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常州,女子徐某為給親友祈福,花9萬多元從劉某處購買了2.5萬斤鲇魚,沒報備就去常州錢資湖放生,被阻止后又偷轉到長蕩湖放生,結果出現大量死亡,漁政部門耗費10天時間,才完成打撈。
除繳納9萬余元應急處置費外,徐某、劉某二人也被法院判決連帶賠償5.8萬元。
后經鑒定,這些鲇魚為革胡子鲇,系外來物種,具有較強的入侵能力,一旦入侵成功,將對長蕩湖水生態系統造成重大損害。
放生看似是“行善積德”的私事,實則是關系到生態安全、法律底線的公共大事。希望這則典型案例能使放生者心存敬畏,讓放生行為回歸文明、理性、向善的本意,而非淪為危害當地生活、破壞生態環境的惡行。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