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在辦理一起50余名中國籍犯罪嫌疑人赴境外參與電信詐騙案件時,從被扣押的電腦里發現了一條重要線索:針對不同被害人,犯罪團伙開設了不同的聊天群組,除了境外詐騙分子和受騙人,還有一群人專門流竄在各個詐騙群里做“托”。
由此,一條國內人員為境外詐騙集團引流的線索被牽了出來。浦東檢察院隨即對相關引流團伙的犯罪行為進行立案監督,去年3月,犯罪嫌疑人孫某等人陸續到案。經浦東檢察院提起公訴,目前孫某等20名被告人均因犯詐騙罪獲判。
起初,孫某是一名電信詐騙受害者。在她試圖要回損失時,一名“客服”表示,如果孫某愿意一起做“紅包手”,不僅可以把錢還給她,還能讓她從中賺錢。所謂“紅包手”,就是對接境外詐騙分子,按照他們要求在指定的群聊中向客戶發放紅包,引誘被害人刷單。
為了追回騙款,也為了賺錢,孫某從受害者變成了加害者。后來,她又成了組織者,也稱“托頭”,通過特定的聊天軟件接收上家指令,招募引流團伙成員。期間,孫某還與境外詐騙集團一名成員談起了網戀。
在這個引流團伙中,財務韋某等人負責以虛擬幣形式從上家收取服務費或合作費,變現為人民幣后用于發放引流團伙成員的工資,并受境外詐騙集團委托在國內采購手機號、聊天軟件賬號等作案工具。“紅包手”、“托手”則按照既定的話術劇本,在國內通訊群組里“炒群”帶節奏,引導被害人下載境外詐騙犯罪組織控制的第三方軟件,為境外電詐引流。
張女士是本案被害人之一。一天,她在家玩手機時,發現兒子的高中老師突然把自己拉進了一個群聊,當時她根本沒想到這位老師是被別人盜號了。
由境外詐騙團伙成員扮演的平臺客服聲稱,可以充值后對指定商品進行刷單,進而返現。“托手”則在群里搶紅包炒氣氛,并不時發送成功提現傭金的截圖。抱著賺點小錢的想法,張女士按照提示進行充值。先后7次共計轉賬20余萬元后,張女士發現群聊竟然已被解散。
“經審查,我們認為孫某等人的行為已經涉嫌詐騙罪。”承辦檢察官介紹,孫某等人對上家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的犯罪手法、犯罪流程心知肚明,其中幾名被告人都曾遭遇過相同的刷單詐騙,卻反過來為境外詐騙集團引流。
與僅提供技術支持或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信”行為不同的是,孫某等人還通過私聊被害人的方式進一步唆使、誘導被害人陷入騙局,已經與境外詐騙犯罪集團形成了長期、穩定的協作關系,成為這條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鏈上的關鍵環節。
通過區分引流團伙成員的不同地位、作用,檢察官認為,孫某作為組織者與管理者,既與境外詐騙犯罪集團直接對接,又指使和安排“托手”“紅包手”等下游水軍工作,應該被認定為主犯。2024年6月起,浦東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先后對孫某等20人提起公訴。法院采納檢察機關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議,對孫某等20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0年3個月至拘役10個月不等,并處罰金、剝奪政治權利等刑罰。
原標題:《被騙錢后,她選擇加入境外電詐集團,還和團伙成員網戀......》
欄目主編:王海燕 題圖來源:上觀題圖 圖片編輯:曹立媛
來源:作者:解放日報 王閑樂 通訊員 王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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