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刷到個讓人血壓飆升的熱搜:
婚檢查出艾滋,醫生沒告訴伴侶,結果對方感染了。這事兒乍一聽像老掉牙的狗血劇,可偏偏就發生在現在。好多人以為婚檢就是 "健康雙保險",哪成想,哪怕另一半有艾滋,你可能還蒙在鼓里傻樂呢。
湖北有個婦產科醫生發帖說,倆月前接診個新娘,婚檢查出艾滋。醫生按規矩上報疾控中心,結果姑娘來一句 "別告訴我對象"。得,男方就這么稀里糊涂染病了,轉頭把火全撒醫生身上,又是喊打又是投訴,現在醫生直接停職了。網上好多人罵醫生 "缺德",可咱說句公道話,醫生冤得能哭出二里地!
發現女孩有艾滋后,醫生第一時間上報了疾控。要不要告訴男方?醫生說了不算。更魔幻的是,一年前這醫生碰上類似情況,偷偷告訴了男方,結果人家婚姻吹了,姑娘追著投訴到他停職三個月,最后只能辭職。為啥?法律明明白白寫著:擅自泄露患者隱私,算侵權!
現在問題來了:婚檢查出艾滋,醫生能咋辦?翻遍教科書,答案就一個:打死不能說,只能報疾控。也就是說,哪怕看著健康人被傳染,醫生也得把嘴縫上。這就導致啥結果?規則保住了隱私,卻把無辜的人推進火坑,最后醫生還得背鍋。你說憋屈不憋屈?
有人拍桌子問:婚檢還有啥用?走個過場嗎?當隱私和人命撞上,答案本應簡單明了 —— 命都沒了,要隱私干啥?上海曾有個案子:男的隱瞞艾滋結婚,妻子懷孕才發現,最后只能靠《民法典》撤銷婚姻。可被感染的傷害呢?只能自認倒霉?這事兒想想都后脊背發涼。
說白了,問題就倆:第一,醫生按規矩辦事卻遭重罰,真正該挨批的是規則漏洞;第二,啥時候都得記住,人命比啥都金貴。總說 "人命關天",咋到這就變成選擇題了?
有人說醫生該有 "道德擔當",可道德綁架誰不會?你可以自己當圣人,但沒資格要求別人拿飯碗冒險。法律和人情擰巴在這,最該問的是:當隱私保護可能成為惡意隱瞞的盾牌,咱該咋護好無辜者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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