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兌現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司法權威。6月5日清晨6點30分,永安法院開展涉民生案件集中執行行動,共計拘傳被執行人7人,執行完畢2件,達成執行和解5件,張貼清房公告5處,執行到位20萬余元。
執行現場一
在一起租賃合同糾紛案件中,被執行人林某某長期拖欠申請執行人租金及水電費共計5000余元,經申請執行人多次催討,林某某仍無動于衷。在執行期間,執行干警對林某某名下財產進行查控,但僅執行到位2000余元。因其以各種理由拒不支付剩余租金,執行干警在當天清晨依法將其拘傳至永安法院,并告知其家屬,若林某某仍拒不履行支付租金的義務,將會被依法采取拘留措施。林某某被拘傳至法院不久后,便積極聯系親友籌錢,將所拖欠的租金湊齊轉至申請執行人賬戶。至此,該案順利執結。
執行現場二
在一起撫養權糾紛案件中,被執行人黃某因與申請執行人在探視問題上產生分歧,拖欠孩子多年的撫養費。2024年9月,雙方在法官的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但黃某未按約定支付撫養費。當天,執行干警一早便來到黃某家中,并將其拘傳至法院。
在執行服務大廳,該院涉未成年人糾紛專項執行團隊的法官在做好黃某思想工作的基礎上,向其送達了《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函》,從探望、撫養、監護、心理等多方面進行釋法答疑,并對黃某開展“親情談話”,從法律責任與后果、倫理道德及孩子的成長需求等多維度耐心釋法說理。最終,黃某認識到錯誤,通過電話與申請執行人協商一致,并當場支付了拖欠的撫養費。同時,黃某表示將在今后積極履行支付撫養費的義務。
執行現場三
被執行人李某某因涉及修理合同糾紛、勞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尚欠三位申請執行人共計13萬余元。執行干警多次催促李某某履行還款義務,李某某均借故拖延。當天,執行干警驅車來到李某某經營的物流公司,了解公司的經營情況及李某某的履行意愿,但李某某仍然表示公司效益不佳,意圖繼續拖延履行。鑒于此,執行干警擬對其采取司法拘留的強制措施。
在執行壓力下,李某某才表示因甲方工程款一直未結算,導致其長期欠款。經多方籌措,李某某當天先行償還3萬元,并書面承諾甲方工程款到位后,將配合法院優先支付剩余的案款。
下一步,永安法院將持續保持執行高壓態勢,常態化開展集中執行行動,以更堅定的決心、更有力的舉措,強化執行力度、創新執行方式、增強執行合力,全力打通維護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最后一公里”。
供稿|執行局
編輯|謝程平
初審|郭欣嫻
復審|黃瑞芳
終審|劉鴻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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