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遙】
昨天(6月8日),雄韜客上網看到廈門市律協的兩份法律分析意見函件:1月11日,廈門市律協為鄧慶高律師維權,分別致函晉江市公安局及梅嶺派出所和市司法局,建議不予行政處罰他,以捍衛正當防衛權。
廈門律協支持鄧慶高律師維權,緣于后者兩個月前在晉江市法院青陽法庭開庭時無辜挨打耳光。
2024年11月12日,晉江市青陽法庭審判區休庭期間,鄧慶高律師簽筆錄時,忽然遭到意外的襲擊。對方當事人的母親吳老太從旁聽席沖過來,朝他先豎中指侮辱,接著扇出一記清脆的耳光。當著法官、書記員和一眾法警的面,她打臉鄧慶高律師。面對突襲,鄧慶高律師本能地抬手格擋,但沒碰到吳老太。吳老太認為自己受到了巨大的傷害,向梅嶺派出所報警。 然而,梅嶺派出所迅速出警,處理顯失公正:吳老太,因豎中指的侮辱行為,罰款500元。鄧慶高律師,因毆打他人,行政拘留3日,罰款500元。
此前,晉江市公安局告知鄧慶高律師擬對其行拘五日,罰款500元。如今,處罰決定比擬處罰告知減了2天。
從而,2025年行政拘留律師第一案怪誕出爐。
此起行政拘留律師一事,很快引起社會爭議。
雄韜客認為,這源于晉江公安處罰認定事實錯誤:旁聽人員吳老太沖進審判區對鄧慶高律師豎中指+扇耳光,而處罰決定認僅認定吳老太豎中指,未認定扇耳光,系認定事實錯誤。并且,晉江市公安局認為鄧慶高律師毆打他人系定性錯誤。實際上,鄧慶高律師為制止不法侵害而采取行動是正當防衛,不承擔責任。
鄧慶高律師對晉江市公安局行政處罰決定嚴重不服,已提出行政復議和各種維權行動。 這不是國內行拘律師觸發非議的唯一案子。2024年,海南律師曾武在河南洛陽中院代理案件,于休庭期間關閉該法院非法安裝在律師休息區的信號屏蔽器時不慎觸落了一個。洛陽中院報警,隨后洛龍區公安分局作出其行政處罰。曾武律師已經向相關法院行政起訴進行維權,其代理律師已向河南省高院提出管轄異議。
鄧慶高律師行政復議,被維持。于是,他狀告晉江市公安局和市政府。
警察和律師等人士,旁聽審案
5月28日,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法院審理此案。庭審從下午三點開始,到晚上八點半結束。庭審現場,被告方派警察旁聽,坐了三排;國內律師同仁積極旁聽,聲援鄧慶高律師。
庭上,梅嶺派出所辦理此案的更多微妙細節得以公開。
據鄧慶高律師披露,案發之初,他在梅嶺派出所與辦案的某副所長一起看法庭視頻,逐幀播放視頻后,該副所長當即確認老太太打人在先,鄧律師系正當防衛。話音未落,該副所長接到一個神秘“大師兄”來電話,之后,晉江公安將案件的性質一改再改,由老太太勾劃,比劃,最后定性為“豎中指侮辱”。全案處理決定:“鄧律師毆打老太太,拘留五天加罰款500元,后改為拘留三天,罰款不變;老太太僅僅比中指構成侮辱,罰款500元”。根據鄧慶高律師向法庭提交的調取證據申請書,接到“大師兄”電話的副所長姓許。
大師兄的電話,讓人詬病梅嶺派出所辦人情案。況且,卷宗里的一句措辭曖昧:不宜認定吳女士毆打鄧慶高律師。
另外,“國阜刑辯”公眾號昨天發表文章《肖副所長:我就不相信,你們律師有多牛?!》。內文透露了,某派出所肖副所長1月3日和鄧慶高律師通電話的不少荒誕話。
鄧:像您這么說的話,做律師就只能任憑別人打?
肖:不是任憑別人打!
鄧:怎么不是任憑打呢?您就告訴我,正確的方式我應該怎么做呢?
肖:你就報警。
鄧:我就逃跑,是不是?
肖:不用逃跑,她不可能再打你。
鄧:怎么不可能呢?她沖過來了。
肖:沖過來……不可能,你如果不還手,很好解決,怎么不可能?
鄧:還手就是防衛,如果我逃避,可能就是緊急避險。
......
肖:那就像你這樣說的,老人家打你,一定要還手嗎?一定要還擊嗎?
鄧:你的意思是我要逃,是不是?
……
鄧:律師自己的權益都維護不了,還怎么維護別人的權益?
肖:怎么維護不了?
鄧:她直接就豎中指打過來。
肖:那你報警處理啊。
鄧:我還擊也是可以的。
肖:還擊也可以呀,當然也可以呀,那按法律處理來。
肖:違法?我們該賠償賠償,我該處分就處分吧。
鄧:你要為這個事情硬扛,那實在沒辦法,我也只能硬扛了。 肖:沒事,我副所長免掉也可以。我就不相信,你們律師有多牛?!
鄧:不是我多牛,是法律這么規定的。
肖:我認為我們讀的法律不一樣……
鄧:我們可以拿法律出來一個字一個字研究嘛!
經過這番電話溝通,鄧慶高律師懵逼,在風中凌亂。他的內心,也許在叩問:法律的尊嚴,到底何在?
鄧慶高律師起訴晉江市公安局和市政府,由王才亮、李貴生、李愛軍與趙琮律師代理。該官司已經閉庭,擇日宣判。
鄧慶高(右2)和四位代理律師
5月28日,在洛江區法院庭審現場,被告席上沒有晉江市政府的負責人。
被告方之一晉江市公安局及其委托代理人
原告方律師團質疑梅嶺派出所辦人情案,申請調取那個“大師兄”的通話記錄,遭到被告方拒絕。
其實,在原告鄧慶高律師面對被告方不佳答復之前,他的“娘家”——廈門市律協早就站出來撐腰。廈門市律協沒有緘默如土,向晉江市公安局及梅嶺派出所和市司法局亮去函兩份紅頭的法律分析意見文件,從法律角度把道理擺清楚。
兩份函件,直刺晉江市公安局的處罰決定。當地警方從現場視頻了解吳老太首先侮辱并掌摑鄧慶高律師,卻將鄧慶高律師的格擋定性為“舉手欲毆打”。鄧律師格擋之舉是面對不法侵害時的應激反應,屬于正當防衛,不應受到行政拘留處罰。
各級律協,非常關心鄧慶高律師的遭遇。廈門市司法局與律協相關負責人到法院認真旁聽了開庭,并協助鄧律師向法庭提供了證據。
廈門市律協理直氣壯為鄧慶高律師維權,不僅僅維護律師的執業權,更是捍衛律師尊嚴甚至正當防衛法律。廈門市律協用行動證明,律協不是光收律師與律所費用的大老財,只有腰桿子挺起來為律師維權,方能得到廣大律師的信賴,也會受到其它司法機構的尊重。
目前,鄧慶高律師起訴晉江市公安局與市政府的官司還沒有宣判。廈門市律協1月11日致函晉江市公安局及梅嶺派出所和市司法局的文件,直到昨天(6月8日)在網上曝光,時機玄妙。
據說晉江市公安局想和解,希望鄧慶高律師撤訴,他們再撤銷處罰。然而,雄韜客獲悉,晉江警方在法庭上卻要求法院駁回鄧慶高律師的訴訟請求。對此,雄韜客懷疑晉江公安有沒有和解的誠意,并堅定支持鄧慶高律師起訴晉江公安到底,維護自身權利。
6月9日中午,代理律師之一李貴生發微博,向晉江市副市長兼公安局長黃建輝建議:出于對晉江市社會穩定計,盡快撤銷處罰決定,給鄧慶高律師賠禮道歉。
鄧慶高律師轉告晉江市公安局與市政府,最終將如何判決?公眾,不妨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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