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舉報的交通違法
以及不文明交通行為
都是我們關注的焦點
對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
鹽都公安將依法進行處罰
現對其中一起予以曝光
請廣大交通參與者引以為戒
先來看一段事發路段視頻圖片
小編不禁捏了把汗驚險的很吶
6月5日下午鹽都交警接到網友舉報稱
我在鹽都區青年西路(S331省道)與郭西路交匯處,看到一輛拖掛車闖紅燈,險些與左拐彎的白車發生事故!
收到!馬上核實!!!
接到舉報后
交警大隊民警立即
進行調查取證經核查
交警確認該車輛
在車流量較大情況下闖紅燈
險些釀成交通事故
在鎖定涉事車輛和駕駛人后
通知其到交警大隊接受處理
民警在現場對駕駛人進行了安全教育
并依法對其闖紅燈的違法行為
處以罰款并記分處罰
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條 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
第十條第八項 駕駛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一次記6分。
曝光和處罰不是最終目的
倡導安全、文明駕駛
才是交警蜀黍的宗旨
請廣大駕駛人自覺遵
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寧等一分,不搶一秒平安才是最快回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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