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平常的夏日午后。
女孩在漂流中途停船購物后剛回到船上,
突然一群人強行將其拖拽到岸邊。
在不到半米的距離內,
一名男子舉起水槍對準她的面部噴水。
巨大的沖擊力讓女孩后背和側臉劇痛難忍。
女孩抱頭呼救,
但這些陌生的男子并沒有停止手上的動作。
水流再一次噴射而出,
水柱精準地瞄準了她的眼睛……
這起惡性的噴水傷人事件發生在山東濰坊臨朐縣齊魯嵩山峽谷漂流景區,
被水槍噴射的女孩右眼瞬間被血水充滿,
世界在她眼前暗去了一半。
在輾轉兩家醫院后,
醫生給出了冰冷而殘酷的診斷:右眼球挫傷、創傷性前房積血。
眼球內部結構被高壓水流徹底破壞,形成不可逆損傷。
醫生用觸目驚心的比喻描述了傷情:“整個黑色眼球內部被他打成了一片血水”。
在這些專業術語背后,
一個年輕女孩可能將永遠失去右眼視力。
那么,
這起惡性傷害事件中,
那些男子為什么要對女孩下此狠手呢?
其實,
這名肇事男子壓根不認識女孩,
他和朋友只是想找人嬉戲打鬧。
但讓人感到憤怒的是,
在重傷女孩后,
肇事者不僅未施援手,
反而對女孩辱罵恐嚇并揚長而去。
而根據女孩回憶,
第一次被水槍擊中后,
她已明確“大聲制止”,
且當時因疼痛已“抱住頭蹲著”——這是明顯的躲避與抗拒姿態。
但襲擊者非但未停手,
反而再次瞄準她的眼睛,
在極近的距離(不足半米)進行二次攻擊。
要知道人的眼睛是人體最脆弱的器官,
這種針對眼睛的攻擊,
早已遠超了“嬉戲打鬧”的范疇,
根本就是故意傷害。
事件曝光后,
很多網友紛紛譴責肇事者。
“這已經不是玩耍,而是持械傷人。”
“這不是故意傷害,什么是故意傷害。支持女孩維權到底!”
但也有網友發出了這樣的疑問,
漂流本屬“玩水”場景,
參與者不應該自擔風險嗎?
這樣的言論看上去有幾分道理,
但實質上卻是在模糊故意傷害的本質邊界。
根據我國的法律與公序良俗,
任何娛樂活動都應止于他人身體權與健康權。
“難道只要高喊一句‘我在玩游戲’,
就能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
而類似的水槍傷人的事件也曾多次發生,
2025年3月,
江蘇一名工人被高壓水槍刺穿頸部險喪命。
多地潑水節中也頻現水槍射傷眼睛案例。
這些都從側面說明部分景區對這類設備缺乏有效管控。
目前,
警方根據監控鏡頭已經抓到施暴者。
這名男游客也承認了自己的行為,
目前當地相關部門正在處置中。
有律師指出,
若女孩傷情鑒定達到重傷,
肇事者或將面臨最高十年刑期。
這樣一個拿無知都勇氣,
拿不要臉當有趣的人確實應該受到懲罰。
只是可惜了事件中的女孩,
大好的青春年華里,
遭受到這樣的無妄之災。
更令人心酸的是,
受害女孩剛剛訂婚不久。
這場突如其來的傷害,
不僅摧毀了她的視力,
還可能毀掉她對新婚生活的美好憧憬。
那么,
各位親愛的朋友,
你們怎么女孩景區被襲擊事件呢?
歡迎留言討論,我們一起交流。
我是榕樹洞里看世界,小小樹洞縱論天下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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