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寧夏吳忠市利通區市民楊女士出門遛狗時
在某小區附近野地
發現幾株葉片邊緣有尖銳鋸齒、
呈掌狀叢生的植物
其特征與社區禁毒宣傳欄中的大麻
高度相似
她立即撥打110報警:
“某小區附近發現疑似野生大麻!”
利通區板橋派出所民警迅速到場
在野草叢生、樹冠遮掩的環境中
對照電子圖鑒核查
確認18株植物均為毒品原植物大麻
禁毒大隊隨后到場
用鐵鍬將植株連根拔除并依法銷毀
及時消除隱患
楊女士事后回憶
3月禁毒專干入戶宣傳時
講過毒品原植物特征
社區宣傳欄也有科普
發現異常就該立刻報告
這一行動彰顯了市民
對禁毒知識的掌握與社會責任感
警方提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非法種植大麻等毒品原植物
均屬違法行為
一律依法鏟除
情節嚴重將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十九條規定,國家對麻醉藥品藥用原植物種植實行管制。禁止非法種植罌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煉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鏟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一)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
(二)經公安機關處理后又種植的;
(三)抗拒鏟除的。
非法種植罌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非法種植罌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獲前自動鏟除的,可以免除處罰。
若發現葉片邊緣有鋸齒、呈掌狀復葉的疑似植株,可立即撥打110舉報。
【來源:寧夏禁毒】
國家禁毒委員會辦公室提醒您:
珍愛生命 遠離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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