群體的繳費基準,引導其承擔更多制度性責任,從而實現通過制度安排促使收入由高收入群體向低收入群體有序轉移的目標,最終達到調節過高收入、提高低收入群體收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的目標。
完善制度政策 強化第三次分配力度
第三次分配最早由經濟學家厲以寧教授提出,“第三次分配是在道德力量的作用下,通過個人資源捐贈而進行的分配”。三次分配是相對于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而言的補充性機制。通過第三次分配,使得社會中富裕人群的資金向相對貧困的人群轉移,從而縮小收入差距。有別于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三次分配是建立在自愿原則基礎上的社會共濟,這是三次分配的邊界,主要是以募集、捐贈、資助等形式對社會資源和財富進行分配。
完善激勵機制,提升第三次分配參與度,引導社會資源有效流動。為鼓勵企業與個人廣泛參與公益捐贈與志愿服務,應從稅收政策與制度建設兩個維度協同發力,構建激勵相容、結構合理的政策支持體系。在稅收減免政策方面,可探索建立更加精細化、差異化的階梯式稅收優惠機制。針對不同規模的捐贈額度及所投向的公益領域,實施分層分類的稅收減免安排,增強政策激勵的針對性與有效性。對于企業在教育幫扶、醫療救助、鄉村振興等重點民生領域的公益捐贈,可適當提高企業所得稅的抵扣比例,釋放更強的捐贈意愿和公共責任;對于個人捐贈者,則應簡化相關稅收抵扣程序,提升辦理便捷性與透明度,增強個人公益行為的政策回報預期。
加快完善慈善法、公益組織管理等法律法規,建立公開透明的資金使用與監督體系,增強社會信任。現行法律在慈善組織設立與運行、籌募資金與實物的使用規范、社會監督機制等方面仍存在制度空白或操作性不足,難以有效滿足第三次分配擴容提質的現實需求。加快完善與第三次分配相配套的法律法規體系,推動《慈善法》等現有法律的修訂與細化,明確慈善組織設立條件、募捐程序、財務管理、信息公開及第三方評估等制度規范。同時,應強化監管機制建設,建立覆蓋慈善活動全流程的監督體系,提升慈善組織的信息透明度和財務可審計性,增強其制度公信力,為第三次分配健康發展夯實法治基礎。
支持各類社會組織健康發展,鼓勵互聯網平臺等新業態參與慈善,形成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平臺賦能的共建格局。利用數字化等新技術、新模式,推動慈善行業高質量發展。積極推進慈善行業數字化改革,利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推廣“互聯網+慈善”募捐方式,提高慈善行業的運行效率。
文章為社會科學報“思想工坊”融媒體原創出品,原載于社會科學報第1954期第2版,未經允許禁止轉載,文中內容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報立場。
本期責編:潘 顏
《社會科學報》2025年征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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