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男子被KTV保安打后死亡事件終于有了后續!
起因是2018年12月17日凌晨,當天31歲的林先生在當地ktv喝了點小酒與周圍人發生了爭執。
當時這一幕給周圍的朋友嚇壞,隨后只能夠找到此ktv的保安。
可沒想到來了之后林先生和保安也發生了沖突,又奈何是人家的地盤,保安就找了幾個警力將林先生毆打了一頓。
一開始還沒有什么事情,林先生只是面部受到了輕傷,也沒有任何過大的毆打痕跡,可等到回家之后林先生表示自己的小腹過于疼痛。
立刻就被家里人是送到了醫院搶救,但沒想到的是簡單的腹部疼痛竟然能夠在20天的時間要了他的命!
這件事情也受到了當地警方的關注。
在檢測中得知林先生是因為肝區受到了鈍物的座屏導致受到了損傷,隨后因為們也第一時間察覺導致感染系慣腹膜炎死亡。
而因為這件事情ktv的保安被判決14年有期徒刑,另一個經理也被判決12年有期徒刑。
并且參與打假的人都應該對林先生進行賠償,而這個ktv也應該賠償林先生家屬87萬元。
但在后續KTV經理并沒有呢里賠償,只賠償了8萬元引發爭議,林先生本應該會在2023年處理遺體。
但是因為幾個被告人沒有能力賠償家屬,所以一直在拖,據說僅僅是林先生的遺體保護費就已經超過了18萬元。
2025年6月9日,相關的人員仍然對這件事情追蹤,而當地的的民政局也表示會依法追究。
當然對于這件事情網友也有不一樣的看法...
被打了還手就是“互毆”,不還手“命沒了”。執法者應該給出合理的說法。
大家首先認為這都是2018年的案子到如今還沒有結案,這一說法確實讓人很難懂,也難怪家屬會接受不了。
也有網友認為這種的已經算是故意殺人罪了,一般這種情況應該是死刑才對,故意傷害致死才判刑十幾年。
也有網友認為如今的社會保安都是看人眼色的,一般不過分呢的情況下保安是不會有沖突的,除非是來消費的顧客鬧事。
現在在社會,K TV酒吧也是和氣生財,只要去消費的人,不要太過分一般不會那么和保安起沖突。以前出事的,基本是消費者喝了酒互毆造成。
據說現在的情況是保安賠償不起,不管是故意殺人案賠償,還是故意傷案賠償,還是交通肇事賠償,如果被告沒有賠償能力或者說被告人不履行賠償,都應由國家先行墊付。
國家追討賠償款時,以三萬賠償款對應一年刑期、三十萬賠償款對應十年刑期類推才對!
對此,大家對這件事情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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