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
蘭山區人民政府發布公示
擬撤銷臨沂柳青河地方級濕地公園
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政府關于擬撤銷臨沂柳青河地方級濕地公園的公示
按照《自然保護地進一步整合優化規則》《山東省自然保護地進一步整合優化撤銷實施細則》等文件要求,現將擬撤銷臨沂柳青河地方級濕地公園事宜進行公示,內容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15年12月,原山東省林業廳批復(魯林保字﹝2015﹞441號)設立蘭山柳青河省級濕地公園(以下簡稱“濕地公園”),面積649.50公頃,位于臨沂市蘭山區中部,西北起西外環路,東南至北外環路柳青河中橋,主要包括柳青河及其支流河道、水系綠化帶和龍王河兩側的萬畝荷塘。
依據自然保護地相關文件,我區組織人員按規則對濕地公園柳青河河道以北區域進行優化調整,整合優化后面積158.54公頃,涉及柳青街道和棗園鎮,地理范圍為東經118°15'56.53”-118°21'16.28”,北緯35°9'14.75”-35°13'16.04”。
二、擬撤銷理由
(一)濕地面積和公園規模較小
整合優化后名稱改為臨沂柳青河地方級濕地公園,面積158.54公頃,顯著低于省內同類濕地,且以河流水面為主的河流生境結構難以滿足野生動植物多樣化的棲息需求,簡化的生態系統結構制約了其生態調節功能的發揮,難以形成具有自我維持能力的良性生態循環系統。
(二)濕地生態系統保護價值不高
柳青河是蘭山區相對重要的河流,對城市滯洪減流、凈化生活污水、美化環境方面能夠起到積極有效調解作用,其護岸區硬化占比較高,河流內實施的修復工程和周邊耕地、村莊等人類活動場所共同交織在生態系統內,其內棲息的生物多為省內常見種,導致整體生態價值一般;公園的萬畝荷塘、蘆葦和柳青河水體等景觀資源,為我區居民日常休閑健身的場所,缺乏自然教育、濕地游憩康養等深度生態體驗價值,生態系統綜合保護價值在省內濕地公園中處于末段。
(三)不符合城市生態功能區位
濕地公園位于城區蘭山區中部柳青街道,在我區國土空間規劃中定位為景觀核心之一,周邊現狀以耕地、廠房、村莊等人類活動場所為主,受人為因素影響較大,經濟社會發展與濕地公園管理矛盾日益突出。
公示時間:5個工作日(2025年6月12日—2025年6月18日)
反饋意見方式:如有修改意見或建議,請將修改內容、修改理由采取書面形式反饋,并簽署真實姓名、所在單位和聯系電話等信息,來信請寄至臨沂市蘭山區自然資源局森林濕地保護科,聯系電話:0539-8058768。
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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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瑯琊新聞網微信綜合
編輯:小M 二審:徐帆 三審:丁文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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