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那時候我真的以為孩子能一飛沖天,成為熒幕上的小明星呢。我加了那個‘李老師’的微信,他說的那些話,就像給我的孩子鋪了一條星光大道。我滿心歡喜地轉了錢,就等著孩子穿上戲服,在鏡頭前大放異彩。可誰承想,這一切都是個騙局啊!我現在想起來,還覺得心口疼呢……”受害人張女士回憶起那段經歷時,眼中閃爍著淚光,語氣中充滿無奈和懊悔。
幾個月前,張女士偶然在某家長群里看到了一則令人心動的消息——有兩部熱門劇集正在招募小演員。消息中,劇組承諾為孩子們提供專業的表演培訓,并有機會在知名導演的指導下和流量演員一起參與拍攝。張女士覺得,自家孩子從小就對表演有著濃厚的興趣,條件也不錯,若能借此機會踏入演藝圈,那將是多么美好的事情。于是,她迫不及待地添加了發布消息的“李老師”——也就是后來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
“李老師”在微信上表現得極為專業,他不僅詳細介紹了劇組的情況,還信誓旦旦地表示,只要張女士的孩子通過“審核”,就能帶資進組拍攝。為了增加可信度,“李老師”還發送了一些劇組的照片和演員的合影,甚至還發送了一份人物小傳給張女士的孩子進行揣摩體會,這一切看似專業的舉動讓張女士深信不疑。聽到“審核通過”的消息,張女士激動不已,立刻按照“李老師”的要求,轉賬36000元作為“帶資進組費”。
然而,現實卻殘酷地擊碎了張女士的夢想。到了約定的拍攝時間,“李老師”卻以各種理由推脫,先是稱劇組臨時調整拍攝計劃,后又說演員檔期有變,需要等待通知。張女士多次催促,“李老師”總是以“再等等”“快了快了”來敷衍。直到有一天,張女士發現“李老師”的微信號已經注銷,電話也打不通,她這才恍然大悟,自己竟然掉進了一個精心設計的詐騙陷阱。
于是,張女士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經過警方的調查,發現“李老師”并非劇組人員,而是一個專門以“帶資進組”為名進行詐騙的慣犯。他通過社交媒體發布虛假招募信息,吸引家長上鉤,然后以各種理由要求家長轉賬,最后消失得無影無蹤。在警方的努力下,李某某最終被抓獲歸案。
2025年4月,黃浦區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黃浦區法律援助中心為被告人李某某提供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北京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開宇律師擔任李某某在審判階段的辯護人。
陸律師向被告人李某某釋法明理,引導李某某積極退賠張女士的經濟損失。最終,黃浦法院判處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律師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北京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律師 陸開宇
本案中,李某某的行為構成了詐騙罪,最終受到了法律的嚴懲。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李某某學歷高、有工作,卻因貪念釀成大錯,不僅讓受害人張女士遭受了經濟損失,更給她的心理帶來了巨大的創傷。
這也提醒我們,“望子成龍”是每個家長的心愿,但不法分子恰恰會利用家長這種急切的心理。在日常生活中,家長們面對與孩子成長發展有關的事務時,一定要保持清醒的頭腦和理性的判斷,特別是涉及金錢交易時,更要謹慎小心,多方核實信息的真實性。如果不幸遭遇了詐騙,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讓騙子受到應有的懲罰。
來源:上海黃浦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