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象“多半”袋面的爭議,以企業道歉并承諾盡快調整使用“多半”商標的產品包裝暫告一段落。用“多半”來代指比原有產品分量多一半的產品,倒也沒有玩虛的,消費者就沒有再計較。憑借過去攢下的口碑、及時透明的回應以及實實在在的產品,白象這次沒有受到太大影響。
這兩年,“供港”牛奶不供港,“壹號土豬”未必土,還有那些“0蔗糖”飲料、“樹上熟”水果……擦邊商標現象一個接一個被曝光,在實際經營中有擴大趨勢。只要爆料必上熱搜,這反映出消費者對此高度關注。
商標本應是商品的身份證,為何卻成了誤導消費者的“煙霧彈”?細思起來,情況還不太一樣:有些企業雖具備相應的產品質量,但在商標注冊時存在跟風心態,覺得大家都這么干,自己不干就虧了;有些企業是為了防御性注冊,把跟自家商標相關的字符都注冊下來,免得被人碰瓷。
如果說這兩種情況尚且情有可原,那么,最值得警惕的是另外一種,有些企業的產品明明不是那么回事,卻用商標玩文字游戲,誤導消費者。比如,有的企業僅注冊了“xx土”商標,審查員審查時,看著像是沒什么特殊意義的文字組合,也就通過了。哪知道,企業在實際使用時,將“xx土”與“雞”字組合,且以同樣的大小、字體并列呈現。這恐怕已談不上是“誤會”,分明是刻意誤導消費者。
商標法規定,申請注冊和使用商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不得帶有欺騙性,讓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上述“組合式使用”顯然已違背了商標規范使用的基本原則,實際上改變了商標注冊形態,形成了誤導性使用。
實踐中,還有些企業能成功注冊“xx土豬”“xx土雞”商標,這些商標于是成了企業的護身符。不過,把“土雞”“土豬”這類法律沒有禁止、但大眾約定俗成的品質標識納入商標保護,可能影響市場公平競爭,也容易滋生“商標即品質”的認知誤區,這類商標注冊本身是否合理值得探討。
從“千禾0”添加醬油到白象“多半”袋面,被曝光的商標擦邊事件幾乎都以企業道歉、整改結束。3月份“千禾0”上熱搜之后,這幾個月又有多個品牌被爆料,說明企業并未受到足夠的觸動、警醒,或者仍有僥幸心理,并未及時自查自糾。
面對商標使用領域的種種亂象,不能僅滿足于個案整改,還需從制度層面打補丁。比如,商標審查機構應對涉及公共認知的描述性詞匯保持審慎,從源頭上減少誤導性商標流入市場;對明顯違反商標法的行為,監管部門應及時予以處罰,以案釋法、以案普法。完善商標使用監管體系,可以考慮建立商標“組合式使用”備案制度,讓每一枚商標的使用都曬在陽光下。
商標作為連接企業與消費者的信任紐帶,其規范使用關乎市場秩序的根基。商標就是商標,不能當作營銷工具、文字游戲。方便面可以“多半”袋面,但商業倫理與法律底線容不得半分模糊。(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佘 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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