陂人陂事(原黃陂觀察、黃陂民間觀察),黃陂原創良心公眾號,用心觀察黃陂,用情推介黃陂
此文件,如果是真的,那咱只能對黃陂表示無限的遺憾,希望咱們的兒女不要再回黃陂,能在外地安家就盡量在外地安家
如果這個東西是偽造的,某些人責任就大了(不知道屬不屬于偽造國家文書罪)
這兩天,黃陂許多群里出現了上面這個回復文件,導致很多人相信武漢臨空經濟示范區“黃”了,但小編根據自己的社會常識,覺得這個截圖疑點重重,為啥呢,請聽我分析一下:
1、小編查武漢城市留言板上發改委的回復,沒有看到這個內容(當然,發改委所有的回復,并不會全部公開于網上)
2、發改委正式回復文字里,第一行會出現留言的編號,而這個沒有
3、發改委回復文字的水印,基本都是2行,而這個只有一行(但這個水印做得很真,讓人又相信截圖是真的)
4、發改委回復的文字最后,會說打過電話,而這個沒有(也不是所有的回復都說要打電話)
5、這種重大的消息,咱們國家有相關規定,會逐級傳達,直接告訴網友基本不太可能(影響社會穩定),黃陂網友可以在城市留言板上留言,到時結果就清楚了
6、就算臨空經濟示范區真的“黃了”,有關單位應該也不會明確說出來,而是說正在推進中,比如地鐵8號線延長至盤龍城的工程,沒有人會說不修,而是說上面正在研究中(話術)
7、這個暫停,是針對全國所有計劃申報的臨空區呢,還是只針對武漢臨空區?原因何在,國家開發區,新區,高新區都暫停了嗎?(國家相關政策方面,沒有看到國家停止批準開發區的計劃)
8、國家關于臨空經濟示范區的法規方面,2015年7月 :國家出臺《關于臨空經濟示范區建設發展的指導意見》,確立申報與管理框架,并沒有看到2023年出臺國家層面的《臨空經濟示范區管理方法》(百度,AI,都沒有找到國家2023年出臺過這份文件)
截圖里提到2023年的新發布文件,提高了真實性,如果是假的,說明制造這個截圖的人,確實用了心
百度上完全查不到2023年國家出臺了這個法規(官媒沒有,部分自媒體在說)
國家發改委網站上,政策法規、發改委令里都沒有在2023年找到所謂的《臨空經濟區管理方法》
網友如果找到了這份文件,煩請告知鏈接,小編會仔細研究
這個文件,在部分官方網站里有出現,正式名稱是《 臨空經濟示范區管理辦法》(發改地區〔2023〕1063號(注意發改地區四個字),從有限的消息來看,此文件主要規范的是已經批準的國家級臨空區,強化對已獲批示范區的動態評價和獎懲機制,要求省級政府定期自評并接受國家復核
此文件并不涉及國家級臨空區的申報(2015年出臺的指導意見才是申報的標準文件)
2023年,湖北省的回復里也提到了這個文件(下文為鄂州市發改委的回復)
但是杭州2024年制定杭州臨空區的法規里,參考文件中又沒有這份文件的存在
目前,武漢臨空經濟示范區批準還在走流程中,2023年湖北發改委回復人大代表的詢問時,說武漢臨空經濟示范區國家發改委已經原則同意,在同時申報的幾個城市中,武漢評分位居前列,目前按需要在走示范項目批準流程(國家有專門的示范項目領導小組)
鄂州也打算申報國家級臨空經濟示范區,目前還在組織編制文件中
從邏輯和常識上來說,只有當武漢臨空很有希望批準時,湖北才會啟動鄂州臨空的申報,不可能武漢都沒希望,鄂州還去申報,這個邏輯希望您能看懂
肯定有網友說,湖北決定不搞武漢臨空了,轉頭搞鄂州國家級臨空,這個小編就懶得反駁了,各位根據自己的社會常識自己分辨吧
湖北一個省有兩個國家級臨空的可能性有多大呢
雖然我國已經批準了17個國家臨空經濟區,但一個省(直轄市)有兩個國家級臨空區的只有北京(首都和大興)和浙江(杭州和寧波),上海都沒有兩個,廣東省只有廣州有國家級臨空區,一線大城市深圳居然都沒有(深圳和武漢沒有臨空區,很多人都看不懂)
成都,雖然有兩個機場,但只有一個是國家級臨空區,另外一個是省級臨空區
湖北,不可能取消武漢臨空的申報,而去先申報鄂州臨空,畢竟國家批準的17個臨空區中,除了山東和浙江,其余都是省會城市(山東經濟第一的城市是青島,所以批了青島臨空,浙江除批了杭州,還批了寧波。青島、大連、深圳、廈門、寧波都是計劃單列市,城市等級比鄂州高很多)
如果上面這個截圖是假的,大概率是武漢東面的網友偽造的,目的是為鄂州臨空鼓與呼(地區和地區之間不是合作發展,而是搞掉你我才能上去)
如果這個截圖是真的,那只能說明小編才疏學淺,到時一定給大家道歉!
如果這個回復是真的,小編將不再寫黃陂發展方面的任何東西,到時主攻武漢、江夏、東西湖
黃陂
對此,大家有什么看法呢,歡迎在文章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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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黃陂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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