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第二款國產五代機殲-35已然頗為完善,空軍型的殲-35A也開始小批量交付部隊試用,距離進入作戰部隊并獲得大批量生產和大量列裝之日越來越近,但時至今日,一些人似乎仍對該機的整體性能抱有些許的不滿和偏見。在國內互聯網上,始終有人認為,殲-35并不適合成為“福建艦”等解放軍海軍航母的艦載機。他們對殲-35的飛行性能、特別是超音速巡航能力提出了質疑。理由在于,同為中型戰斗機體量的美軍F-35系列隱身戰機并不具備超巡能力,故殲-35恐也很難做到這一點。不過,這種觀點只怕是大錯特錯了。
空軍型的殲-35A已小批量服役
誠然,有著“肥電”這一諷刺性外號的F-35,確實因氣動布局問題、特別是尤為“肥碩”的機身外形而存在“飛行阻力大”、“最大飛行速度速度僅為1.6馬赫”,以及“無法實現超音速巡航”等問題。但美國沒能在中型五代機方面做到的事情,中國就同樣做不到嗎?這種想法無疑是錯誤的。
機身肥碩的F-35系列戰機
由于不需要發展出短距起飛/垂直降落的功能,故殲-35無需像F-35系列那樣,在初始設計中將設置在機身中部的升力風扇等考慮在內。雖說美國空軍的F-35A和美國海軍的F-35C都不追求短距起飛/垂直降落,故比海軍陸戰隊裝備的具有短距起飛/垂直降落能力的F-35B略顯“苗條”一些。但由于F-35系列戰機的初始設計就對相關功能進行了側重,這就導致F-35A和F-35C注定要受到相關框架的影響和限制,即便二者已在一定程度上進行“瘦身”,也仍難以徹底改善飛行性能。
殲-35系列苗條得多
所以說,在氣動布局設計方面,殲-35可謂是從一開始就更具優勢一些,可在確保多用途作戰能力的同時,向空優作戰任務做出更大的傾斜,也就是擁有更好的飛行性能。不僅如此,從航空母艦的對空作戰需求角度來想,注定將在未來一個時期內成為中國海軍航母制空作戰絕對主力的殲-35,也必定要擁有超音速巡航能力。
航母的海上對空作戰縱深很有限
要知道,與陸地戰場上方的制空作戰不同,航母在海上環境下的制空作戰有一個很重要的特點,那就是空中作戰縱深要顯著小于陸地戰場。在陸地戰場,敵方戰機若想接近至己方重點目標附近并發動打擊,可能要穿越和突破不止1座陸地機場和相關戰斗機部隊的攔截,即己方航空兵部隊有較大的縱深來實施對空預警和對空攔截。但在海上,事情就完全不是一回事了。
超音速狀態下飛行的戰機
通常來說,航母戰斗群的對空作戰縱深只有約400~600公里,這是由戰斗群艦艇所搭載的遠程對空探測雷達,以及艦載預警機的雷達探測范圍和安全條件下的前出距離所決定的。400~600公里的縱深看上去不小,但仔細想一想,如果敵方戰機以突破1馬赫的超音速沖向航母,那其飛完600公里并殺到航母跟前所需的時間,其實還不到幾分鐘
“鷂”式垂直起降戰機
這就是為何航母艦載戰斗機要尤為強調快速放飛、快速爬升、快速搶占空中有利陣位等性能,以及為何艦載機飛行員極為注重緊急出動能力訓練的原因?!吧占醋鲬?,升空即接敵”,絕不是一句輕輕松松的玩笑話。在1982年的英阿馬島戰爭中,雖然英軍航母搭載的“鷂”式垂直起降艦載戰斗機取得了相當優異的空戰戰果,對阿根廷空軍打出了23:0的成績,即自身無一損失,擊落了23架阿軍戰機。但問題在于,“鷂”式戰機仍未能徹底攔住阿根廷空軍的攻勢,導致英國海軍特混艦隊損失巨大,共有大小17艘艦艇被擊沉。
“鷂”式戰機的飛行速度并不快
從這個角度來,當年英軍航母的艦隊防空作戰顯然并不很成功。其中的一個原因就在于“鷂”式戰機的飛行性能較為有限,最大飛行速度甚至無法突破音速,這就使其難以在截擊類作戰中快速抵達有利陣位,特別是無法將來襲敵機攔在盡可能遠離艦隊的空域。
殲-35隱身戰機
所以說,在尤為注重于大規模、高烈度作戰環境下遂行對空作戰,尤其是將對抗潛在假想敵的高強度空襲一事納入考慮的情況下,解放軍海軍注定會對艦載型殲-35的飛行能力、特別是超音速巡航能力提出相應的要求。F-35做不到的事情,不等于殲-35也做不到,我們絕不會犯下同美國人一樣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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