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說電動車是便利的交通工具,但是騎電動車出行必須要“守規矩”,遵守當地的管理規定。從7月1日起,廣東惠州將正式實施電動車新規,電動車上路有3大要求,同時7種違規行為處罰標準明確,一起來了解一下。
7月1日起,惠州將實施電動車新規
根據惠州市公安局的安排,從2025年7月1日起,將正式實施《惠州市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法》。
該辦法主要是為了保障車主的出行安全,明確電動車上路必須要滿足相應的要求,同時對電動車上路行為進行規范,如果出現違規行為,處罰標準已明確,目的是為了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減少事故發生。
電動車上路有三大要求
在即將實施的《安全管理辦法》中,明確電動車上路前必須滿足三個基本要求,確保車輛上路行駛安全。
登記上牌
在管理辦法中明確,所有電動自行車必須經過登記,并且正確的懸掛號牌方可上路行駛,牌照如同電動車的“通行證”,有了牌照才允許上路,無牌車輛禁止上路行駛。
電動自行車上牌也非常的簡單,只需要車主攜帶身份證、購車發票、合格證,前往指定的登記點辦理即可,另外惠州也已經開通了線上預約系統,線上預約可以有效避免排隊。
禁止非法改裝
在使用電動車的時候,要求禁止對電動車進行任何非法改裝,包括加裝座位、改變動力裝置,或者拆除限速裝置,導致車輛行駛速度、整車重量、外形尺寸不符合當前的強制性標準,都屬于違法行為。
改裝電動車容易導致車輛失控,或者引起電池起火,存在著極大的安全隱患,一直是各地交警嚴查的重點,如果使用改裝電動車上路被交警查處,會要求恢復電動車原裝并對車主進行罰款,情節嚴重的還會扣留車輛。
鼓勵購買保險
在新規中還提到了鼓勵單位和個人為電動車購買保險,當然這并不是強制性要求,鼓勵購買目的是為了防止出現交通事故,可以起到經濟補償的作用,減輕個人負擔。
另外,規定中還鼓勵給車身粘貼反光標識,這樣夜間騎行時可以提升可視性,減少碰撞發生的幾率,保障車主出行安全。
電動車上路7種違規行為處罰
7月1日起實施該新規以后,對電動車的上路行為也提出明確要求,如果存在這7種違規行為,都將會受到罰款的處罰。
駕駛人未滿16周歲:電動自行車上路,騎行者必須年滿16周歲,未滿16周歲成年人判斷力不足,容易引發交通事故,如果違規上路被交警查處,會處以警告或者20元罰款;
要規范佩戴安全頭盔:在使用電動車出行時,騎行者必須要正確的佩戴安全頭盔,如果存在違規行為,同樣會處以警告或者20元罰款處罰;
禁止使用手持通訊工具:在騎行過程中,不得手持手機或者其他設備通話、發信息、刷視頻,如果存在違規行為,將處以警告或者20元罰款,建議使用藍牙耳機或停車操作;
禁止逆向行駛:騎電動車出行時,禁止逆向行駛,需要在非機動車右側順向行駛,逆向行駛容易導致正面碰撞,存在安全隱患,如果違規將會受到警告或者50元罰款;
禁止醉酒駕駛:電動自行車雖然行駛速度慢,但是不允許酒后駕駛,更不允許醉酒駕駛,如果被查出將會處警告或者50元罰款;
禁止進入機動車道:電動自行車屬于非機動車,在上路時只能走非機動車道,不允許進入機動車道,也不允許走人行道;
禁止偽造號牌、使用他人號牌:牌照如同電動車的身份證,每一輛電動車都有唯一對應的號牌,而且必須要在車管所注冊登記,申請正規號牌,禁止偽造、使用他人號牌,不然將會受到300~5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還會扣留車輛。
總結
從2025年7月1日起,廣東惠州將會正式實施《惠州市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法》,該管理辦法對電動車上路提出3大要求,同時也明確了電動車的上路行為,對其中違規行為進行處罰并明確處罰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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