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
大連市教育局發布
關于2025年大連市高中階段學校
招收國際學生的通知↓↓
一、國際學生和招收國際學生的學校
1.本通知所稱國際學生,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不具有中國國籍且在學校接受教育的外國學生。
2.國際學生定點學校可按招生計劃招收國際學生,非定點學校不得招收國際學生。
二、國際學生申請入學程序
1.報名申請。國際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持入學申請材料(見附件1)到有意向就讀的學校報名申請入學,國際學生、父母及法定監護人簽寫知情告知書(見附件4),接收國際學生的學校做好文件存檔工作。
2.材料初審并確定擬錄取名單。學校對國際學生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學生參加由學校自行組織的入學考試(考試內容及難度應參照我市中考試題標準)。考試時間由學校自定。若該學生已參加我市當年中考,并提供中考成績單,可不參加學校組織的入學考試。學校依據自行組織的考試成績或中考成績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的學生填寫《國際學生入學申請表》(見附件2)。
3.材料復審。學校于2025年7月25日(星期五)前,將國際學生錄取名單、擬錄取學生材料統一報送至市教育局國際交流處。市教育局進行材料復審并發放《基礎教育階段教育機構接受外國來華學習人員確認表》。
4.填報《基礎教育階段教育機構接受外國來華學習人員確認表》,辦理學習類外國人居留證件。
(1)學生填寫《基礎教育階段教育機構接受外國來華學習人員確認表》,并交給學校。
(2)學校在《基礎教育階段教育機構接受外國來華學習人員確認表》“接受單位簽字蓋章”加蓋學校公章,統一報送至市教育局國際交流處。
(3)市教育局在《基礎教育階段教育機構接受外國來華學習人員確認表》上加蓋公章,報省教育廳審批。
(4)學校到市教育局領取加蓋省教育廳公章的《基礎教育階段教育機構接受外國來華學習人員確認表》。
(5)學校持《基礎教育階段教育機構接受外國來華學習人員確認表》及相關材料到大連市出入境管理局辦理學習類外國人居留證件。
(6)學校將辦理好的證件轉交給學生家長。
三、國際學生學籍注冊
國際學生學籍注冊需要提供材料如下:
1.《國際學生入學申請表》兩份;
2.學生注冊學籍申請書兩份;
3.接收學校同意接收的意見書(學校蓋章)兩份;
4.學歷證明公證書(學生在國外學習的情況說明應包含國外就讀學校,學習經歷情況等)兩份;
5.經審批的《基礎教育階段教育機構接受外國來華學習人員確認表》原件一份及復印件一份;
6.護照首頁和學習類居留許可頁復印件一份;
7.電子版學籍注冊模板,其中2013年9月以后曾在我國就讀的國際學生填報《有學籍號國際學生模板》,2013年9月以后未曾在我國就讀的國際學生填報《無學籍號國際學生模板》。
學校將上述材料于9月19日前報市教育局高中教育處,高中教育處匯總后報省教育廳,省教育廳審核合格后對國內初中畢業生直接予以注冊學籍,國外初中畢業生經教育部查重后分配全國統一學籍號并注冊學籍。
四、國際學生學籍管理
1.嚴格國際學生審核備案制度。每學期開學后一個月內和學期結束前一個月內,學校要認真核對國際學生的學籍信息,填寫《國際學生名冊》,主管領導簽字、學校蓋章后報市教育局高中教育處備案。
2.規范執行學籍管理規定。各招生學校必須嚴格按照省市學籍管理文件要求,做好國際學生學籍管理工作。國際學生申請轉出、休學、復學、退學,必須在一周內通過電子學籍系統報市教育局高中教育處登記,確保學生學籍信息實時準確。國際學生的學籍檔案應專人負責,妥善保管,永久保存,檔案包括國際學生錄取名單、國際學生入學申請材料、《基礎教育階段教育機構接受外國來華學習人員確認表》、學籍卡(學籍網下載)、《學生基本信息表》(學籍網下載)、《國際學生名冊》。
3.規范學生保險管理。學校應要求國際學生購買保險,對未按規定購買保險的,應限期投保,逾期不投保的,學校不予錄取;對于已在學校學習的,應予退學或不予注冊。
附件:
來源:大連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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