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焊切割屬于特種作業
具有高溫、易燃、飛濺的特點
若操作不當,防范措施不到位
易引發火災、爆炸等事故
2025年5月14日
鄭某某在明知自己
未取得電焊特種行業操作證的情況下
仍在溫州市洞頭區海霞村某項目工地
無證進行電焊作業
其行為已構成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
屬情節嚴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六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
鄭某某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二日的行政處罰
相關法律科普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三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
(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的;
(二)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的。
違規動火作業到底有多可怕
一組動圖告訴你
動火作業風險大、事故多發
一旦操作不慎
極易引發火災或爆炸事故
相關案例
01
黑龍江哈爾濱
2025年4月11日,哈爾濱市香坊區一商場內趙某在未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的情況下違規使用電氣焊作業,該案由香坊區消防救援大隊移交至公安機關,當事人趙某的行為因情節嚴重,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趙某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02
福建晉江
2025年3月,晉江市陳埭鎮執法人員對轄區內某店面開展消防監督檢查時,施工人員王某正利用電焊設備進行作業,經調查王某未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涉嫌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的違法行為,執法人員按程序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辦理。公安機關依法對王某作出行政拘留2日的處罰決定。
藍浙浙提醒
違規動火作業易引發火災
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
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
并取得相應資格就上崗作業
更是違法行為!
各企業必須嚴格落實主體責任
加強特種作業人員資質管理
杜絕無證上崗和違規操作
從業人員也應自覺遵守安全規范
筑牢防線,防患于未“燃”
唯有全員繃緊安全之弦
才能守護生命財產安全
共建平安社會!
來源:溫州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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