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中國商業第一股”之稱的武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武商),該公司的購物卡——武商一卡通在湖北是“硬通貨”。對于武商一卡通的發放和領取,武商集團有明確規定:顧客付款后,持付款憑證、身份證,本人到場才能領取。然而,該規定流于形式,爆出上億元案值的大案。
6月,上游新聞(報料郵箱:cnshangyou@163.com)記者調查得知,武商財務崗員工付某彬發展了七條下線,他對下線承諾:購買武商一卡通后,不領卡,每月可獲4%的利息,一年后返還購卡金額。7年來,付某彬和與其關聯的“卡販子”領走了顧客購買的武商一卡通進行變現,用來支付利息、購卡金、供個人揮霍。資金鏈斷裂后,付某彬投案自首。2025年4月,付某彬兩罪并罰被判處無期徒刑。經審計,共有140余人購買了價值11.2億余元的購物卡,損失金額1.4億元。
目前,相關部門正在設法挽回受害人的損失。
武商摩爾城 上游新聞記者 沈度 攝
“硬通貨”武商一卡通
武商集團是湖北省最大的綜合性商業企業,經營領域涉及商業零售批發、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等,1992年上市成為“中國商業第一股”。
《武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一卡通章程》明確,武商一卡通是武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購買人交付一定貨幣資金購買的,在電子介質和以密碼信息為載體存儲了預付價值的支付憑證;武商一卡通面向個人及單位發行,存儲介質包括磁條卡、IC芯片卡和以密碼信息為載體的虛擬卡。
武商一卡通在湖北多地市是“硬通貨”,有人賣,有人收。多名湖北民企員工向上游新聞記者介紹,逢年過節,公司會發武商一卡通。
上游新聞記者點開社交平臺搜索“武商一卡通回收”發現:諸多商家回收此卡。武漢一回收商家稱,5000元購物卡的回收價格為4700元;宜昌一商家稱,回收價格是面值的九折;襄陽一商家介紹,回收價格在九折至九五折之間浮動,節后價格會便宜;十堰一商家稱,回收價格九二折,可上門回收。
社交平臺顯示,有人收購武商一卡通兌現 圖片來源/頁面截屏
武商旗下的一些商場周圍有“卡販子”在活動。6月6日晚,上游新聞記者來到武商摩爾城。GUCCI店的店員介紹,店內商品不打折,但她可以幫忙喊人來刷武商一卡通,顧客享受九八折優惠。
周大福店店員介紹,除店內優惠外,顧客還能享受九七折優惠,她喊人來刷一卡通。
在華為店內,上游新聞記者購買了一塊手表。店員介紹,除去店內50元優惠外,還可在原價基礎上打九八折。隨后,店員喊來一名“卡販子”。“卡販子”示意記者先轉打折后的金額給她,她再去結賬。記者轉賬后,“卡販子”拿出武商一卡通,在華為店內的收銀臺刷了原價。店員說:“這樣做違規的,我只是為了促成交易。”
6月6日晚,武商摩爾城現場經理許先生介紹,顧客在武商購買一卡通享受九九折優惠,武商嚴禁商家喊“卡販子”來刷卡,一經查實會處罰商家。
武商摩爾城內一名“卡販子”代顧客結賬 上游新聞記者 沈度 攝
合同:一年內本人親自領卡
武商一卡通成了付某彬的詐騙道具,現年38歲的付某彬,案發前是武商亞貿廣場財務部員工。
武漢市民趙先生介紹,他和付某彬相識多年。2020年,付某彬告訴他,向武商集團對公賬戶付款購買武商一卡通,但不能領卡,卡要留在武商。每月,付某彬支付購卡金額4%的回報。一年之后,返還購卡金額,雙方兩清。
4%的回報,讓趙先生有些疑慮,但當他與武商簽下購卡合同后,疑慮沒了。
蓋有武商襄陽購物中心公章的購卡合同顯示,武商是甲方,趙先生是乙方,乙方向甲方對公賬戶付款購買武商一卡通。乙方自合同生效日起12個月內來甲方提取購買的武商一卡通。領卡時,必須乙方本人親自在提貨單上簽字、留真實有效的身份證號及聯系方式,甲方審核后方可發放武商一卡通。甲方開發票,發票內容為“預付卡”。領卡完畢之后,合同履行終止。
趙先生說,領卡必須本人親自到場。這意味著,他人領不了卡。如果付某彬不能給予4%的回報,他就去領卡。“當時想的最壞結果:就是去領卡,武商一卡通是‘硬通貨’,很好變現。我的損失就是變現的損失。”趙先生說。
趙先生提供的證據顯示,簽訂購卡合同的第一年,付某彬兌現了口頭承諾:每月按時支付4%的回報,滿一年后也給了本金。錢是通過付某彬妻子賬戶或其他私人賬戶轉給他的。第二年,他喊來朋友和他一起投資,共19人,付某彬正常履約。“朋友把錢全部匯總到我這,我去武商簽合同。付某彬給我錢后,我再轉賬給我朋友。我給我朋友也是4個點。”
趙先生稱,2022年年底,付某彬不能按時支付4%的回報,他感覺要出問題。果不其然,2023年1月15日,付某彬向警方自首。他急忙拿著合同去武商領卡,卻被武商工作人員告知,由于涉案,暫不能領卡。
趙先生介紹,經審計,3年下來,他這條線上的19人共損失了3000多萬元。
趙先生與武商簽訂購卡合同 圖片來源/受訪者
詐騙:140余人損失1.4億元
2025年4月2日,武漢中院做出的鄂01刑初34號判決書,載明了付某彬所犯罪行。
判決書載明,2016年至2023年1月,付某彬負責銷售武商一卡通工作期間,為償還個人債務及消費所需,對外宣傳其在銷售武商一卡通過程中可通過公司內部返利、出售發票、洗錢套現等方式實現盈利,口頭承諾不領卡每月可得4%-4.5%的利息,吸引多人投資購買武商一卡通。在此過程中,購卡人購買武商一卡通的金額需經付某彬同意,按照武商銷售購物卡流程到武商亞貿廣場、武商世貿廣場、武商眾圓廣場、武商廣場購物中心、武商襄陽購物中心等公司辦公場所與上述公司簽訂購卡合同。
判決書載明,付某彬本人或讓他人將對應金額的購物卡領出,以低于購物卡面值4%-6%的價格銷售給陳某斌、黃某睿、潘某等“卡販子”變現,所得款項用于付息、部分返本及個人揮霍消費。
經審計,付某彬吸引了趙先生、魏先生、鄧先生等7人,7人以口口相傳的方式吸引社會不特定人員118人。125名投資人購卡資金7.4億余元,付某彬將武商一卡通變現資金用于返還本金5.1億余元,支付利息1.7億余元,造成投資人資金損失1.3億余元。
證據顯示,上述7人目前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取保。7人中除趙先生外的6人在賺差價,付某彬給4%的回報,6人支付下線的回報是2%—3%不等。
判決書載明,除125名不特定人員外,付某彬直接請同事、同學、親友等20余人用自有資金墊資購買武商一卡通,付某彬按1%—1.5%返利。20余人出資3.89億元,損失802萬余元。此外,付某彬以借款購買武商一卡通為名,詐騙了7人283萬余元。
付某彬被判處無期徒刑 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追問:領卡時武商為何不按規定執行
付某彬在資金斷裂后向警方投案自首。
經審計,付某彬違法所得資金約4378萬余元用于個人消費、還債、購置房產車輛、炒股、游戲充值、平臺打賞、包養情人等用途。
武漢中院判決:付某彬犯集資詐騙罪、詐騙罪,兩罪并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涉案贓款1.4億元繼續予以追繳,按比例發還,不足部分付某彬退賠。
該案10余名受害人接受上游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他們被騙原因與自己想賺高息有關,但武商集團如果嚴格遵守領卡流程付某彬便無漏洞可鉆。
多名武商工作人員出具的一系列證言顯示,武商并未嚴格遵守領卡流程。證言顯示,客戶要出示身份證才能登記售卡,錢款到賬才能發卡、啟用,個人客戶必須持本人身份證和轉賬憑證領取一卡通。但實際上未嚴格按照規定執行,有時顧客不來領卡,由銷售人員代領卡。有時是付某彬來領卡,有時是他電話通知要“卡販子”潘某來領卡,他們來領卡一般不需要轉賬憑證。
武商亞貿廣場財務經理彭先生說,公司沒有嚴格執行購卡流程,有領卡人不是實際購卡人的情況。
武商襄陽購物中心總收室領班曾某說,潘某說是他的朋友轉到武商賬上的錢,該中心把武商一卡通寄給了潘某或者其指定的人。
視頻顯示,受害人拿著購卡合同前去武商一賣場領卡時,武商工作人員說,卡被潘某領走了。民警詢問武商工作人員,購卡合同上寫得清清楚楚,卡要購卡人親自來領,為什么給“卡販子”潘某?武商工作人員無言以對。
“卡販子”潘某領取不是自己購買的卡為何暢通無阻?武商未按規定執行領卡流程是否有人擔責?領卡漏洞是否堵住?針對上述三個問題,6月12日,上游新聞記者聯系了武商相關負責人,他未做回應。
上游新聞記者 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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