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這個案件真是誰鬧誰有理的典型!
法律并沒有規定醫生有義務要告知伴侶,反而有規定不能告訴,憑啥讓醫生停職?
根據《艾滋病防治條例》第39條:醫生需嚴格保護患者隱私,未經患者同意不得向任何人(包括配偶)透露病情。違者需承擔侵權責任。
《民法典》第1226條: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對患者隱私和個人信息有保密義務,泄露需賠償。
之前有報道河南婚檢中女方查出艾滋病,醫生僅告知本人,未告知丈夫致其感染。法院判定醫生未違法,因隱私保護是法定職責。
婚檢結果屬于患者個人健康信息,醫生無權代替患者向伴侶披露。若患者拒絕告知,醫生只能建議其主動溝通,無權強制。
而患者本人需要履行告知義務
《民法典》第1053條:患有重大疾病的一方必須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否則對方可起訴撤銷婚姻?!栋滩》乐螚l例》第38條:感染者應及時告知性伴侶并采取防護措施,防止傳染。
若未告知導致伴侶感染或婚后發現,患病方需承擔民事賠償(如醫療費、精神損害),并可能被撤銷婚姻。而且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若隱瞞疾病并且騙取巨額財物涉嫌詐騙罪,以結婚為名索取彩禮、房產等財物后失蹤或拒絕共同生活,符合詐騙罪構成要件。還有可能構成故意傳播傳染病以及涉嫌故意傷害罪。
若隱瞞方明知患有艾滋病等傳染性疾病,未采取防護措施導致配偶感染,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據《刑法》第234條,造成“重傷”(如感染艾滋?。┛膳?-10年徒刑。
你不去找自己伴侶,反而要殺了醫生?
真是拎不清!
可能有人會問,既然婚檢結果不能告訴伴侶,那婚檢的意義何在?
盡管婚檢結果由個人自主決定是否告知伴侶(醫生無權代勞),但婚檢的核心價值在于賦予個人健康知情權與科學決策能力,而非單純的信息披露工具。
若擔憂伴侶隱瞞,可:
① 共同前往婚檢機構,雙方現場領取報告;
② 簽署《婚前健康狀況聲明書》留存證據;
③ 通過醫生咨詢環節同步聽取生育建議(不涉及具體病因)。
醫生真的好難,告訴了患者投訴,不告訴伴侶投訴,還喊打喊殺的。關鍵垃圾醫院不分青紅皂白是還給停職了,搞得好像艾滋病是醫生傳給患者的一樣!??!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