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帶有黑社會性質的暴力群毆事件頻發,擾亂社會秩序,阻礙了建設和諧社會的進程!社會局勢總體上是好的,但存在的問題必須得到有效根治!
近日,江蘇鎮江的王先生帶著妻子女兒自駕到安徽涇縣旅游。中午時分,王先生將車停在了桃花潭景區的公共停車位。此時,附近的佳樂農家土菜館老板見狀,要求王先生必須在其飯店就餐才能在此處停車!
王先生當然不樂意,畢竟是停在了公共停車位,并不妨礙飯店老板做生意,于是直接拒絕了老板,老板沒有善罷甘休,而是繼續與王先生爭論,不料二人發生口角,飯店老板叫來了店內其他人員,對王先生實施了群毆!
一干人等,有男有女,拿著異物毆打王先生,王先生寡不敵眾,他4歲的女兒在一旁被嚇得哭喊“老爸”。
王先生經過醫院檢查,身體多處受傷。報警之后,經過派出所調解,打人者家屬出面道歉,最終王先生獲賠500元了結此案。
然而,這樣的處理方式卻遭到了網友們的冷嘲熱諷!
有網友諷刺到:“為涇縣公安點贊,真牛逼啊,這么多人打一個只需花費500!”
有網友諷刺到:“???就500就能在這地方隨便打人嗎?這項目好啊,建議全國宣傳!”
還有網友諷刺到:“我一個同事被人扇了一巴掌得了8000,我這個氣啊。這么久了都后悔沒有替他擋下那一巴掌。”
筆者認為,該起事件,飯店老板叫來店內人員對王先生進行群毆,王先生反抗,王先生明顯是屬于正當防衛,王先生身體多處受傷,正常流程就是應該先鑒定傷情,依據傷情作出賠付!
而王先生卻接受了500元調解結案的方式,王先生作為江蘇人,有錢來安徽旅游,能差這500元?究竟他為何會妥協呢?筆者認為,這種處罰方式有失公平,沒有真正起到威懾作用,因為群毆他人的成本實在太低!
如果是王先生自己愿意以接受500元的調解方式結案,那筆者也沒什么可議論的,畢竟受害者自己愿意妥協,但如果是警方強制以這種方式結案,那就是典型的處置不公,屬于縱容犯罪!
一般來說,調解結案大多數用于鄰里糾紛、同事糾紛引起的一些互毆事件,而這起事件是典型的本地人群毆外地游客的不法之舉,這應該屬于尋釁滋事,涉及到刑事犯罪了,應該追究施暴者刑事責任才對!
對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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