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聞記者 魏廣寶 通訊員 郭貝 聶傳青/文圖
6月11日,內鄉縣人民法院師崗法庭上演了一幕司法為民的暖心場景。原告某小額貸款有限公司與被告何某追償權糾紛一案,于當日立案后,在承辦法官的主持調解下,雙方迅速達成和解,被告當場履行還款義務,實現當日立案當日結。
據悉,原告某小額貸款有限公司與被告何某于2023年11月簽訂《借款合同》,原告依約履行了放款義務。然而,自2024年6月9日起,被告未按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經原告多次催要仍拒不履行。原告遂于2025年6月10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何某償還本金6049元及相應利息、逾期利息,并承擔訴訟費。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仔細審閱案卷材料,鑒于事實清楚、爭議標的額不大,雙方當事人雖存在矛盾,但仍有調解基礎。為快速化解糾紛,減輕當事人訴累,承辦法官第一時間組織雙方進行調解。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耐心傾聽雙方陳述,精準把握爭議焦點,從情理法多角度進行疏導,向被告釋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法律后果,同時也體諒被告的實際困難。經過一番深入細致的調解工作,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被告何某于6月30日一次性支付原告借款本息6465元。令人欣喜的是,在承辦法官的積極協調下,被告當場籌措資金,履行了還款義務,案件得以圓滿解決。
“從立案到拿到還款只用了一天時間,法院的效率太高了!”原告代理人感慨地說。次日,原告特意制作了一面印有“熱情服務,廉明高效”的錦旗送到師崗法庭,對法庭的高效調解和承辦法官的專業素養表示誠摯感謝,對內鄉法院工作點贊。
鮮艷的錦旗是當事人對法院調解工作的認可,也是一種鞭策。此次案件的快速審結,是師崗法庭踐行司法為民宗旨、提升審判質效的一個縮影。接下來,內鄉法院將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以對司法事業高度負責任的態度,真抓實干,努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用實際行動詮釋人民法院的使命與擔當。
【編審:趙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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