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的宜春貿易廣場,兩名穿仿LV短褲的少年蜷縮在商場辦公室角落,鐵棍的悶響和煙頭的灼痕在他們身上累累傷痕。肋骨斷裂的劇痛還未消散,打人的保安已被刑拘5人——這場暴力鬧劇背后,撕裂出中國教育最尖銳的三重拷問:當家長撒手不管、保安越權代管、法律管不到位時,叛逆少年究竟該誰來管?(注:事件細節依據警方通報及家屬陳述)
一問家長:為何讓少年夜游街頭?
“孩子離家出走是因為和我吵架”,受害者母親胡女士的這句自白,揭開無數家庭的傷疤。北京師范大學的報告警示:63.89%的涉案未成年人獨自流蕩時,父母完全不知情。家庭教育促進法寫著“父母是家庭教育第一責任人”,可現實中多少家長把責任推給學校和社會?
更諷刺的是,當少年被打斷肋骨送醫,輿論竟聚焦他的“LV短褲”。仿奢品牌成了“不良少年”的標簽,卻無人追問:為何14歲孩子深夜離家后,父母不出去尋找? 最高法說得透徹:“養而不教、監而管教”才是悲劇根源。當保安的鐵棍代替了父母的戒尺,挨打的何止是孩子?更是千千萬萬失職家庭的顏面。
二問保安:誰給你“私刑教育”的權力?
“看到他們鬼鬼祟祟,以為是此前用滅火器攻擊保安的”,涉事商超物業管理的辯詞引發更大憤怒。月薪三千的保安,何時成了審判官?法律明確規定:限制人身自由是執法機關專屬權力! 羅源縣檢察院的真實案例才是正解——發現可疑少年,正確操作是報警+暫時看護,而非用煙頭燙手鐵棍毆打逼供。
更可怕的是網友的共謀。評論區高贊喊著“打不壞就行”,卻忘了這些保安也是別人父親。當“以暴制暴”被冠以“正義”之名,我們與施暴者何異?江西上饒校園欺凌案中,家長拒不賠償的嘴臉與此刻叫好的網民重疊,暴露出同一種冷漠:用暴力代償教育,比拳頭更傷人。
三問法律:為何接不住墜落少年?
法律并非無力。刑法寫明“未滿16歲犯罪者,家長或政府需管教”,家庭教育令更可強制父母上課。 但宜春事件暴露出管理漏洞:家庭失靈時,少年負氣離家,社區無夜間庇護站攔截;學校失察時,多少涉案少年早已輟學,校門一關再無聯系;司法被動時,保安都敢動私刑了,法律還等在立案程序后。
羅源縣的破局之道值得深思:檢察院聯合婦聯開父母課堂,幫教基地接住犯錯少年。 陜西的“沐光”觀護基地更用事實說話:司法保護+社會支持+家庭責任三環緊扣,才能織成安全網。
出路:一盞門燈,能否照亮三方責任?
宜春事件沒有贏家。少年終身留疤,保安面臨刑期,而比追責更迫切的是行動:
家長舉起戒尺前,先握住孩子的手。最高法倡議:每天“傾聽一刻鐘”,別等離家出走才溝通。孩子深夜出門?試試“爸爸開車陪你兜風”。
保安放下鐵棍,拿起報警電話。各地的實踐給出方向:設未成年人臨時庇護所,保安培訓增加《權利邊界》必修課。
法律長出牙齒,更鋪好臺階。開放未成年人保護站,少年可暫避+求助。 而對屢教不改者,家庭教育令必須硬起來——陜西對失職父母開出的強制學習令,就是最好震懾。
今夜,當您看到鄰家少年獨自游蕩,請為他留一盞門燈。這微光或許劈不開所有黑暗,但足以告訴迷途的孩子:暴力不是教育的答案,總有人愿為你點亮歸途。
你怎么看待這件事?歡迎留言討論。
(圖源網絡,圖片僅供示意,與內容無關)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