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品牌”已經越來越成為一個貶義詞。
不僅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反感、討厭宗教品牌,而且連這個概念的始作俑者也開始不淡定了,青主最近連續在不同平臺刷到幾篇作者不同但內容幾乎一致的貼子,在為某人2012年公開發表的“商業宗教論”洗白。
網絡上為“商業宗教論”的辯白。
“我就是想用宗教的一些想法來進行商業,我理解的XX就是一個商業宗教。”這是某人當年接受媒體采訪時的原話,說實話,這有什么可洗的呢?這段話淺顯而直白,即使9年義務教育沒有完成的人也不存在任何誤讀的可能。
某人“商業宗教論”的原話里確實還有“宗教的核心是什么?得人心者得天下”這樣的后半句,洗白者據此表示,某人這段話只是想表達“顧客是上帝”。
那就直接說顧客是上帝唄,這句話更淺顯直白,更廣為人知,為什么還要冒著被公眾誤解、被對手抹黑的危險繞這么大個彎子?很明顯,后半句是對暴露內心真實想法前半句的一種找補。
但,這種找補是徒勞的,因為無論在哪種語境中,在什么上下文里,“顧客是上帝”和“就是想用宗教的一些想法來進行商業”都是完全不同的意思。后者不啻于說“想用欺騙來進行商業”。
當然,這并不是說宗教就等同于欺騙。
宗教是以信仰為核心的社會意識形態,宗教的本質和核心是信仰;而商業,在青主看來,其本質是交換,核心是利益,正當的商業是通過交換創造并傳遞價值,這個過程對交換雙方都產生利益。
所謂“商業宗教”,當然就是要以宗教的手段和名義謀取利益,這毫無疑問就是騙子!
真正的宗教,不論其世界觀如何,都是值得尊敬的,因為要在公眾層面建立起信仰,需要真正的悲天憫人,需要以身飼虎的大慈,需要“地獄不空絕不成佛”的大悲,需要“我不下地獄誰下地獄”的大勇,需要“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的大智。
古今中外正經的宗教,不論其教義如何,有一點是共通的——都是排斥逐利的,最起碼也是非盈利的,以盈利為目的的商業組織和宗教在本質上就是對立的。所以,這個世界上不可能存在一個所謂的“商業宗教”,如果有,從商業的角度就只能是騙子,從宗教的角度就只能是邪教。
一切邪教的本質和核心都是欺騙,人類歷史上這樣的邪教很多,不論東晉自稱“長生人”的孫恩、明初自稱“佛母”的唐賽兒,還是清代自稱上帝二兒子的洪秀全,以及后來臭名昭著的FLG,不論騙術多么高明,最終都倒掉了。
這應該才是所謂“用宗教的一些想法來進行商業”的正解。
“新勢力造車運動”以來,騙子們也已經紛紛倒掉了不少,當然,還有個別大家公認的宗教品牌目前不僅沒有倒掉,而且活得似乎還很好,但是別得意,因為“宗教品牌”這個概念已經臭大街了,不可否認地確實已經倒掉了,這一點連某教主本人也不得不承認,否則為什么要為自己的“商業宗教論”洗白呢?為什么覺得被稱為“宗教品牌”是對手在抹黑呢?而隨著“宗教品牌”概念的破產,宗教品牌本身的倒掉只是時間問題。(文|青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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